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nering模式,即合伙模式,是美国率先提出的。美国建筑业协会(Construction Industry Institute,CII[34])认为Partnering模式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之间为了获取特定的商业利益,最大化地利用各组织的资源而做出的一种长期承诺,这一承诺要求使传统组织间孤立的关系转变成一种不受组织边界约束,能够共享组织资源、利益的融洽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信任、追求共同目标和理解各组织的期望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期望获取的利益包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创新机遇和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表2-3)。
表2-3 Partnering模式与传统建设模式的比较
Partnering模式的优点是突破传统的组织界限,充分考虑各参与方利益,制定共同目标,建立工作小组,加强沟通并及时避免争议和诉讼的发生,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分担风险和成本,保证参与各方利益的实现。表2-4是美国建筑业协会、总承包协会(Association of General Contractors,AGC)、美国海军设备工程司令部(Naval Facilities Engineering Command,NAVFAC)对Partnering模式的观点。(www.daowen.com)
表2-4 不同组织对Partnering模式的观点
E.拉森(E.Larson)经研究后认为,Partnering模式在成本控制以及业主的满意度等方面都达到了比较理想的结果,是建设工程生产组织模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35]。
Partnering的组织模式正是工业化住宅组织管理所学习的,Partnering模式的协同、共享、沟通机制及其价值观也为工业化住宅管理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管理环境。但是Partnering模式兴起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与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有所区别,完全引进Partnering模式条件还未成熟,要在我国建设领域全面适用,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支撑Partnering模式和谐组织文化的信息集成平台的构建,也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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