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时,张掖(甘肃张掖)是河西走廊上中国与西域商人贸易最重要的口岸。隋王朝专派民部侍郎裴矩进驻张掖,主持与西方商业交通事宜。大业元年(605年),裴矩赴任,设法招引数十个国家的蕃商来华贸易,并在与西域外商交往中博采异闻,写成了《西域图记》三卷,记载了与隋交往的四十四国状况。在裴矩的建议下,大业六年(610年)正月,隋王朝举办了为时一个月的大型外贸互市活动。以洛阳东市为交易中心,广邀外商使节,免费提供膳宿。市场上珍货广积,百物杂陈,并以百戏演奏助兴。
唐代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政府对国际交往和对外贸易采取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当时的长安、洛阳、凉州(武威)、敦煌,号称四大贸易城市,长安更是东方最大的国际性都市,人口约二百万,常住的外国使节、商人、留学生经常有几千人,政府设有专门机构鸿胪寺管理互市和接待外国使者。除使节往还外,唐以丝绸、瓷器等沿“丝绸之路”和西方各国交换珠宝、香药、工艺品。唐政府在西域广大地区设立系统的军政机构,即安西和北庭两都护府(治所分设于今新疆的库车、奇台)管理和保护丝绸贸易,并在丝绸之路沿途设置提供使者、商人食宿的驿馆,在西北边境陆路各州郡设置互市管理机构“交市监”(632年更名互市监,684—685年更名通市监,后仍称互市监)。
唐代关的任务是“限中外,隔华夷,设险作固,闲邪(防范坏人)正禁(制止坏事)者也”。人员货物出入境均须经过批准,“凡行人车马出入往来,必据过所以堪之”。“过所”就是通行证,由唐代中央的刑部司门管理发给。唐律对偷渡关津等违制行为有严厉处罚的规定,但为鼓励中外交往,方便合法进出,唐政府同时规定“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要求各关做到:“检查有方,行旅无壅。”对于故意刁难客商军旅的关津官吏,唐律规定要受笞杖的刑法。(www.daowen.com)
唐代严格控制重点物资的出口,唐律规定凡禁止出口的货物不得过关。《唐律疏议》称:“依关市令,锦绫、罗胡、绸绢、丝布、牦牛尾、真珠、金、银、铜、铁,并不得度西边北边诸关及至缘边诸州。”如果私与外人交易要处徒刑,特别是兵器,严禁私相交易,违者处死刑。虽然制度相当周密,但实际仍有走漏。如唐代高僧玄奘的《大唐西域记》第十二卷就记载,唐政府“严敕关防,无令桑蚕种(私)出”,而实际上仍有桑蚕种藏匿私度关卡的故事。《太平广记》卷一七四记载有一名裴伷先的商人,在武则天时“徙北庭(指北庭都护府,再今新疆北部),货殖五年,致资材数千万”。这大概和唐代鼓励外贸宽待外商的政策有关。但安史之乱后,朝政腐败,关吏暴虐,原有制度日益遭到破坏,加上吐蕃的强大,唐代逐渐失去对西域的控制。8世纪以后,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兴起与扩张,中西商贸深受侵扰。天宝十载(公元751年),唐军在怛罗斯为大食所败,西域丝绸古道从此大体阻绝而衰落。中国对外交往的重心逐渐南移,海上运输不断发展,对海关进出口的管理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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