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工资也是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在性质上可以看成是劳动力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劳动力的自然价格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是由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关系确定的实际支付的价格。
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工资也是劳动力的价值。其理由是:
第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包括人与物,既然属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已是商品,当然私有的劳动力也应是商品。
第二,虽然生产资料是公有的,但自由人联合体与单个劳动者的关系仍然是商品交换的关系。联合体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直接的、具体的,对劳动力的占有则是间接的、抽象的;而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间接的、抽象的,对劳动力的占有则是直接的、具体的。由于联合体与单个劳动者的利益既有在根本上相一致的一面,又有各自独特的利益,因此,要使公共占有的生产资料与私人占有的劳动力相结合,就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
第三,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作为商品其价值应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www.daowen.com)
第四,社会主义商品价值量的构成也是c+v+m,如果不承认劳动力有价值,当然也就不承认剩余价值,那么商品价值就缺少了两个部分,那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了。
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劳动者的工资就是劳动力的价格。劳动力像其他商品一样具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工资在性质上可以看成是劳动力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劳动力的自然价格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是由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关系确定的实际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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