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逐步建立完全独立自主、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海关机构和海关制度。从历史上看,解放区海关是中国人民收回海关主权进行长期斗争的直接成果,同时它又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海关的雏形。它的建立和发展,为新中国海关的建立,作了政策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1927年井冈山第一个革命根据地建立,1931年11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在其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要将帝国主义手中的海关“收归国有”。在这一政策思想指导下,为了粉碎敌人经济封锁,保护苏区经济和财政收入,苏区的边境税关独立自主地建立起来。1930年在赣东北苏区和对外贸易处同时建立的“船舶检查处”(又称边卡,设于江西信江北岸),负责检查出入境的船舶、货物,征收关税,这大概是苏区最早建立的海关机构。以后中央苏区和其他一些苏区也建立了类似机构,1933年前后,中央苏区设立的关税处就有茅店、信丰、良口、筠门岭等17处。
苏区边境税关严格执行进出口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现金出口和走私活动,依靠关税增加苏维埃政权财政收入,调节赤白区之间商品的输出和输入。苏区海关机构的创建,标志着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特权,第一次被中国人民政权彻底否认。虽然各苏区海关机构一般只存在三至五年,且裁设变动频繁,但它已显示出终将代替半殖民地海关历史的必然性。(www.daowen.com)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先后创建了十九个抗日民主根据地。抗战八年,解放区海关工作是在艰苦、持久和极端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为适应战争环境和“精兵简政”的要求,县以上的海关工作一般由税务局(或贸易局)管理,不另设专责海关机构。边境则设有税务所、检查站等不同名称的机构,执行类似海关的各项工作。当时的进出境(进出口),主要是指和日伪占领区间的活动,中后期也包括和国统区的贸易活动。各解放区遵照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一财经工作的总方针,实行禁止一切奢侈品及非必需品输入及内部必需品输出,奖励必需品输入与内部多余物资输出的对外贸易管制政策和保护关税政策。各解放区的海关工作,在土地革命时期苏区海关制度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民主政权和贸易、税务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进出境管理办法,在组织机构、工作重点、业务制度和工作方法等方面,都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为保护解放区生产,开展贸易,增加财政收入,有力支援解放战争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它也为解放全中国后接管旧海关建立新海关积累了经验,培养和训练了大批海关工作干部,为新中国海关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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