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力市场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是劳动力市场从存在到消失的阶段。这一期间的劳动力就业基本上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的,当时的劳动力市场曾解决了相当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第二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劳动力市场逐步消失,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劳动力市场完全消失。这期间的劳动力就业实行国家统包统配。如前所述,传统的统包统配的管理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但由于存在着指挥者不可能获得被指挥者的充分信息及因为利益主体的差别而存在着价值判断差异,从总体上说,其效率低和效益差,造成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和损失。
第三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劳动力市场从无到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劳动力市场从无到有,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大量知识青年回城找工作给政府造成的压力。政府为了减轻失业的压力,实行了政府、社会、个人“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从那时起,传统的统包统配的管理体制被打破。到80年代末,随着农村改革取得成功,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劳动力市场进一步膨胀和扩大。
毋庸置疑,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劳动力市场从无到有,不断扩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一些改革开放较早较快的地区,其作用更加明显。具体表现在:(1)它打破了传统利益格局下劳动力凝固停滞状态,劳动力开始出现横向流动,从而猛烈冲击了旧的一次分配定终身的管理体制。(2)它解决了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冗员”与“缺员”并存的矛盾,提高了劳动力的使用效率。(3)它促使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整个经济技术向纵深发展。
但从整体上来说,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尚处在孕育和发展阶段,是一种不成熟、不发达和不被完全承认的劳动力市场。(www.daowen.com)
首先,现行的劳动力市场与劳务市场区别不清。由于曾经在理论上存在着劳动力是否是商品的争论,因此,在实践中不敢承认劳动力市场而称之为“劳务市场”。而事实中的劳务市场又不是劳动力在市场上向消费者提供“劳务”,而主要是安置劳动力就业。这就把劳动力和劳务混为一谈,进入理论和实践的误区。
其次,现行的劳动力市场既不规范,也不健全,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目前我国许多劳动力市场,名曰市场,买则不成其为市场,最多只是劳动、人事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如许多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办公室,与劳动、人事职能部门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经营者与管理者仍然混为一谈,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是劳动力市场组织者,劳动力市场机制仍然没有发挥作用。这种不规范、不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尚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第三,现行的劳动力市场半径小、范围窄,是一种被分割的“小市场”。如不少地方劳动力的流动只限于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着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是一种被行政区划条块分割的“小市场”。即使这种小市场,也是残缺不全的,例如规定只准进,不准出,低职称的可以流动,高职称的不可流动,这就严重制约了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压制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第四,现行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方式落后、市场信息反馈迟钝,严重制约着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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