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构建有效机制控制失业风险:国企可与劳动力市场共赢

构建有效机制控制失业风险:国企可与劳动力市场共赢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如果有一套控制失业风险的有效机制,把失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可以构成建立劳动力市场的又一约束条件。不过,就广大的国有企业而言,由于二者根本利益一致,两者的矛盾是可以协调解决的。

构建有效机制控制失业风险:国企可与劳动力市场共赢

1.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主体,必须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用工——招收和辞退,在报酬——工资和奖金发放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主体,必须能够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在就业——择业和流动上享有完全的自由权。

2.企业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就不可能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企业雇用和辞退劳动力就不会以劳动者素质高低作为选择和辞退劳动力的尺码,企业就摆脱不了亲朋好友的关系网,企业便会办成家族式企业,经济效益不可能提高,社会资源会被巨大浪费。

3.在落实企业用工和工资分配自主权的同时,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必须转换,由原来的统配统包安排劳动就业的行政机构变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力的需求主体——企业雇用到自己所需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供给主体——劳动者选择到能发挥自己特长的雇主,一般都必须依托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恰能胜任,具体职能就是:就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障,制定法规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竞争秩序,确定劳动供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劳动供求双方公平、对等的地位。

其中,就业介绍,是劳动力市场的中介,应当普遍地完善起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功能完备、机制健全的就业介绍网络,使之成为全社会劳动力配置、流动的主渠道。不断拓宽其服务功能,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主动、全面、便捷的服务,为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是摆在政府劳动保障部门面前的主要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还要求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对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实行统一服务、统一的制度规则,打破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身份界限,使不同所有制企业及城乡劳动力按照市场机制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下均等就业。

4.必须有一套控制失业风险的有效机制或政策措施。以市场机制配置生产要素,实行市场竞争就业,必须使国有企业的冗员能够被辞掉,劳动力供大于求时找不到就业岗位的劳动者变为失业者。失业规模大,周期长,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正常生产秩序难以维持。但如果有一套控制失业风险的有效机制,把失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可以构成建立劳动力市场的又一约束条件。(www.daowen.com)

失业风险可理解为:由于失业而给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损失,它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失业风险的广度,另一方面又取决于失业风险的强度,即取决于失业周期的长短。这一关系可表示为:

失业风险=失业风险广度×失业风险强度=失业规模×失业周期

5.必须完善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必然会出现“双向选择”与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而一部分老、弱、病、残及女性等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将面临养老、失业、健康、生育等方面的风险,要克服、解决这些风险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6.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行为目标,企业的厂长、经理代表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增值。这就可能出现厂长、经理为使利润最大化,压低劳动者工资,使劳动环境恶化,劳动者应享受到的权利被剥夺的情形。这就要求必须有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不过,就广大的国有企业而言,由于二者根本利益一致,两者的矛盾是可以协调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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