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党政法制性文书分类介绍

党政法制性文书分类介绍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政法制性文书大致包括以下几类。行政法规是国家法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主体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发布的,在全国或者相应的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制性文书。

党政法制性文书分类介绍

党政法制文书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一)党政法规

党政法规是中央党内法规与行政法规的合称。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中央党内法规。中央党内法规主要有党章、准则和条例三类。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党章在党内法规中具有最高效力,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并发布。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由党的中央组织制定,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了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法律,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外事等各方面有强制执行力的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是国家法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主体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行政法规的文种有条例、规定、办法和决定。

(二)党政规章

党内规章是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主要有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四类。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发布的,在全国或者相应的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制性文书。行政规章主要有规定、办法、细则、决定等。(www.daowen.com)

(三)党政规范性文件

党的规范性文件指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

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地方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所辖区域内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四)党政内部管理制度

党政内部管理制度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建立、维持各种正常秩序或为完成某项特定的任务和目标而制定的,要求所辖成员或相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或办事规程。它适用于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内部管理,其文种有制度、规则、规范、守则、规程、须知和规定、办法、细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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