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晋商经营管理中的精神价值

晋商经营管理中的精神价值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晋商的敬业精神晋商的敬业精神,也是常为人们所称道的。晋人摒弃旧俗,褒商扬贾,以经商为荣。可见,把商业作为一项终身的崇高的事业来对待,正是山西商人经商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山西商人经商以谨慎闻名。由利益而起动的进取精神,是明清山西商人鏖战于商场的精神动力。山西商人的进取精神还表现在他们不畏艰辛,敢于冒风险方面。

晋商经营管理中的精神价值

晋商敬业精神

晋商的敬业精神,也是常为人们所称道的。敬,原是儒家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儿子就主张人在一生中始终要勤奋、刻苦,为事业尽心尽力。他说过“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等语。北宋程颐更进一步说;“所谓敬者,主之一谓敬;所谓一者,无适(心不外向)之谓一。”可见,敬是指一种思想专一、不涣散的精神状态。敬业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

在封建社会中,传统的观念是重儒轻商,故四民中以士为一等,商为末等。但明清山西商人却不这样看,他们认为商和士农工是同等重要的事业,都是本业,同样要敬。晋人摒弃旧俗,褒商扬贾,以经商为荣。榆次富商常氏,有清一代不绝于科举,但绝不轻视商业,而且是把家族中最优秀的子弟投入商海。常氏家族弃儒经商、弃官经商的子弟很多。如十三世常维丰,幼年从师就读,词章精美,识者器重。长大后放弃科举,赴张家口经商。维丰极具才能,办事干练,尤精用人、通变之道,凡事一经裁酌,立即决断,为同仁所不及。十四世常旭春,是清末举人,曾任晚清法部员外,书法艺术名冠—:晋,诗词也做得很好,时人称他是“书宗李北海,诗步王渔洋”。但他最热衷的还是经营商业。常氏一改“学而优则仕”为“学而优则商”,能数代集中优秀人才锐意经营商业,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文化的商人群体,由于他们把儒家教育诚信、仁义、忠心精神引入商界,从而有了常氏商业之繁盛。可见,把商业作为一项终身的崇高的事业来对待,正是山西商人经商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敬业是事业成功的源泉,而勤奋、刻苦、谨慎的作风,又是敬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勤奋是大多数山西商人具有的良好品德。如山西定襄邢九如,“少贫乏,年十四失情,……越二载,其大父即辞世,家道益困,公以母老弟幼苦无资,不得已弃学就商,甫弱冠远服贾于京东之赤峰县,……勤劳四十余载,而家道卒致丰。”榆次人李智春,“生贫家,幼父母卒,兄佣工,仲兄且殇,于是学商于直隶顾德府布店,数十年勤劳无间,为执事者所重,积有余资,乃旋里娶妇王氏,……三子皆成立,长商于赤城,次二、三子耕作,后家渐起。”永济人赵俊,“为富家贾于江南,勤俭著闻”。

不怕苦,不怕累,也是大多数山西商人的良好品德。清人纳兰常安说;“塞上商贾,多宜化、大同、朔平三府人,甘劳瘁,耐风寒。”太谷县商人是山西票号三大帮之一,他们经商“跋涉数千里,率以为常”。乾隆《祁县志》卷九载,祁县阎成兰“行商朔平、归化,辛苦备尝”。

山西商人经商以谨慎闻名。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敢经营大的业务,恰恰相反,他们对大业务抓得很紧。但他们不轻易冒风险,不打无准备之仗,而是要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拍板成交,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放款来说,这是山西票号的一项重要业务,但又有风险,他们对放款对象一定要在详细调查对方资产、用款目的、还款能力、财东情况等的基础上,才决定放款与否。有的票号对用款户透支数额还作了明确规定:上上等户不得超过三万两,上等户不得超过五千至一万两,中等户不得超过三千两,下等户则不与之交往。这一规定,就是出于谨慎行事之目的。

晋商的进取精神

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否亦为之。”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由利益而起动的进取精神,是明清山西商人鏖战于商场的精神动力。

山西平阳府席铭(1481~1542),“初时学举子业不成,又不喜农耕,曰: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世,仰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于是历吴越、游楚魏、泛江湖,撤迁居积,起家巨万金,而蒲大家必曰南席云。”清人纪晓岚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这就是说,事业不成,甚至连妻子也不娶。可见山西人是把经商作为大事业来看,他们通过经商来实现其创家立业、兴宗耀祖的抱负,而这种观念正是使其在商业上不断进取的极其巨大的精神力量。上述席铭经商成功后,“自是祟义让,淳宗族,睦邻里亲友,赈贫恤乏,解纷讼,成人之美,……嗤蒲之州大夫、所将军不以行伍众庶待之,而席氏之家声益振。”席氏通过经商致富,提高了其家族的社会威望和地位,自然鼓舞着更多的人来走经商之道路。

山西商人的进取心还表现在强烈的开拓精神上,所谓“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有许多山西商人就是靠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白手起家而成大业。如著名的大盛魁商号,其创始人之一山西太谷人王相卿,幼年家贫,为生活所迫,曾为人佣工,在清军费扬古部充伙夫,服杂役,后来与山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一起随营贸易,先是肩挑负贩,拉骆驼,后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开“吉盛堂”商号,其后改名为“大盛魁”,几经磨难,终于白手起家,到雍正时大盛魁已经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商号了。

山西商人的进取精神还表现在他们不畏艰辛,敢于冒风险方面。他们拉着骆驼,千里走沙漠,冒风雪,犯险阻,北走蒙藏边疆:横波万里浪,东渡东瀛,南达南洋。充分表现了他们不畏艰辛、坚韧不拔的精神风貌。如山西商人在清代开辟了一条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北越长城,贯穿蒙古戈壁大沙漠,到库伦,再至恰克图,进而深入俄境西伯利亚,又达欧洲腹地彼得堡、莫斯科的国际商路,这是继我国古代丝绸之路衰落之后在清代兴起的又一条陆上国际商路。西北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也是山西商人活跃之地,并进而“远贾安息”(今伊朗)。山西商人从明代已在日本贸易,清代乾隆时山西商人范氏是赴日贸易的最大洋铜商,清末山西商人又在韩国、日本开办了银行。这些事业的成功,没有:作常的气魄与胆略是不可能实现的。经商犹如打仗,险象环生是常事。他们不仅要经历天气环境之险,而且还常常遇到被盗贼抢掠及至丧失生命之险。如榆次人秦必忠自幼经商,胆识异常,清嘉庆时茶行初兴,北人赴南省办茶,舟揖风波视为畏途,秦必忠坦然无疑,屡年经返,均获厚利。山西商人到包头经商,杀虎口是必经之路。有民谣称:“杀虎口,杀虎口,没有钱财难过口,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过了虎口还心抖。”但是旅蒙晋商并不因此退缩,而是人越去越多,势如湖涌。为了适应社会不安定的现状,还有一些山西商人,自己练就武功。明代嘉靖时,为防日本海盗入侵,山陕盐商家属善射骁勇者五百人曾组成商兵守城。苏州是晋商活跃之埠,“有山西客商善射者二三十人”。由上可见,开拓进取,自强不息,不畏艰辛,敢于冒险是明清晋商经商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晋商的群体精神

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很重视发挥群体力量。他们用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的维系和精神上崇奉关圣的方式,增强相互间的了解,通过讲义气、讲相与、讲帮靠,协调商号间的关系,消除人际间的不和,形成大大小小的商帮群体。

山西商人这种商帮群体精神,首先来源于家族间的孝悌和睦。如明代曲沃李明性,青年时常感慨:“夫为弟子壮不能勤力,将坐而食父兄乎?”于是“挟资贾秦陇间”,由于他在商场上“精敏有心计”而致富,又“内行周慎,孝睦于父兄。仲兄卒,无子,以己次子后之。治家甚严,族子甲出钱收息过当,召而责之,手裂其券,自是举宗凛凛。”明代襄陵人乔承统,“其父中盐卒于扬州,遂弃儒而贾。内监杨某督鹾两淮,承统弟承经以事得罪杨某而逃亡,杨捕之急,承统挺身出就狱,所受之刑,五毒备至,终不言弟所在,且为行贿千金,得释。弟归家,破析己财之半予之”。介休冀氏马太夫人主持家政时,“族戚邻里之待以举火者,无虑数十百家,皆太夫人赞助成之”,“又待伙极厚,故人皆乐为尽力”。祁县乔映霞主持家政时,把其兄弟集中在一起,让练有武艺的九弟先把一双筷子折断,接着又让其一次折九双筷子,结果折不断,映霞喻义让众兄弟团结互助。山西商人在发扬群体精神中,还注意量才使用,各尽所能,明代山西大同人薛伦,“其家世力田,兄耕弟贾,业盐于淮。”明代蒲州人王冕,“早卒而遗孤二人,家无应门之仆,王冕妻张氏奉姑抚孤,誓志不二。二子长大后,命长子服贾。曰:孤而无助,将门户是赖:授次子以儒业,曰良人有志而未成,其负荷在是也。后长于克拓前产,次子以明经为诸生,卒立厥家。”

其次,群体精神是经商活动中业务扩大与商业竞争的需要。随着山西商人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商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于是山西商人从家族到乡人间,逐渐形成“同舟共济”的群体。如明代蒲州人王氏,“其闾里子弟,受钱本持缗券,以化居于郡国者,肩相摩趾相接也”。由此可知,从王氏那里得到资金的子弟很多。明代隆庆、万历年间,蒲州张四维家族、王崇古家族、马自强家族,均是大商人家庭,三家联姻为亲戚,张四维曾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土参赞机务,王祟古官居宜大总督、兵部尚书,马自强曾任礼部尚书,三家拘联姻,增强了其商业竞争实力。王崇古在河东业盐,张四维构父亲是长芦大盐商,累资数十百万,张、王二氏联手,结成了盐商团伙,控制了河东、长芦两处盐利,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亲缘集团的基础上,晋商又逐渐发展为地缘组织。清朝乾隆末年,在典当业中已出现了所谓“江以南皆做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曰晋商”的说法。“晋商”这一名称的出现,说明清代山西商人已逐步形成一个地域性的商帮。清后期,山西票号在国内八十多个城市设立了分号,从而形成了一个汇通天下的汇兑网络,也是以乡人为主体形成的山西商人群体。

山西商人的商帮群体精神在商业经营中的表现有三种形式;

一、从朋合营利到合伙经营。这是最初的群体合作形式。朋合营利就是一方出资,一方出力,有无相资,劳逸共济。而合伙经营是一个人出本,众伙而共商,也就是财东与伙计合作经营,它与朋合经营不同之处是,一个财东可有许多伙计,故“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显然,伙计制比朋合制规模大,伙计制是在朋合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制度就其规模组织而言,在中国商业史上实无前例。不过,无论朋合或伙计制,尚是比较松散的商人群体。

二、按地区形成商帮。这一种形式是在朋合营利和伙计制基础上,以地域乡人为纽带组成的群体。山西商人在各地设立的会馆,就是这一地方商帮形成的重要标志。这种地域。帮以山西商人来说,统为晋帮。但在山西内部又按省内各地区形成不同的商帮,如泽潞帮、临襄帮、太原帮、汾州帮等。清季票号兴起,又形成平遥、祁县、太谷三大票商帮。

三、以联号制和股分制形成业缘群体组织。联号制是由一个大商号统管一些小商号,类似西方的子母公司,从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企业的群体作用。股份制是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创立的很有特色的一种劳资组织形式。

股份制的实行,劳资双方均可获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商业企业经营中充分发挥了群体作用。

晋商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机制

以义制利,崇尚信誉可以说是晋商的经营理念。在儒家义利思想的影响下,山西商人身入财利之场而不污,守信耐劳,淳厚信义,被誉为“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气。晋商在经营活动中不仅“重廉耻而不失体面”,并且将其演变成经营处世的准则。他们时时以此为准则为约束自身,以做“善贾”,“良贾”为荣,并将严守信誉作为商业道德,代代相传。晋商既珍惜自身信誉,必然重视自身职责。他们在经营上一丝不苟,受一事诺一言,终身不渝,所以能立足社会,形成长期在商业中的稳固地位。

晋商经营机制包括对经营人员的选择机制、激励机制、资本运营机制。在经理聘用之前,财东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考察。而一旦选定经理,财东便以重礼招聘,委以全任,并始终恪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对经理日常经营活动概不过问,让其放手经营,静候年终决策报告。此外,晋商企业还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激励机制。无论是择人者还是被择人者及普通员工,要使他们完成各自的使命就必须有某种激励机制,即促使每个成员尽可能努力工作的机制,这主要是基于企业团队生产的特性,以及人们普遍存在的惰性心理。晋商企业能够雄立数百年,自然也有一套奖惩办法,并且财东、经理、员工因在企业中的职能和地位不同分别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最后,晋商家族或家庭肋经济活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制度或行政命令来维持的,而主要依靠血缘关系伦理道德等非经济因素。家族企业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成员间信任度强,企业凝聚力强,有利于聚集资金,以适应企业竞争的需要。

晋商艰苦创业的精神,独特的经营风格,严谨的号章号规,以及灵活巧妙的经营方式,赢得了国人的普遍赞誉,也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上了光辉的一页。其经营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集中,统而不死的组织管理。晋商企业规模大多在百人之上,并且由多个商、票号构成,为了保证各商、票号制约互利,不致脱节,使整个管理系统有条不紊,实现企业集团的统一日标,晋商采取了高度集中制的组织管理模式。

二是权责明确,赏罚分明的人事管理。晋商的人事制度与其组织结构的设立是一一对应的。总经理坐镇总号,统领整个企业,分号由经理来掌管,总经理和经理之下都设有二掌柜,三掌柜,内事先生,出纳等分管具体事物,每个人的职责和权力都规定得很清楚,形成一个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管理者集团。

三是抽疲转快,酌盈济虚的资本运营。

四是诚信为本,用户至上的营销策略。晋商不仅在思想观念上牢牢树立顾客至上的信条,而且在行动上也采取出奇制胜、不拘一格的销售方式。

五是准确及时、灵活高效的信息交流。晋商从商业竞争中领悟到信息的重要性,因此要求掌柜必须具有远见卓识,及时捕捉商机,制定经营决策,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各大商号、票号把搜集、分析、鉴别和运用信息视为成功的关键。

职工辛金制和顶人力股制

山西商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摸索,从明末至清一代创造了一套处理劳资两方物质利益关系的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取得了成功,也赢来了整个山西商人的兴盛。这套制度,包括职工辛金制和职工项人力股制。这两种制度结合在一起,做到了劳资关系的融洽,职工视企业成败为己任,精诚团结,任劳任怨,为资本效力。

一、职工辛金制

这里所说的“辛金”,不同于现在的“薪金”或“工资”。辛金,是在企业管伙食费用的基础上,职工劳动的辛苦钱。“薪金”则是内含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伙食费用的。

山西商人的辛金是年辛金制。辛金制之外,企业对职工医疗费(不含滋补药品)和衣服费用负责。衣服津贴费称“衣资”,分等论级,多者一月四两白银,少者一两五钱。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有山西太谷县协成乾一个人名折,编号三一六六八九。这个人名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吉立”,记载有一百一十二人的姓名、字、籍贯和辛金、身股、出号、进号、病故等内容。在一百一十二人中,有辛金记载的九十六人占百分之八十五点七二,没有辛金记载的十六人占百分之十四点二八。九十六人辛金的等级及人数如表1所示。

表1 协成乾96人辛金等级及人数统计

辛金等

级 人

数 一八七 六六六五五五五四四四四三三三三三二二二二二一一一一八六四

百十十 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

六四二八六四二八四二 八六四二 八六四二 八六二

两两两 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两

96 3 1 31 4 2 1 1 2 1 2 3 1 2 2 2 1 5 1 2 5 1 1 2 3 2 3 3 4 1 1 3

辛金等级十分繁杂。为了便于区分高中低档次职工的辛金和人数,设七十两以上为高级职工(或企业骨干),三十两至六十两以上为中级职工,二十两以上及其以下为低级职工,各档次职工辛金和人数如表2所示。

表2 协成乾职工各档次辛金和人数统计

级 别 高级职工 中级职工 低级职工

辛 金

数 100两 80两 70两 60两以上 50两以上 40两以上 30两以上 20两以上 10两以上 10两以下

96 3 1 31 7 6 8 11 12 12 5

从列表中我们可以分析:

第一,山西商人的辛金制等级较多,每等级差,七十两以上每级差十两,而且具有了顶人力股的资格。七十两以下,每级只差二两。这样,七十两至一百两只有四级,七十两以下就有三十三级。如果说,由学徒出师年辛四两的话,假设每年都能提一级,待由挣年辛七十两熟到顶人力股的资格,得三十二年,说明顶生意(即人力股)真难。

第二,辛金制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比,是二十五比一。如此大的差别,是区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需要,也是各级劳动者的价格和对企业贡献大小的表现。把高级职工与中低级职工的差距拉开,不搞平均主义,有利于激励职工奋进。

第三,如果我们对职工高中低级别划分合理的话,那么这个企业高中低级职工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年辛七十两以上三十五人占百分之三十六点四五,年辛三十两至六十两以上三十二人占百分之三十三点三三,年辛二十两以上及其以下者二十九人占百分之三十点二二。当然,如果把还没有辛金的十六人加上,那二十两以上及其以下者即达四十五人,占企业全部职工一百一十二人的百分之四十点一七,是受资本剥削最重的群体了。

第四,年辛达七十两像是具有了顶人力股的资格,但也不是绝对的,似乎又是老职工和新请进职工的一种区分。该企业辛金七十两以上的三十五人,顶人力股一厘至一股者三十二人;另外崔云川、程锡玛辛金各一百两,王希舜辛金七十两,却没有人力股的记载。这样,高级职工中,顶人力股的只占百分之九十一多。

第五,从这个企业一百一十二人的籍贯看,除太谷城内和各村庄的人外,任用来自榆次、祁县、徐沟、太原、文水、平遥、寿阳、定襄、交城、清源等县的人达四十三人,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九,说明任用职工的广泛性。

总之,山西商人实行的辛金制是一种有较大区别的政策。有区别的政策,是好政策。因为只有区别,特别是高级职工与中低级职工的区别,才能使企业稳住高级职工这部分骨干力量,从而保障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由此想到,当今一些企业对技术骨干由聘用制改为终身制,怕也是从稳定骨干力量出发的。因为一个企业的骨干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关乎着企业的兴败。

二、顶人力股制

辛金制是资本家雇用职工的价格,虽然也是调节资本家与职工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但并不涉及企业纯利润分配利益的调节。顶人力股制(又称人身顶股制),则是一项协调劳资关系,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办法。凡山西商号中的掌柜、伙计,虽无资本顶银股,却可以自己的劳动力顶股分,而与财东的银股(即资本股)一起参与分红。但顶身股者不承担亏赔责任。总经理身股多少由财东确定,商号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号掌柜、伙计是否顶股,顶多少,由总经理确定。身股的多少按照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来确定。总经理一般可顶到一股(即十厘),协理、襄理(二掌柜、三掌柜)可顶七八厘不等,一般职员可顶一二厘、三四厘不等,也有一厘以下的。但不是人人都能顶身股,而是有一定资历者方可顶身股。例如,大盛魁商号顶一二厘生意者,可管点杂事、接待客商等;顶三四厘生意者,可在柜上应酬买卖,但大事尚不能做主;顶五厘生意者,已有一定的做买卖经验,货色一看就懂,行情一看就明,生意能否成交,也敢一语定夺。顶七八厘者,已是商号的里外一把手,或来往于总号、分庄之间,盘点货物、核算亏盈,或奔波于天南海北,拍板大宗交易;顶九厘生意者,日常营业不管,专决断重大疑难。大盛魁比较特殊,没有项整股的,最高九厘。山西商人通过上述做法,把店员个人利益与商号利益、财东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下层伙计和学徒为了登高位,多项股份,努力为商号工作,使劳资关系得以协调。当然,顶身股也有弊端的,如论资排辈顶股,限制了及时发现人才。

顶人力股制,应该说是自明末出现东伙合作制以来,在利润分配上资本家与经营者按比例制分配办法的一种发展和进步。顶人力股制与按比例分配利润,其进步之处在于:

一是资本家与高级职工分配利润的比例是变化的。按银股与人力股各占银人总股敷看,有七十四比二十六,有六十八比三十二,有四十六比五十四,有四十五比五十五等等。而这种变化,是在银股股数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顶人力股职工人数的增加或者每人项人力股份额的增减而变化的。一般是,企业前期人力股占银人股数比例小,企业后期人力股所占比例大,甚至超过银股数,这就意味着企业利润的一半多被顶人力股职工分去,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二是顶人力股制与按银人比例分配利润的办法,能使更多职工的物质利益得到满足或提高。按比例分配只涉及少数主要经营者。

比如,光绪三十年(1904)设在陕西三原的山西商人开设的泰丰源字号,按银六人四比例分配,人分四千八百三十六两多,只涉及四人,而其中一人就分去占人分百分之六十五点六八的三千一百九十一两多。顶人力股的,比如大德通,公元一八八九年有二十三人,公元一九○八年增加为五十七人,这就使没有顶人力股的职工有了盼头。

人力股,也称“身股”,商人称“顶生意”。顶生意,是商人之间相互寒暄问话的普遍用语,“顶几厘生意?”人力股与银股相对。银股,是开设企业时资本家投入用以增殖的货币资本,股数不变,但每股资本额通过分红倍本是逐渐增加的。人力股,是职工以自身劳动加入的股份(如当今企业的技术股等一样),不缴纹银,却享有与银股等量分红的权利。倘若企业亏损,人力股也不负亏损的责任。是一种有权利分红而不承担风险的股份。

顶人力股的方式有二:资本家开设企业之时,对其聘请的经理和重要职工,事先言定顶人力股若干,以合约的形式规定下来,或者记入万金账(登记银股与人力股的账册);另一种方式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账期分红,由经理根据职工劳绩,向资本家推荐,经认可,即登入万金账,写明何人何年起顶人力股若干,从而成为新顶人力股的职工。

人力股,一般企业都以一股为满额。股,商家称俸,俸下称厘,十厘为一俸。顶人力股的职工是企业老职工,或者按协成乾标准是年辛七十两以上的职工。开始一般只能顶一厘人力股,以后遇账期按本人劳绩增加一厘,特别优秀者也有增加二厘的,商人称“遇账双加”。在一些规模大、职工多的企业,为使更多的优秀职工能顶上生意,开始顶人力股变为半厘,又成为每半厘为一级,于是出现了十级(一厘者)和二十级(半厘者)两种晋级的等级。比如,大德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就有了零点三五和零点四五的人力股。(www.daowen.com)

人力股的详细内容极其作用有以下几点:

第一,顶人力股者限于高级职工中的老职工,新请进的高级职工尚没有顶身股的资格;而且老职工顶人力股的份额又有很大差别,既有区别又拉大差距,体现着优中奖优的分配利益的原则。按协成乾人名折记载看,三十五人年辛金在七十两以上,而顶人力股的只三十二人,占年辛金七十两以上者三十五人的百分之九十一点四二,占号内有辛金者九十六人的百分之三十三点三三,占全号一百一十二人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五七。这三个百分比,说明顶人力股者在该号各类职工中所占的比重,从而对顶人力股者在山西商人中的比重也可做出一般的揭示。比如,日升昌光绪中叶新请进职工三十人,有辛金的十七人,没有辛金的十三人。在有辛金的十七人中,李景方年辛一百两却没有人力股。

协成乾项人力股者三十二人中,除程继贤年辛金一百两人力股一俸和陈烬年辛金八十两人力股四厘外,其余三十人年辛金皆七十两,而顶人力股份额差别很大。计项人力股九厘者三人,八厘者一人,六厘者二人,五厘者二人,四厘者五人,三厘者八人,二厘者二人,一厘者七人。这三十二人,共顶人力股十二点六股,其中,顶八厘至一股者,人数五人占百分之十五点六,股数四点五股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七;项四厘至六厘者,人数十人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二,股数四点六股占百分之三十六点五;顶一厘至三厘者,人数十七人占百分之五十三点一,股数三点五股占百分之二十七点八。这说明:一是挣年辛金一样的人,顶人力股份额不同所带来的利益差别也很大,即九比一;二是占顶人力股人数一半多的人,所顶人力股只占百分之二十七点八,百分之七十二点二的人力股被占人数不到一半的人所顶。如此悬殊的差别,顶人力股者怎能不为自身利益而奋进呢!

顶人力股者所带来的利益,与其辛金比较,是相当町观的。以大德通票号为例,该号一八八九年每股分红八百五十商,一九○八年每股分红一万七千两,一九二五年每股分红八千两。假设某职工年辛七十两顶人力股一厘,四年一个账期,四年辛金为二百八十两,一八八九年分红八十五两是辛金的百分之三十点三五,一九○八年分红一千七百两是辛金的百分之六百零七点一四,一九二五年分红八百两是辛金的百分之二百八十五点七一。倘若这个职工顶人力股九厘的话,那一八八九年分红七百六十五两是辛金的百分之二百七十三点二一,一九零八年分红一万五千三百两是辛金的百分之五千四百六十四,一九二五年分红七千二百两是辛金的百分之二千五百七十一。这就是人力股的价值。这种价值,对已经顶人力股者能催其奋进:对未顶入力股者也有巨大的诱惑力,会促使其积极做事争取顶上人力股的。

第二,顶人力股的人数和股数是变化的:变化的结果,人力股最多时超过银股数,从而出现利润的一半多被顶人力股者分去,相对资本家在利润分配中比例减少。

人力股的人数和股数的变化是:大德通票号,一八八八年有二十三人顶人力股九点七股,一九○八年有五十七人顶人力股二十三点九五股,一九二五年有四十八人顶人力股十五点二股。这种变化,是年代和经营规模不同等因素促成的。不管顶人力股的人数和股数怎样变化,从某些职工人力股的份额上看,是有区别的,不顶的顶上了,顶少的顶多了,顶多的后来比原先的少了,顶同样份额的后来有的多有的少。如表3所示。

表3 大德通票号1888年~1925年8人份额变化情况

姓 名

王 振

赵 调

王 宗

高 云

高 云

粱 濠 股

数年

1888 0.5 0.3 0.3 0.2 — — — —

1908 0.7 1.0 1.0 0.45 0.85 0.5 0.3 0.3

1925 — 故 1.0 故 1.0 1.0 0.7 0.75

一八八八年至一九二五年的三十多年中,上述八人份额的变化,大概是他们对资本效劳和本领强弱等因素决定的。就王振铎和高钰两人看,一八八八年王振铎比高钰份额多,但一九○八年高钰反比王振铎份额多了。按说,一八八八年至一九○八年为二十年,每四年一个账期的话,共有五个账期,高钰由三厘加至一股,等于每个账期平均增加一点四厘。王振铎由五厘增至七厘,等于每个账期只增加零点四厘。这说明,高钰每个账期都要增加,有的账期还会是双加:而王振铎就不是每个账期部增加了。由此也说明,优秀者增得快,次优秀者增得慢,并不是每个顶人力股者账期都能加增份额的,这又是一种奖优罚劣的区别。

人力股的变化,构成银人股比重的变化,带来利润分配的变化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大德通三个账期银人股数和利润分配变化统计

项目

份 银人股数 账期利润每股分红

资本家

分 得 顶人力股者

分得

银 股 人 股 用于分配

的利润 每股

分红

数 占银人% 股

数 占银

人%

1888 20 69.34 9.7 30.66 24700 850 17000 7700

7908 20 45.50 23.95 54.50 742880 17000 340000 402880

1925 17.5 53.51 15.2 46.49 261600 8000 140000 121600

大德通在不同账期,银人股比例不同,利润分配也就不同,甚至人力股分配的利润超过了资本股分配的总额。那么资本的利润率是否下降了呢?不仅没有下降而且增加了。

大德通是光绪十年(1884年)重新整立,由大德兴改称大德通而来,是以茶叶贸易为主兼营借贷汇兑业务的工商与金融混合的经济组织。此后,可能茶叶贸易减退银行业务增长,到了消末民初,成为完全经营银行业务者。一八八四年至一九○八年资本由十万两增至二十二万两,但银股数不变,由倍本而形成。一八八八年第一次结账分红,至一九○八年,先看其资本利润率的变化,如表5所示。

表5 大德通1888年~1908年资本利润率变化统计

项目

年份 资本(两) 资本利润率

额 股数 每股金额 每股分红 账期利润率% 年利润率%

1888 100000 20 5000 850 17.00 4.25

1892 130000 20 6500 3040 48.76 11.69

1896 140000 20 7000 3150 45.00 11.25

1900 160000 20 8000 4024 50.30 12.575

1904 180000 20 9000 6850 76.11 19.027

1908 220000 20 11000 17000 154.54 38.635

这是就银股每股分红额计算资本的账期(四年)和年利润率,不管每股资本额如何变化,利润率都是逐账逐年增加的。这既保障了资本家的利益;也是资本家乐意将相当部分的利润,通过顶人力股的方式让度给高级职工的根本原因。因为让度的愈多,职工愈努力为资本效劳,资本利润率愈高,资本家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里的资本利润率并不完全,是只就资本家所得而说的。倘若按资本总额与利润总额计算,那账期和年利润串就更高。计:一八八八年账期为百分之二十四点七,年利润串为百分之六点一七五。一九○八年账期为百分之三百三十七点六七年利润率为百分之八十四点四一七五。为什么在清代利润串如此高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票号不缴纳任何营业税和所得税,是税制滞后形成的。

第三,顶人力股者,除自辞和铺辞者外,一般是终身制,因之去世后还可享受若干账期的分红权利,这叫“故股”。故股的设置,既可解除高级职工的后顾之忧,也是资本家对为其效劳者死后的一种报答。大德通一八八八年分配,有梁振基(六厘)、温迪功(四厘)、阎溯曾(三厘)三人的故股分配;一九○八年分配,有许廷桂(九厘)、韩朝殡(七厘)、高璞(四点五厘)、何兆鸿(三厘)、陈通垣(一点五厘)五人的故股分配;一九二五年分配,有高钰(一股)、赵调元(七点五厘)、宗其汉(六厘)、张书翰(三点五厘)、苗秀(一点五厘)五人的故股分配。高钰(1854~1919),山西祁县子洪镇人,一八九四年开始任总经理,顶人力股一股,一九一九年去世。按大德通每四年一个账期算,一九○八年后有一九一二年、一九一六年,一九二○年、一九二四年四个账期,高钰故在一九二○年账期前,一九二五年仍按人力一股分红八千两,已经一个账期又一年了。

总之,山西商人中实行的人力股制度,对于稳住企业高级职工(或骨干力量)队伍,使他们获得应有物质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极其重要,不失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上面是实行人力股制企业的办法。至于那些较小企业,是否都实行人力股办法不完全清楚。有一件资料,是对离职的经理,按辛金发给赡养金。清巡警部档案中,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件赡金文书:山西省文水县人,在京城东四牌楼东路北,开设馨茂恒姜店,郭宝璋四十九岁、周占魁四十五岁。“周为该店前经理,退店后每年给七十两赡金至死。”这说明各类店铺有各自不同的办法,用于解决部分职工与资本家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物质利益成为山西商人管理企业的一项重要原则,这在今天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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