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榷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介绍

榷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介绍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辽宋夏金时期的榷场管理机构是“榷署”,以对方政权为防守目标,在现实的疆界上履行边关的进出境事务和外贸管理,兼具政治防卫、外交与经贸管理等多种职能。榷署隶属于中央的户部,管理官员统称“监临场务使臣”。每年年末还要将榷场收入上报户部,接受赏罚处理。辽宋夏金时期的榷场管理是国家分裂状况下的一种特殊边境贸易管理,其独特管理制度,对古代海关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榷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介绍

辽宋夏金时期的榷场管理机构是“榷署”,以对方政权为防守目标,在现实的疆界上履行边关的进出境事务和外贸管理,兼具政治防卫、外交与经贸管理等多种职能。榷署隶属于中央的户部,管理官员统称“监临场务使臣”。署内设主管官员“税务提领”两名,又称“总领钱粮官”“提领监司”等,一般由朝廷委派或边镇总领兼任;下辖两名副职,一个是押发官,又称措置官,一般由知军(主持军事的职官)兼任,另一个称提点官或提辖官,一般由通判(州府长官副职)兼任。属吏员有主管和巡防兵等,管理人员的军事色彩比较鲜明。

由于交易双方处于和战不定的状态,各政权对榷场的贸易活动实施严厉的管理,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榷场贸易主要是在榷署官员的严格控制和军事监视下进行。榷场是一个封闭的贸易场所,非商贸旅客禁止入场,贸易商们按规定人数结成名为“保”的单位,互相委托保证不寄附书信,不越界,凭双方政府发放的牌、关子、引子、标子等合法证件进入榷场,在官吏监督下完成交易后,立即返回本境,由榷场官收回牌、引等证件。违反禁令者将被处决或流放,有过界未回者,发放官牒通知对方政权处以重罚。官府允许告发并给以奖赏。榷场作为特定的边界通道,除双方使臣往来出入外,禁绝一般人员出入境,私渡国境者处以死刑。据统计,北宋时,仅宋辽之间的各种使臣往还即达1 600多人。每一使臣均带有大批随从、众多的馈赠物品和一些供私下交易的货物。

其次,榷署的职责是主持官营贸易,严格私人商业贸易,严厉管制重要物资出入境,征收关税和中介费。榷场贸易以官督民营的形式进行,官府设置仓舍,令商人提前存放货物以备检查和管理,榷署官员按货值把商人划分为大商(100缗以上)和小商(100缗以下),大商5人、小商10人为一保。每次交易时,只准先带一半货物赴对方榷场,带回所易物品后,再持另一半进行。后来又发展为商人在各自域内陈列商品,由政府指定“牙人”往来评议成交。

榷场贸易虽然体现着交易双方的经济交流,但更多地体现着朝廷的政治意图。由于政治上的敌对,因而双方都对交换品种有着严格限制,不许私相交易。如北宋仁宗皇祐元年令“河北两地供输民毋得市马出城,犯者以违制论”;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诏民以书籍赴沿边榷场博易者,非九经书疏悉禁之”。神宗熙宁年间,“禁私市硫磺、焰硝,以及芦甘石入他界”。至于铜钱及金属的禁止外流,则是经常颁布的法令。辽朝在与宋关系紧张时,也特别禁止向宋输出马匹。即使非违禁物品也存有许多限制,辽虽许可大批羊只出境,但“禁南京鬻牝羊出境”。辽希望进口粮食,宋则有“旧米出塞下,不得过三升”的规定。宋金时期无藏匿金银铜钱及其他违禁品方许进出榷场。(www.daowen.com)

榷署官员对进入榷场贸易的货物按照出境、入境、过境等类确定差别税率,实施征税,税率一般为宋对贩运辽(金)货物征20%,辽(金)商人带来贸易之货征5%,带有优待外商之意。凡宋经西夏前往中亚、欧洲各国,回鹘吐蕃通过西夏运入宋、辽、金的转口贸易,西夏的边境榷场均要征收10%的过境税。除货物税,商人还须向榷署交付“牙钱”,即中介费。榷署收税后,出具已税证明“关引”,以便商人合法返回。每年年末还要将榷场收入上报户部,接受赏罚处理。榷场税收,虽无准确统计,但数量相当可观。《金史·食货志》载:“岁之所获,亦大有助于经用焉。”

再次,各榷场严禁商人、榷场官员、押送岁币礼品官兵使臣等各类人员走私,对违禁走私和偷渡者的处分是十分严厉的。宋朝一般处以刺面流放,辽朝更为严峻,“每擒获鬻马出界人,皆戮之,远配其家”。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年)“诏禁卖马入外境,但至界欲卖而为所捕即论死”。宋金对峙期间,两淮为南北经济交流的要道,针对当时铜钱走私严重,为革除铜钱过界之弊,南宋政府在盱眙榷场实施严密的过界检查制度,由盱眙西门出入口和淮河渡口两次搜检行旅,并规定榷场官员、押送岁币或礼品的运“纲”使者、士卒不得过淮,由盱眙军另派员押送过河。

辽宋夏金时期的榷场管理是国家分裂状况下的一种特殊边境贸易管理,其独特管理制度,对古代海关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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