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东革命政府提用关余和开征关税附加税

广东革命政府提用关余和开征关税附加税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方各国驻北京的使节,声言“中国政府应经过征求公使团同意之正式手续,方可动用关余”。但对南方革命政府,西方各国则阻挠拨付关余。1924年10月,广东革命政府平息了商团的叛乱,决定采取措施收回粤海关。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国民政府不顾西方国家的反对,自行规定在广州开征关税附加税,并很快推行至全国各地,这是对半殖民地关税制度的有力冲击,是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一个胜利。

广东革命政府提用关余和开征关税附加税

1.提用关余的斗争

辛亥革命后,西方各国借口关税收入抵付不平等条约规定的债赔款项,进一步侵夺了关税收支保管权。1916年后,中国关税收入除偿付债赔各款外,还有盈余。西方各国驻北京的使节,声言“中国政府应经过征求公使团同意之正式手续,方可动用关余”。当时西方国家只承认仰其鼻息的北京政府为“合法”政府,因而北京政府伸手乞求“关余”时,还得以享受部分关余作为补偿军政费用和发行国内公债的担保品。但对南方革命政府,西方各国则阻挠拨付关余。

1918年11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护法军政府开始向驻北京各国外交团提出分享关余的要求。经多次交涉和当时国内外反帝斗争的形势影响,外交团不得不同意自1919年1月起,按各口关税收入的比例,将关余的13.7%拨付广东护法军政府。截至1920年3月,护法军政府先后收到六次,计三百余万银两。但到1920年4月,各国外交团借口军政府内部分裂,停止拨付应拨护法军政府的关余。

1920年10月,孙中山回到广州重新组织军政府,并再次发动争拨关余的斗争,但因遭到各国外交团的无理拒绝和武力破坏,斗争没有达到目的。

1923年,孙中山接受了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于这年10月,发表了国民党改组宣言和党纲草案,并开始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广东革命政府在革命高潮的大好形势下,多次照会北京外交公使团,以关余的分配全属中国内政,西方各国不得干涉,应由总税务司将关余拨还广州政府。在遭到拒绝后,孙中山大义凛然,不顾恫吓,一再发表宣言和谈话,并于12月21日,以大元帅的名义,命令粤海关税务司,即将关余妥为保管,以听候广州政府指令,如不遵令,将予撤换。广东革命政府的另一主要领导人廖仲恺也一再发表演说,号召收回关权。

1924年1月24日,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收回关余、收回海关的决议,大会发表的宣言也把收回海关管理权列入对外政策中。1924年10月,广东革命政府平息了商团的叛乱,决定采取措施收回粤海关。9日,向税务司发出了收回海关的训令。17日,孙中山任命罗桂芳为粤海关监督,准备接管海关。工会决定驳载物资向新关纳税。在这关键时刻,西方各国重施武装干涉的故伎,军舰集结广州白鹅潭,对革命政府施加压力,加上当时两广地区内部尚有军阀割据,北方政局动荡,冯玉祥邀请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因此,广东革命政府未能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关税自主,收回海关主权的斗争暂告一段落。(www.daowen.com)

历时五年左右的广东革命政府收回关余和海关管理权的斗争,虽然未能取得最后胜利,但它进一步暴露了西方各国的侵略面貌和海关的本质,也反映出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显示出收回海关主权斗争的复杂进程。

2.开征关税附加税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广东爆发了持续一年多的省港大罢工。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展,1926年10月,罢工委员会决定结束运动,同时向广州国民政府提出,建议征收关税附加税,作为安排罢工工人生活的费用和对罢工期间工人损失的补助。

国民政府接受了罢工委员会意见,制定了征收贸易品暂行内地税税例。条例规定:凡两广地区与中国各省或外国贸易的货物,一律征收暂行内地税,税率为普通品从价2.5%,奢侈品5%。条例自1926年10月11日起实施,由国民政府和罢工委员会分别派出人员,共同组成附加税征收机关——内税局,设于粤海关附近,开始征收附加税。西方各国鉴于当时高涨的革命形势和广州国民政府的坚决态度,不敢公然反对。此后,国民政府在北伐新占领地区也开始征收附加税。山东、天津、江苏、上海、浙江、云南以及东北等地军阀政府,为了他们自身的财政收入,也纷纷按例开征附加税。张作霖控制的北京政府于1927年2月开征,安格联因拒绝征收附加税和力图加强控制中国财政金融,被免去总税务司职务。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国民政府不顾西方国家的反对,自行规定在广州开征关税附加税,并很快推行至全国各地,这是对半殖民地关税制度的有力冲击,是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一个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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