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省退耕还林的实施范围及情况简析

甘肃省退耕还林的实施范围及情况简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实施范围规划在全省14市(州)、80个县(区、市)及兰州新区、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中牧山丹马场等单位,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工程建设规模预计46.67万亩,工程建设以黄河及其支流两岸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为重点。

甘肃省退耕还林的实施范围及情况简析

(一)实施范围

规划在全省14市(州)、80个县(区、市)及兰州新区、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中牧山丹马场等单位,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二)基本情况

根据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及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工程实施区域土地总面积61 928.36万亩,其中耕地7 995.42万亩、园地385.33万亩、林地8 992.77万亩、草地19 759.02万亩、其他土地24 795.82万亩,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6 905.22万亩。耕地面积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631.64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28.66万亩,非基本农田402.98万亩;严重沙化耕地392.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63.47万亩,非基本农田328.90万亩;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867.2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49.76万亩,非基本农田417.44万亩;其他耕地6 104.2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 589.59万亩,非基本农田1 514.62万亩。

(三)建设布局

围绕全省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大地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立足适宜退耕还林的耕地资源,本着行政区域的完整性、自然条件的相似性、生态区位的重要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将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区域划分为河西走廊退耕区、中部沿黄河退耕区、甘南高原退耕区、南部秦巴山地退耕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退耕区五个大区。

1.河西走廊退耕区

这是我国“两屏三带”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的关键区域,是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区的核心区,涵盖甘肃省祁连山冰川和水源涵养区、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和治理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以及河西农产品主产区。包括酒泉、嘉峪关、张掖(含中牧山丹马场)、金昌武威等5市,区域总面积3.72万平方千米、总人口487.68万人。工程规划建设规模预计212.79万亩,治理的重点对象为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中的非基本农田。严重沙化耕地以营造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为主,以抗旱的梭梭、柽柳、沙棘、花棒、锦鸡儿、毛条、白刺、沙拐枣等沙生灌木新疆杨、小叶杨、白榆、沙枣、樟子松等树种,以及苜蓿、燕麦、小黑麦、白沙蒿等耐旱牧草为主,水肥条件较好的可发展枸杞葡萄、梨、枣、沙棘等经济兼用树种;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林种以营造水源涵养林为主,选择耐寒的云杉油松、樟子松等乔木树种和沙棘、锦鸡儿等灌木树种。

2.中部沿黄河退耕区

该区域是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陆桥通道的重要支点,也是全省产业和人口集聚度最高的核心经济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的永靖县,面积0.32万平方千米、总人口243.86万人。规划工程建设规模预计46.67万亩,工程建设以黄河及其支流两岸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为重点。坡耕地以营造水土保持林草为主,选择侧柏、刺槐、白榆、锦鸡儿、沙棘、苜蓿、红豆草等耐旱、耐瘠薄乡土树(草)种;严重沙化耕地以营造防风固沙林为主,选择锦鸡儿、沙棘、梭梭、柽柳、花棒、沙拐枣、沙枣等抗风沙树种;沿黄灌区可优先发展枣、文冠果、元宝枫、油用牡丹玫瑰等木本粮油树种,以及选择枸杞、葡萄、梨等树种,营造经济防护兼用林。

3.甘南高原退耕区

该区域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区,是我国青藏高原东端最大的高原湿地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包括甘南、临夏两州大部分市县,区域面积0.37平方千米、总人口226.71万人。规划工程建设规模预计62.78万亩,以涵养水源、退化草原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为重点,增强草原、森林和湿地涵养补给水源的能力,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建设以黄河、洮河、大夏河两岸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为对象,林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主要选择云杉、落叶松、油松、侧柏、圆柏等根系发达、固水保土性强的树种;在高海拔寒冷阴湿的坡耕地可实施还草,草种以产量高、适口性强的箭舌豌豆、紫花苜蓿、垂穗披碱草、岷山红三叶、老芒麦、岷山猫尾草、红豆草为主。

4.南部秦巴山地退耕区

该区域地处长江上游的甘肃“两江一水”地区,是我国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最大的天然林区和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包括陇南、天水两市及甘南州部分县,区域面积0.73万平方千米、总人口660.98万人。规划工程建设规模预计372.45万亩,工程建设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为重点,提升水土保持和山洪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果,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建设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岷江及其支流两岸25度以上坡耕地为重点治理区域,林种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主要选择云杉、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侧柏、刺槐、臭椿等根系发达、固土保水性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在土层深厚、立地条件较好的坡耕地可优先选择发展龙颪、核桃、花椒、油橄榄、油用牡丹、文冠果、板栗、柿、银杏等特色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的优质木本粮油树种,以及苹果、桃、杏、桑、石榴樱桃、茶等经济价值高的树种。

5.甘肃省陇东陇中黄土高原退耕区

该区域位于泾河、渭河上游,是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也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及白银市会宁县,区域面积0.95平方千米、总人口855.08万人。规划工程建设规模预计388.25万亩。该区以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增加林草植被,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防治水土流失,构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工程建设以25度以上坡耕地为重点治理区域,以营造水土保持林为主,主要选择油松、侧柏、云杉、刺槐、山杏、沙棘、锦鸡儿等根系发达、固土保水性强的树种和苜蓿、红豆草、红三草、垂穗披碱草等耐贫瘠、耐盐碱的草种;在土壤肥力条件较好的坡耕地,可选择苹果、核桃、桃、杏、枣、花椒、梨、元宝枫、竹柳等树种发展经济林。

(四)建设任务

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甘肃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以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为重点实施对象,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的数据为准,其他以各县(市、区)编制的实施方案数据确定。

依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甘肃省拟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面积共1 082.94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495.71万亩(含小麦条锈病区坡耕地35.12万亩),严重沙化耕地238.37万亩,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348.86万亩。方案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实施年限为2014—2016年,主要任务是国家已经核定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的464.67万亩,包括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逐县核定的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非基本农田372万亩,2009年全国第四次荒漠化沙化耕地普查结果认定全省沙化耕地面积92.67万亩。

第二阶段实施年限为2018—2020年,需要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厅等部门联合,积极争取国家认定后纳入实施范围的618.27万亩。包括:通过多次调研,反复征求各市(州)、县(市、区)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省域内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的123.71万亩(含小麦条锈病区坡耕地35.12万亩)坡耕地;近期形成没有纳入全国第四次荒漠化沙化耕地普查结果的145.7万亩沙化耕地,主要是甘肃省黑河疏勒河等内陆河实施调水工程后因缺少灌溉、林网退化等因素迫使农户弃耕导致的沙化耕地、石羊河流域大规模关井压田后逐渐沙化的耕地和一些荒漠地区旱地长期压砂保墒、种撞田收益很低农民弃耕撂荒后沙化的耕地;依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和《甘肃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甘肃省188个一级水功能区中53个保护区和43个保留区中15~25度坡耕地348.86万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www.daowen.com)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机构职能作用。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要求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抽调精兵强将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决策、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统计调度、监督检查、工作推动等重要作用,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逐级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甘肃省各级人民政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甘肃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要求,省、市、县、乡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把工程建设质量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推行奖惩制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是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系统工程,各级发改、财政、林业、农牧、国土等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发改部门应当综合协调、衔接落实建设任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配套资金;国土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年度变更调查数据,配合退耕办将拟退耕地块落实到数据库,搞好年度变更调查,将已退耕还林还草地块变更上图入库;林业、农牧部门应当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调查确认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编制实施方案、年度作业设计,认真做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深入宣传培训

甘肃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精神,掌握政策导向,熟悉政策内容,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工程建设不跑偏、不走样,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特别要重点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保护生态环境的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有序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群众和基层的发明创造,总结好经验,选树好典型,通过大力宣传和广泛交流,用好的典型、鲜活的事例推动各地和引导农民群众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3.严格工程管理

一是严格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甘肃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管理办法》《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办法》和《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等办法和规定,规范工程运行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严格运行管理。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后,根据实施范围和农民意愿编制年度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复。严格按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要求,推行工程招投标、专业队承包造林等机制,保证苗木质量、保证栽植规范、保证成活率达标。

三是严格检查验收。按照国家、省检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严格检查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适时组织对检查验收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和督查,同时建立和应用3S等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技术,精确定位、测算、核查确认工程建设面积,确保检查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检查。

四是严格工程监理。突出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对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退耕还林合同的签订、种苗供应、整地施工、苗木栽植、管护措施、政策兑现、档案建立以及县级自查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是严格资金管理。退耕还林实行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国家建设资金的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甘肃省委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思想,继续实行补助资金通过财政部门的惠农资金专户发放制度,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县(区)、乡(镇)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现象。

六是严格档案管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合理分类,正确归档,真实记录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落实专人负责,实施专柜存储,保证工程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工程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档案资料。各县区林业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推广实用技术。各地要立足实际,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最新的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要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在整地中采取漏斗式、网格式、鱼鳞坑、燕尾槽、水平沟等多种方式,保持水土、增加墒情,充分利用有限的雨水资源;在造林中坚持适地适树,优先选用抗逆性强、表现优良的乡土树种,坚持就地育苗,就地供苗,就地造林,做到边起苗、边检疫、边分级、边栽植,大力推广集流蓄水、保墒覆盖、生根粉应用等抗旱造林集成技术,有效提高退耕还林还草成活率和保存率。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状况选用“乔灌结合、针阔混交,多树搭配”的造林混交模式,科学配置林种树种,推广使用接穗选择、嫁接技术、定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抚育管护实用技术,有条件的地方要选择专业造林队进行承包造林,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强化技术服务。各级政府及其林业、农牧等部门要坚持“把技术送到基层、把服务送到一线”的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开展退耕农户培训,提高退耕农户专业技能、林地经营管理平和创业能力。各地要加强林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培训,通过现场培训和技术示范,学习掌握抗旱保墒、良种培育、造林整地、抚育管护、林下经济等林业实用技术,提高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造林施工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及时总结发现先进典型,选择不同类型的退耕地建立示范园,从规划设计、品种选择、种植方式、抚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引导示范。要坚持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承包负责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建设一线,开展全方位的跟踪服务,全力做好技术、信息、培训服务,为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效益监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甘肃省分黄土丘陵区、甘南高寒区、河西风沙区、秦巴土石山区建立退耕还林效益监测点7个,通过37项生态效益监测指标、5项经济效益监测指标、8项社会效益监测指标的连续监测,在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和政策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及时调整发展政策,全方位开展技术服务,各地要全面落实年度监测任务,配备完善监测设施,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效益监测工作。要在原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依托全省已有的国家生态定位观测站、国有林业单位监测点、国家级草原生态监测点和其他重点工程监测点,合理布局效益监测站点,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效益监测数据,深入分析各地监测信息,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保障全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顺利实施。退耕还草效益监测工作,由省农牧厅负责落实。

5.巩固建设成果

一是加强退耕地管护。各地要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退耕林地的管护,把法律意识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营造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林业法律,坚持依法治林、依法兴林。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关于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意见》,在退耕区全面实施封山禁牧,继续推行“户退户管、联户互管、出资代管、承包专管”等管护模式,确保退耕林草不受破坏。各工程实施县区要自觉应用3S等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技术,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需要整改的要认真核实地块面积,了解苗木供需状况,制定整改方案,严把苗木调运关、栽植关、管护关,确保补植补造质量。

二是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各地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真落实退耕还林的政策措施,以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核心,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树择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在经济林果、种草养畜、中药材种植、林副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劳务输出环保禽类养殖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八大产业上大做文章,大力培育和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重点发展特色木本粮油和优质林果产业,进一步拓宽退耕农户稳定增收的门路,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河西地区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水技术,培育发展沙产业,发展高效节水经济林果产业;中部沿黄地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优质高效的木本粮油产业;甘南临夏地区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和草食畜加工业;南部秦巴山地区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中药材、食用菌等林下产业和特色产品精深加工业;陇东陇中地区依托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发展特色旱作林果产业基地,培育地方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林果产业效益。

三是促进退耕林地经营权适度流转。各地要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本着“当年退耕,当年发证”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及时向退耕农户核发林权证书,明晰林地、林木权属,让退耕农户吃上“定心丸”,以充分调动退耕农户自觉护林、经营利用林地、林木的积极性,放手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果和木本粮油产业。同时,各地要完善农村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和依法规范退耕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推进土地、林地集约和适度规模开发;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全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实现全省森林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双赢”。

四是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各工程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加快改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明确职责等方式,将基本口粮田建设、沼气建设、舍饲禁牧、生态移民、水土保持、扶贫开发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紧密结合,优先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地区“水、气、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好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好配套项目,确保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切实得到巩固,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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