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六七十年代后,新兴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由于得不到本国关税政策的保护,根本无法同外国资本主义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早期维新思想家,如郑观应、马建忠、陈炽、严复以及梁启超、谭嗣同等,纷纷著书立说,抨击协定关税和外人控制中国海关的弊端,反对条约特权,呼吁关税自主。不过在关税自主的假定前提下,受西方不同学派和观点的影响,早期维新思想家们就是否要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他们之间的观点并不一致,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关税论和自由贸易论。
1.保护关税思想和学术
郑观应(1842—1922年),广东香山人,1858年到上海学商,此后二十年左右,先后在英商宝顺洋行、太古轮船公司担任买办,又自己经营贸易,投资轮船公司;此后帮助李鸿章经办洋务企业,经办过上海机器织布局、上海电报局、轮船招商局。在经办这些企业的过程中,郑观应亲身体会到中国民族所受的外国资本主义的欺凌和压迫,因此力倡保护关税,渴望最大限度地利用政府行政干预手段,建立起有效的工商业保护机制,在政府扶助下,抵御外国竞争,发展民族工商业。如郑观应曾提出与西方“商战”的著名口号。如何“决胜于商战”,1894年他出版的《盛世危言》一书中,建议师法“泰西税法”,“用官权以助商力所不逮”。具体“护商之良法”,即“重订税则,厘正捐章,务将进口之税大增,出口之税大减,则漏卮可以渐塞,膏血可以收回”。但郑观应所建议实行“一律加征、减征”的无区别的保护关税政策,还具有相当的片面性。
马建忠(1845—1900年),江苏镇江人,曾在李鸿章幕府中当幕僚。1876年留学法国,开始了解到西方国家的一些实际情况。他认为西方国家的富皆源于“出口货多,进口货少”,其中保护关税政策功不可没。但与“外洋恤商之策,首在重征进口货而轻征出口货”的关税政策相比,中国之税反是。他建议借鉴西方经验,以“华商为我国之民,故轻其税赋,洋商夺我国之利,故重其科征”为原则,实行有区别的保护关税政策:第一,降低出口税,以“使出口货多”。他主张“除丝茶两项仍值百抽五以裕饷原外,其余各货均减至值百抽二、三”,并要求严格按照“值百抽五”的规定征课出口关税。第二,区别对待,适当提高进口关税。他建议将进口货物分为四大类,分别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1)“天生物料”。其中煤铁五金之类,“为中国所自有,惜乎无人采取,又兼转运为难,每不敌外来之贱,应于外来者仍旧值百抽五,以广招徕”,“而铅铜则倍之”;(2)“外来制成之货中国亦出者”,如棉布等,“应加重征,至值百抽十五之数”,以减少进口数量,保护国内工商业,“夺西人之利”;(3)“制成之货中国不产者”,如钟表玻璃洋伞一类“必有力者方可置办”的“奇技淫巧之物”,“应加征至值百抽二十五”。至于洋酒吕宋烟之类的奢侈品,“加征至值百抽三十,较之外洋税则犹不为重”,且“减轻出口税之数亦可因以取偿矣”;(4)“远来之货本国所无者”,其中鸦片一类“害人之毒物”,“宜苛征以困之”,其余杂货,“皆无过值百抽十五之下者”。马建忠所主张的有区别的保护关税政策,提出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条件下,自主建立和发展工商业的途径,从理论上回答了中国现代化方向的问题。
2.自由贸易思想与学术
受西方自由贸易主义思想的影响,陈炽、严复等人反对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力倡自由贸易。
陈炽(1856—1899年),江西瑞金人,是“一个饶有赀财的户部郎中与军机章京”,曾到沿海各大商埠及香港、澳门考察,广泛阅读西书的中译文,并向出国回来的人了解国外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思想主张,甲午战争前后著有《庸书》和《续富国篇》。关于通商和关税政策,他认为:其一,保护关税不公。他说:“英国向有保业之法,虑他国之物夺本国商民之利,乃禁其入口,重税以困之”,“本国出口之货,征税至轻,或有竟不征税者……欲畅其销路”,但“嗣各国訾其不公,本国英伦三岛乃改为进出一律,惟烟酒不在此例”。其二,保护关税不能兴商务。他说英法战争结束后的法国“商务顿衰”,为振兴商务而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但“商情益窘”;反之,当英国采纳亚当·斯密的贸易自由主义,放弃保护关税后,“商务之盛,遂冠全球”。其三,金银不是衡量一国财富的标志。其四,关于“漏卮”问题,陈炽认为根源在于“外洋入口之货,皆工作而成,中国出口之货,皆土地所产,工拙相越,贵贱相悬”。富国的根本在于发展机器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土货”竞争力,以内抵洋货,外分洋利。
严复(1854—1921年),福建侯官人,中国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1867年入福州船政学堂学习,1877年到英国留学,学习海军。留学期间,他观察英国社会,阅读英法等西方社会的学术著作。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他翻译出版了《原富》等一批西方名著。严复对亚当·斯密的关税理论有较深的了解,他明确反对保护关税,批判重商主义,认为对外贸易必须在彼此均有利条件下才能畅行,如只对一国有利而必然使相对国有损,国际贸易就难以持续。严复认为晚清时期的中国,正处于开始受外国资本主义改造的阶段,要想追赶先进的国家,首先要走亚当·斯密倡导的自由贸易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利用先进国家的技术,使自己的工业化起步。工业化起步后,再实行李斯特所倡导的保护关税理论,使幼稚工业羽毛丰满。最后再实行自由贸易,即走自由贸易经保护政策,而复归于自由竞争的道路。(www.daowen.com)
以陈炽、严复为代表的部分国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关税的财政功能,认识到一国致富的源泉在生产而非流通,而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促进国际分工,提高生产效率,认识到改善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根本是发展生产,提高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些观点从长期看具有合理性,但是他们忽略了平等独立的主权国家是自由贸易的基本前提,不了解亚当·斯密提出自由贸易理论的历史条件与近代中国的历史条件完全不同。在欠缺这一基本前提的条件下,他们否认国家在短期内对进出口贸易差额采取某些改善措施的必要性是不妥、甚至错误的。
3.游走在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之间
由于晚清关税问题过于复杂,部分国人的关税思想不断发生变化,游走于保护关税与自由贸易之间,实现着或快或慢的转变。其代表人物有晚清维新派主要人物谭嗣同和梁启超。
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时,谭嗣同还坚定地支持保护关税。他基本上采纳郑观应等人的观点,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商为战,是以灭人国于无形”。中国若要自救,唯有“奋兴商务”,与外国竞争,以减少贸易逆差。为使对外贸易“涓滴皆操之自我而不授于外洋,以杜漏卮之有渐”,应实行“出口免税,入口重税”的保护关税政策,以发展本国商务。他还极力呼吁尤须研究“税务之学”、“中外税则”以废除协定关税,“夺回税务司包办海关之权”,取得实行保护关税的自主权。1896年谭嗣同写《仁学》时,一变而为自由贸易的拥护者。此时他认为“通商者,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客固利,主尤利也”。而保护关税制度,人为阻绝货物在国际范围内彼此相通,于理不可。他以英国为例,说明“重税外人之货,以阴拓(拒)其来”,不过是自困而已,保护关税“皆西人之旧学也”。
梁启超早期力倡自由贸易。他认为保护关税“实病国之道也”,戊戌变法失败后,却转而力主保护关税。他指出中国幼弱的民族工商业面临“洋货之流入”的巨大压力,在自由贸易主义的环境内随时有被扼杀的危险。因此他说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为“治当时欧洲之良药,而非治今日中国之良药”,唯有西方重商主义的保护关税政策才是“救时之不二法门”,建议将之“移植”中国。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客观形势的变化,谭嗣同、梁启超等人的关税思想不断发生变化,甚至是颠覆性的转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晚清关税思想发展的曲折性。晚清学者或政治家在自主关税的共同假设前提下,对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还是自由贸易政策展开了激烈争论。虽然他们只是纸上谈兵,但是藉由他们的争论,晚清中国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关税论和自由贸易论。这两种针锋相对的关税思想,却共同表达了晚清国人渴望民族经济独立和腾飞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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