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单劳动力供给模型的缺陷
前面,我们讨论了个人在闲暇和工作之间做出选择的简单劳动力供给理论。简单劳动力供给理论一方面把劳动者个人看做是完全“独立”和“自由”的人,他的工作决策不受其他人的影响和约束,也不影响其他人的工作决策;另一方面,这种理论把个人的可自由支配时间简单地划分为工作时间和闲暇时间两类,认为一个人的可自由支配时间除了市场工作时间就是闲暇时间。这就意味着家庭是一个纯粹的消费单位。另外,这种理论假定劳动者个人的工作决策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青年、中年以及老年)是一样的,没有差别。所有这些,都与现实生活有很大的差距。
事实上,在社会中,几乎人人都要结婚,组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功能。比如,大多数家庭都需要把从市场上购买到的米、面、生肉等加工成熟食,以供家庭成员食用等等,这实际上就是家庭的一种生产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务劳动也是一种生产活动。
在一个家庭中,像做饭这类家务劳动是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有时候,这种家务劳动会与市场工作产生冲突。家庭保姆的出现就是这种冲突的典型表现。在一个由两个以上成年人口组成的家庭中,由此产生出来的问题是,由谁来承担家务劳动?承担多少家务劳动?如此等等。这样,家庭成员在处理市场工作与家务劳动的关系时,必须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
在当今社会,我们可以看到的另一种现象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社会成员消费的一个热点。旅游应该说是一种闲暇消费,而在这个消费群体中,以青年人和老年人居多,考察一下到欧洲旅游的美国人的年龄就可以证实这一点。这就提出来一个问题,为什么旅游群体的年龄会呈现出“U”字形的分布,显然,这与不同年龄的人口群体分配工作与闲暇的比例的决策不同有关。
以上这些现实问题,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供给决策有必然的联系。简单劳动力供给模型忽略这些问题的存在,由此得到的理论结果必然与现实生活产生偏差。因此,有必要对简单劳动力供给模型加以修正。(www.daowen.com)
(二)家庭生产理论的基本内容
家庭生产理论认为:
1.在现代社会中,家庭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同时也承担着部分生产功能。因此,家庭时间并不全是闲暇时间。家庭理论把个人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划分为三部分,即闲暇时间、市场工作时间、非市场工作时间。其中,第三部分时间是指家务劳动时间。
2.在一个家庭中(考虑有两个以上劳动者的家庭),家庭成员在进行工作决策时,总是要与其他家庭成员进行协商。某一个家庭成员的工作决策既受其他家庭成员的制约,同时也影响着其他家庭成员的工作决策行为。
3.家庭成员在进行劳动力供给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而且要考虑自身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即决定在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从事市场工作或较多地从事市场工作;哪个阶段从事非市场工作(或闲暇)或较多地从事非市场工作(或闲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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