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品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质(见图7-1),危险品分为九类。
图7-1 危险品分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
1.1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 具有喷射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1.3 具有起火危险性和轻微的爆炸危险性或轻微的喷射危险性或两者兼而有之的物质和物品。
1.4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1.5 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
1.6 极度不敏感的物品及没有大规模爆炸性的物品。
第一类危险品如图7-2所示。
图7-2 第一类危险品
第二类:气体
2.1 易燃气体,或者任何压缩气体当与空气中的氧气以一定的比例混合后,能形成可燃性混合气体。例如:易燃的混合物的压缩气体(丁烷、氢、丙烷、乙炔、打火机)。
2.2 非易燃无毒气体,包括所有既不属于2.1项又不属于2.3项的压缩气体。例如:二氧化碳、氖气、灭火器、低温液化气体(液氮或液氦)。
2.3 毒性气体,即对人体有毒害和腐蚀作用的气体和已知对人体健康有威胁的气体。大多数毒性气体是禁止空运的,只有个别例外。例如:低毒的气溶胶、催泪装置。
第二类危险品如图7-3所示。
图7-3 第二类危险品
第三类:液体
易燃液体在闭杯闪点试验中温度低于或等于60 °C的液体。例如:某些涂料、清漆、酒精、黏合剂、丙酮、汽油等。
第三类危险品如图7-4所示。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4.1 任一种固体物质是随时可燃烧的,或通过摩擦可引起或有助于燃烧。例如:火柴、硫黄、明胶、硝基。
4.2 物质可能自我发热,或因为与空气接触而发热从而可能引起燃烧。例如:白色或黄色磷、镁。
4.3 物质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例如:钙碳化物、钠。
第四类危险品如图7-5所示。
图7-4 第三类危险品(www.daowen.com)
图7-5 第四类危险品
第五类:氧化物和过氧化物
5.1 物质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
5.2 物质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五类危险品如图7-6所示。
图7-6 第五类危险品
第六类: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6.1 毒性物质,即液体或固体经由皮肤进入身体后,累积一定的分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化,扰乱或破坏身体的正态,甚至危及生命。例如:砷、尼古丁、氰化物、农药、马钱子碱、杀虫剂。
6.2 传染性物质,即物质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走病态,引致死亡。例如:HIV(艾滋病)、狂犬病、某些诊疗样品及临床与医疗废弃物。
第六类危险品如图7-7所示。
图7-7 第六类危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根据放射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别和临界安全指数标签,医疗或工业中使用的放射性核素或同位素。例如:钴-60、铯-131、碘-132、铱-192。
第七类危险品如图7-8所示。
图7-8 第七类危险品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即固体或液体物质能严重损伤与之接触的生物组织或其他货物。例如:蓄电池电解液、硫酸、汞、氢氧化钾、氢氧化钠。
第八类危险品如图7-9所示。
图7-9 第八类危险品
第九类:其他杂项危险物品
任何物质在运输途中,呈现其他类危险货品所未涵盖之危险。此类物质还包括航空运输中,可能会产生麻醉性、刺激性或其他性质而使旅客感到烦恼或不舒适的物品。例如:汽车、摩托车可能包含或残留燃油、机油等易燃液体,以及安全气囊等爆炸装置;手机、充电宝、电动工具、电动轮椅含锂离子电池;香水、榴莲、大蒜汁能产生刺激性、令人不适的气味;音响、舞台演出设备具有强磁场;干冰极易挥发。
第九类危险品如图7-10所示。
图7-10 第九类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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