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评审—资金支付。
(二)民主议事
(1)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2)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3)填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三)项目申报
(1)村委会向乡镇提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2)乡镇要组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查筛选,确定当年拟实施的项目后,报县市综改办。
(四)项目审批
(1)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地区报备的管理制度。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2)筹资筹劳审核。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先由县级农牧民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农经局)对筹资筹劳方案进行审核。
(3)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审查,并做出综合评价,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五)项目实施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由项目议事主体(村委会)实施。项目实施前应由所属乡镇向县级综改办提出开工申请,并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工审批单》。
(2)项目招投(议)标。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
(3)签订施工合同。
(4)项目公示。县市综改办对审核确定审批的财政奖补项目,由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表》,并负责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项目验收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初验、乡级复验、县级抽验的三级验收制度。项目实施主体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站所进行复验,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表》,并附建成图片上报县综改办,申请县级验收。(www.daowen.com)
(七)项目评审
(1)评审将作为资金支付依据。为提高资金支付的科学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评审。县综合改革办公室以《财政投资评审意见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签字盖章)核定的金额作为资金支付依据支付项目工程款。
(2)施工方应向评审机构提供的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图、乡级验收单、项目概(预)算和竣工决(结)算。项目实施主体要填写《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并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在村委会进行公示。
(八)资金支付
原则上在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到财政所专户,财政奖补项目完工、验收、评审后,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领表》,由县综合改等部门审核无误后按项目将资金及时地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专户,由财政所支付到施工方。财政所在支付项目资金时,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经县综合改革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财政所办理一次性资金支付手续。
(九)奖补范围
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
财政奖补范围概括起来是“户外村内”,具体包括:
(1)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堤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3)村内人畜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
(4)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6)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应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国家适当给予奖补;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
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励。
2.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和机械作业费等的补助,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助等一起专项用于议事范围以内的公益事业建设,不得用于项目管理费开支,不得用于议事项目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或公益事业建设事项,也不得返还给出资人。
3.不纳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
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由村民自己负责;超过省政府规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镇级及以上道路建设项目;教育、计生、优抚等社会公益项目;农村电网改造后的户外线路及设备管护与维修项目;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村务管理项目;上级部门立项,要求基层政府配套的项目;属于基层政府配套的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主要由各级政府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暂不纳入财政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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