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在许多场合以多种形式发生。如果发生在劳动力市场上,表现为具有相同素质和生产率的工人会得到不同的工资;如果发生在教育机构,表现为能力相同的学生会受到不同的对待,而且同是接受正规教育,但得到的教育水平却不相同;如果歧视发生在儿童身上,则表现为对具有相同潜力的孩子,培养目标和态度会有很大差别。歧视也会在其他背景下发生,如住房市场、各种产品市场,以及法律的执行等。本章所分析的歧视仅限于劳动力市场歧视。
所谓劳动力市场歧视,是指劳动力市场上对求职者与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的评价。根据这个定义,一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值,取决于影响边际生产率的所有供给和需求因素。但是,如果与生产率无关的因素在劳动力市场上取得了正的或负的价值,就可以说发生了歧视。种族和性别通常被认为是那些与生产率无关的因素中最突出的因素,身体障碍、宗教、性别偏好和民族传统也属于此类。
关于上述定义,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确定歧视的重点是可衡量的市场结果。例如,收入、工资、职业成就和就业水平。但是,一个集团的成员会对另一个集团的成员抱有偏见,伴随着这种偏见,必然会出现导致不同市场结果的行动,对此我们可以断言发生了歧视。(www.daowen.com)
第二,我们将忽略偶然结果的常规随机差异。歧视概念只涉及在大集合内有规则的而不相互排斥的差别。
第三,我们的劳动力市场歧视概念提出了一个区分引起工资差异的劳动力市场和前市场因素的实用方法。例如,由于各个种族或性别群体平均生产率水平不同所产生的差异,在性质上可以归为前市场因素;假定生产率不变,由种族和性别产生的差异可以说是劳动力市场歧视的证据。
衡量引起各个群体之间有规则的工资差别的劳动力市场与前市场因素的相对量,对于政策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任何反歧视的尝试都必须以关于歧视原因的准确信息为基础,否则,就不会形成有效的反歧视政策。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着大量劳动力市场歧视,采用针对雇主和雇用晋升过程的政策就会奏效;然而,如果多数有规则的性别或种族收入差别根源于前市场因素,那么,就需要制定针对教育、培训和使儿童适应社会需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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