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认为宋、元关市之征过于繁苛,所以立国之初,务求轻简。其后税收品类逐渐增加,至水路运输大为发展后,为疏通钞法,自宣德四年(1429年)起,始于运河、长江水系等水路要冲地方先后设置十三所税关。因起初系以钞(纸币)交税,故又称钞关。钞关税原本是临时性的课征,行之既久,因能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就变成了经常性的正税了。正如顾炎武所说:“夫钞关之设,本藉以收钞而通钞法也,钞既停,则关宜罢矣,乃犹以为利国之一孔,因而仍不革,岂非戴盈之所谓以待来年考乎?”(《日知录》卷十五)终明一代,内地税钞关在国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设置沿革
据《明史》记载:“宣德四年,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于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悉令纳钞。”宣德时,设关地区以北运河沿线水路要冲为主,包括漷县关(正统十一年移至河西务)、临清关、济宁关、徐州关、淮安关(在今江苏淮安)、扬州关(在今江苏江都县)、上新河关(在今南京)。景泰、成化年间,又在长江、淮水和江南运河沿线设置金沙洲关(在今湖北武昌西南)、九江关、正阳关(在今安徽寿县)、浒墅关(又名苏州关,在今苏州浒关镇)、北新关(在今浙江杭州)。崇祯三年(1630年),又在芜湖增置钞关。明代先后设置了十余所钞关,其间复有罢撤复设之变化,但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淮安、扬州、杭州七所钞关设置稳定,保持到明末,构成明代钞关系统的主干机构。
除钞关直属户部征收流通税外,明代户部还置有京城九门关、淮安坝关,分别征收门税和过坝税,工部也另设局厂征收竹木抽分税。明代的门税,始于正统九年(1444年),于彰义门设置官房,征收商税课钞。其后,崇文、宣武、朝阳、东直、正阳、阜城、安定、德胜各门也设关征税。九门收入多备光禄寺祭品之需。明代的过坝税,为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在淮安坝设关,征收贩运米、麦、杂粮税。明代的竹木抽分税,是明朝工部在桥梁、道路设关卡即竹木抽分局(或抽分厂),对商人贩运竹木、柴薪以及砖瓦等物所抽的通过税,最初抽实物,供工部造办之用。成化十五年(1471年)由工部遣官在芜湖、沙市、杭州三处抽分厂全部折银征收,其他格局也有将所征木植卖银解部者。
总之,以钞关为大宗和主体,以及门关、坝关和工部局厂等为辅助,一起形成了明代陆路和水路互为补充的国内关税征收网络,表明明代关税制度与以前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标志着新的榷关制度形成了。它既是以往历代关市税发展的必然延续,也是明代商业发展、迁都北京和开通运河等的必然结果。
2.职官
钞关初设时,管关官员的任命、期限、归属管辖及税收管理等都十分混乱,均无定制。但是随着实践运行和实际的需要,政府对钞关的管理不断系统化。到弘治年间,政府下令由户部固定派遣官吏管辖钞关,隶属于户部贵州司。户部派的官员多主事、员外郎之类,一年一更换。到明中期时,管关官员被中官所垄断,一些中官坐守各地关卡,对来往的行商横征暴敛,激化了商民与政府的矛盾。(www.daowen.com)
3.税制
设置钞关旨在征收船税,临清、杭州两关也兼收货税。船税以载运商货的船户为征课对象。初期按运送路程之远近和船舶载重量的多少征收船料。宣德四年规定,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济宁、济宁至临清、临清至通州各段,均按每一百料缴钞一百贯的标准纳税;直接往返于北京与南京间之间的,按每一百料缴钞五百贯的标准纳税。
梁才在嘉靖九年(1530年)《钞关禁革事宜疏》中,叙述了船料则例的变化。船料原本主旨是按船舶装载货物的多少征收的,但为了简化征税手续,改由船体横木相当的梁的长短决定船料的轻重。大体上,由梁长五尺开始,至梁长一丈二尺的船舶均被课税。当然,船料因船的大小不同而多寡有别,一丈以上的船由于船体很大,被征收的船料多,而一丈以下的船由于船体小,被征收的船料也少。也就是说,船料基本上是以内河船腹长度为基准征收,至于各钞关具体征税项目则例,根据各地不同船舶的名称所确定。
钞关初建时,以钞为征收本色。成化元年规定钱钞均为本色。弘治六年(1493年)又定钞关税折收银两例,嘉靖八年(1529年)定制,以银缴纳,每银五厘,折钞一贯;银一分,折钱七文,但钞关之名未变。成化十六年(1480年),各钞关岁收钞两千四百万贯,当银十二万两。嘉靖至万历初,岁收银大体维持在二十三万两左右。
明《万历会计录》收录了各地钞关的征税项目及主要钞关的课税收入,详见下表。
由于水路货运量的增加以及明朝财政的紧张,从万历中期开始,明神宗朱翊钧大肆搜刮,委太监管理钞关,往往以增课为能事,常法之外,巧立名目,钞关税收因此大幅度上升,至万历二十五年,上升为335 500两。天启元年(1621年)又猛增至520 000两,是万历二十五年前的两倍。仅浒墅一关,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船料总额为39 900两,至崇祯七年(1627年)船料总额为179 893两,十余年间增加了三倍半。税收涨速之快,令人咋舌。明清之际的著名思想家王夫之在《四书训义》中指斥钞关病商害民,“暴君敛之,污吏侵之……暴虐商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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