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读海关本质:观念与实践

解读海关本质:观念与实践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研究者认为海关的本质只能是征收关税。这些,都清楚地指出了海关与关税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就是说,要揭示海关的本质,必须从国家主权、国家权力、国家行为以及国家间交往的角度来揭示。因此,在如何看待“主权国家”和“国家主权”问题上,我们除了与于新东博士以及其他相关的研究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分歧外,其基本观点应该是支持我们关于古代海关问题的研究的。

解读海关本质:观念与实践

海关的本质,可以从其职能入手来研究。当然,如果把现代海关的基本职能作为海关的本质,由此出发来寻找其在古代的对应物,将得到怎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如果说只有同时具备现代海关的四个职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关,那么,古代中国更难说存在海关。实际上这也是不科学的,也很少会被大部分研究者所采纳。这里的关键在于什么是核心职能,或者说本质职能。

有的研究者认为海关的本质只能是征收关税。确实,关税具有增加国家收入、保护国家经济利益、调节社会经济结构等许多重要功能,是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似乎也确实是近代海关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近代海关的典型特征。长期以来,甚至有人认为海关职能主要是一种涉及“关税”的财政行为,在许多关于海关起源问题的研究中也贯穿了这一观点。马克思也曾说:“关税产生于封建主对其他领地上的过往客商所征收的捐税,即客商交的免遭抢劫的买路钱。后来各城市也征收这种捐税,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这种捐税便是国库进款的最方便的手段。”这些,都清楚地指出了海关与关税之间的紧密联系。但是,海关是否主要是涉及关税的问题?也就是说,关税的存在是否是海关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或者说,关税征收是海关行为的本质?显然,我们并不能这样认为。在此,本文借助于新东先生的博士论文《论国际经贸新发展中的现代海关》中的研究来探讨这一问题。

于新东博士在其论文中,从多种角度探讨了海关的定义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揭示了海关概念的内涵:“第一,海关是主权国家设立的对进出境人和物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第二,海关是一个主权国家统一、独立、区别于别的国家的象征性和维护性职能部门之一。”“第三,海关是服务于国家经贸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第四,海关是根源于主权国家的形成而产生,服务于国家对外经贸发展的需要而发展并壮大的。”从这一概念内涵出发,他认为:“主权国家的形成是海关得以产生的根本条件,而对外经贸及其他对外交往是海关得以出现,尤其是得以发展和壮大的必备条件。……只有对外贸易及其他对外交往形成并不断发展后,一个主权独立和统一的国家才会不断地发展和壮大自己的海关。”于新东博士的研究,揭示了这样的事实:第一,海关与国家主权行为直接联系在一起;第二,海关与国家对外经贸直接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要揭示海关的本质,必须从国家主权、国家权力、国家行为以及国家间交往的角度来揭示。

实际上,这样的认识并不是全新的创见,至少我们从马克思的一些阐述中,已经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开始于17世纪中叶并几乎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的欧洲市场的发展时说:“商业航运比那种起次要作用的工厂手工业发展得更快;各殖民地开始成为巨大的消费者;各国经过长期的斗争,彼此瓜分了已开辟出来的世界市场。这一时期是从航海条例和殖民地垄断开始的。各国间的竞争尽可能通过关税率、禁令和各种条约来消除,但是归根结底,竞争的斗争是通过战争来进行和解决的。”他还说:“对工厂手工业一直是采用保护的办法:在国内市场上实行保护关税,在殖民地市场上实行垄断,而在国外市场上则尽量实行差别关税。”这些论述,除了关税的事实外,其中一个更加重要的线索,是他实际上揭示了海关对于世界市场形成和发展、对于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追求的权力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兴起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海关的发展,而国际贸易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种国家间的交往行为。关税所体现的只是在国家间交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国家权力,但我们并不能认为它是唯一的国家权力,也就是说,国家间交往行为中所涉及的国家权力绝不仅此关税一种。那么,这里就必然涉及国家间交往中所呈现的国家权力包括哪些方面?这些权力如何呈现?而循此方向,我们又可以追问:国家间交往中所呈现的国家权力由谁来负责?海关与这种权力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恰恰可以再回到海关本身,从当代海关发展的现实实践中去寻找答案。

20世纪末期,许多关注海关发展的专家在思考海关问题时,都曾谈到海关职能的变化问题。高融昆在《论国际海关现代化战略的背景和特征》中论述道:“一些国家的海关管理出现了严重的不适应。……海关管理职能已经从征税、缉私等传统经济领域进一步向环保、社会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武器控制等现代社会领域扩展,海关业务量的增加和职能作用的扩大,使海关的管理资源、业务制度、关员的知识结构表现出严重的不适应。”于是,海关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变革。实际上,近年来关于海关现代化、海关大监管体系、海关风险管理、海关非传统职能、海关与国际贸易便利化等问题的一系列思考和探索,都是随着海关职能的发展变化而提出的。在此,本讲无意、也没有能力去全面论述海关职能的发展演变,但可以从这些现象中推导出这样一个事实:由于关税减让成为各国追求贸易自由化的不可逆转的目标,海关正日益疏远着与关税的关系,但却在国家间交往中日益履行着越来越多的职能。

当然,对以上分析,有人会指出,这样的分析是建立在“主权国家”基础之上的,而古代中国即使存在国家,也决不会是“主权国家”,而“主权国家”和“国家主权”,是现代政治学关于国家学说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判断一个政治共同体是否是一个国家的核心要素。确实,我们也并不认同古代国家是“主权国家”的看法,但是,正如国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主权”的发展应该也有一个历史的过程。因此,我们在研究海关问题时,不是从表象来阐释“主权”的内涵,而是从“主权”的基本价值取向——国家利益的独立性、唯我性以及自决性来分析。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古代国家也是存在“主权”的——具有独立的、唯我的、自决的国家利益。因此,在如何看待“主权国家”和“国家主权”问题上,我们除了与于新东博士以及其他相关的研究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分歧外,其基本观点应该是支持我们关于古代海关问题的研究的。(www.daowen.com)

于是,研究古代中国是否存在海关,关键看古代中国是否存在国家间的交往行为及其对这种行为的管理。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目前相关研究者对海关起源问题的看法入手来分析。

在海关的历史研究中,关于海关起源的问题,历来争论很大,一直没有统一看法。实际上,所有的争论,其实关键囿于对海关定义及其本质看法的差异。有的学者从海关作为一种国境管理机构而主张海关起源很早,有的学者因为海关的关税职能而主张海关随着国家间贸易的出现而出现,而有的学者从海关作为一种现代国家主权的体现而主张其随着主权国家的出现而出现。尽管争论很激烈,但我们恰恰可以看到,在所有这些观点中,都可以找到国家的背影,也就是说,尽管在海关起源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但是,在海关是关涉国家的行为这一问题上,看法并没有根本的差异。在我们看来,事实上海关的本质恰恰也就在于它与国家的关联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把海关看作一种对国家间交往的监督管理机关,那么,海关的起源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它是随着国家间交往的开始而开始的,也会随着这种交往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由此,我们认为,海关的本质体现在其监管职能当中。也就是说,海关是国家对国家间交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关,承担在边境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职能。如果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就会看到,尽管古代中国国家形态非常复杂,但任何一个独立的国家政权,只要与其周边国家政权有一定的交往活动,就必然存在人和物的进出境现象,也必然存在出于国家目的对进出境活动进行监管的行为。如果将这一行为与现代海关行为相比较,是存在相当大的一致性的,因此,古代中国的这种监管行为应该可以看作是海关行为,而承担这种职能并具有这种行为的国家机构,应该可以看作是海关。

不仅如此,从古代中国与现代海关类似或者一致的职能和行为来看,不仅仅是监管,而且也包括税收、缉私等等,这在古代文献特别是《周礼》中有非常明确的记述。只是我们认为,从海关的本质来看,税收、缉私等只是海关行为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海关的本质。而如果把海关的本质定义为对国家间交往行为的监管,那么,我们不仅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古代中国海关的起源问题,而且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这样的监管行为在历史上的发展演变脉络。只要是国家,就必然有国家间的交往,也必然有发生在边境上的对交往的监管行为。随着国家的发展以及国家间的交往行为的发展,这种监管行为必然随之发展。

在回答了为什么说古代中国存在海关的问题后,还需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一定要把古代海关看成海关,而这涉及的是海关史研究的意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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