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投资主体将某种有价值的资产投入选定的投资对象中,以期获得某种回报的商业行为或过程。国际投资是国家或经济区域之间投资因素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依据投资形式和获取回报的途径,可将其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前者是投资者参与投资实体的经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投资经营活动。后者是投资者以其资金购买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或公司股票等,一般不参与投资实体的经营管理,也不享有投资实体控制权,只是按期获得预期收益。
国际能源投资是国际投资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由于国际能源市场原油、煤炭价格下跌,国际能源投资连续四年下滑,但2014—2017年每年的国际能源投资额依然保持在1.8万亿美元左右。[1]能源投资依旧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2017年中国对外投资额高达1961.5亿美元,在世界FDI流出量下降8.95%的形势下,比上年增长34.7%。但受国际大宗货物价格下跌的影响,2016年中国能源投资额仅为54.7亿美元,占中国对外投资的2.79%。而2012年,这组数字分别是401亿美元和51.94%。尽管能源投资一直下滑,但能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却没有递减。越是在这个时刻,越是要对能源投资安全及争端倍加关注。(www.daowen.com)
国际能源投资争端在国际投资争端中也占有较高比重。依据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处公布的《ICSID受案数据报告(2018年第2期)》显示,在ICSID受理的案件中,油、气及采矿业纠纷案占24%,电力和其他能源争端占17%(2012年第2期报告中是13%),水、卫生及防洪案件占5%(涉及能源投资引起的环境、卫生问题),这些案件合起来,占ICSID受案总数的46%。居于第二位的其他投资争端仅占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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