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成为重要课题。2012年底、2013年初,《榆林日报》和《陕西日报》相继刊发了时任榆阳区政府区长苗丰同志的两篇文章《“十大农业”在榆阳》《一条主动转型的科学发展新路》,提出“解放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引导土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集中,发展集约高效的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新农村和生态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家和致富能人返乡创业,带领群众致富”,表明了榆阳区“三农”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设想。
2013年9月,赵家峁村起步探索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经营,这是农村产改的萌芽阶段。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赵家峁村的改革探索,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大家搞改革的信心更加坚定。与此同时,榆阳区与陕西师范大学合作完成了“榆阳区现代农业发展目标与路径选择”课题研究,梳理出了“市场主导、产权推动,工业反哺、科技支撑,产业特色、融资多元,生态文明、城乡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榆阳模式”。在分析赵家峁村等改革阶段性进展的基础上,提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充分激发土地要素的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此后,榆阳区委、区政府于2014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招实招。
2015年是赵家峁村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的一年。这一年,经过近百次反复讨论,找准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路径,找到了“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壮大集体经济的主攻方向。实事求是地讲,赵家峁村2014年10月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的时候,宏观上的改革政策,更多侧重于经营性资产改革,主要解决集体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和扩大再生产的问题,大多数改革试点村都是集体经济发展完成原始积累,或者经营性资产充裕的城中村、城郊村。(www.daowen.com)
2014年9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首次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但就当时农村基层实践而言,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并不透彻。赵家峁村的改革探路者们,面对集体经济一穷二白的贫困村,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改什么?怎样改?没有任何先例可循。区委书记苗丰同志深入调研后指出:“我们最大的资源就是脚下这片黄土地!赵家峁的改革必须从土地改起!”此后,榆阳区委、区政府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在深入崔墕村、赵家峁村等地蹲点调研的基础上,于2015年4月印发了《关于东南部山区脱贫致富“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余兴庄、赵家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激活山区农业发展内生动力”。
赵家峁农村产改的“金钥匙”,就是创造性地贯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关系,组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三变”改革“六步走”,实现定人、定股、定机制,构建起了联股、联利、联心的共同体,让群众搭上一列发展快车奔小康。从赵家峁的改革探索起步,遵循“三权分置”、总结“三变经验”、明确“三条路径”、促进“三产融合”、饱含“三农情怀”,榆阳区整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懈努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牢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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