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至中唐时期的内地关津,是统治者进行有序统治的重要机构,通常设在国家统治核心地区即都城及内地通向首都的重要交通要道或战略要地上,发挥控制社会、维护治安的重要职能。在和平时期,关津控制着人员往来、检查违禁物品、缉拿罪犯。一旦遇到农民起义或谋反叛乱时,关津的屯驻的军队就会闭关禁行,并出兵防御。西汉的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并诸侯,山东三十余郡,循津关,据险塞,缮甲兵而守之。”汉代初年,国家为了恢复经济,实行休养生息的国策。先是“开关梁,驰山泽之禁”,到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又下令“除关无用传”,即出入关津不用出示证件。景帝初元四年(公元前153年),因吴楚七国之乱,于是又“复置诸关用传出入”,恢复了对关津的管理。可见关津管理的松严,皆视国内形势而定。唐朝以京城为中心通往诸道府州都会及节度使治所的驿道上都设有关津,扼守要隘,稽查行人路政,保障交通畅通无阻。《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载:“凡关二十有六,为上中下之差。京城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余关有驿道及四面无驿道者,为中关。他皆为下关。”这里很清楚,唐代将设置关防提高到国家安危的战略地位认识,关津布局以京畿所在的关中和北及西北边防为中心。唐武德九年(626年)李渊诏云:“关梁之设,襟要斯在,义止惩奸,无取苛暴。”即设置关防、禁暴治安,缉获逃户、罪犯为第一要务,职掌与前朝无异。
其次,秦汉至中唐时期关津还有税收的经济功能,但仅是辅助功能,且时断时续。秦统一六国后设关征税,但如何征收,税率多少,史载不详。汉初实行放任政策,因而可能征收关税,但税率也不可能过高。《汉书·武帝纪》载太初四年(前101年),“徙弘农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这说明武帝时征收关税,主要解决守关官兵的衣食费用问题。关于汉代关税的税率问题,文献记载绝少,《九章算术》中有几条反映西汉关税的材料可资利用。东汉末年关税已较苛重,东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初嗣魏王,为笼络人心,曾下诏令:“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灾荒,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苑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由此可知,东汉末年的关税税率已经超过什一,曹魏予以减轻,恢复什一之税,以示宽仁之心。
三国时期除曹魏征收关津之税外,东吴也征收关津之税。《三国志》卷六四《吴书·诸葛滕二孙濮阳传》谓孙权死后诸葛恪拜太傅之时,“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事崇恩泽,众莫不悦。”由此可见,东吴孙权时期己有关税的征收,唯税率不详而已。东晋张重华在建前凉时曾“轻赋敛,除关税,省园囿,以恤贫穷”,说明东晋是征收过关税的。此外,南朝的各国上承东晋,有关关税的史实在史书中屡有所见。北朝拓跋魏时有弛关津之禁的记载,后秦时姚兴曾以国用不足,增关津之税。这些说明,北方也有关税之征。(www.daowen.com)
隋朝建立后不久,就相继下令除去各类关市税。唐太宗即位不久,又下令停废诸关,允许商人自由运输货物,因而唐初也无关津之征。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时,有表请税关市,当时著名政论家崔融则奏《请不税关市疏》反对。他援引古训,认为关为防卫机构,主要职责是诘暴安民,即使辅之征税也是征商贾,如同前朝征廛停关邸舍之贾,不征一般出入关津的行人。从隋开皇三年(583年)到唐肃宗至德三年(758年)的一百七十五年间,没有关税之征,这是中国关税史上的一大特点。但唐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宦官擅权,社会矛盾激化,唐政府为了缓解财政困难,重征商税以补国用之不足,各地纷纷开征关税。至德宗以后,内地关税在国内普遍推行。德宗建中四年(783年)正式规定:“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中唐以后开征的关市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后各王朝均继续征收,成为封建时代商税的主要部分,税制复杂,变化频繁,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清代前期。
从秦汉至隋唐总的关津征税情况来看,它不是确定不易的,因各种因素,时征时停。税率的高低也随着王朝的各阶段变化而没有一定规律。也就是说,该时期关津之税的征收还没有形成系统和完善的制度。在唐代,关津税名义上始终是一种杂税,不但与所谓正税有别,而且与义仓税、青苗钱等附助税相比也是等而下之。杂税的存在,从正统的地主阶级观念的指导准则——儒家经典来看,总是一种不光彩的事,难以列入施政治国的蓝本。有唐一代,朝廷中官员要求减少或取消课征关税者不乏其例。而主张征收关税的官员,往往被视为奸佞之臣、好利之徒,受到舆论的鄙视和指责。至两宋之际,这种看法才有了根本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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