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精细化保全业务的操作策略

精细化保全业务的操作策略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复效保险合同复效是指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并补交欠交保费及其利息的,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扣除手续费退保费或退还保单上年度现金价值。

精细化保全业务的操作策略

(一)宽限期

除条款另有约定,保险合同续期交费宽限期一般为60天。交费日为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的,宽限期从生效对应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纳保费的:若投保人选择了垫交、生存金、红利抵交保费,且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抵交金额足够交付当期保费,保险公司做垫交或抵交处理后,合同继续有效;若保险合同有预交保费,且预交金额足够交纳当期保费,保险公司做预交转实收后,合同继续有效。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复效

保险合同复效是指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并补交欠交保费及其利息的,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扣除手续费退保费或退还保单上年度现金价值。(www.daowen.com)

复效的规则包括: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中止后的两年内提出复效,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复效,且投保人补交全部欠交保费及其利息,复效才予以生效;复效补交保险费的利息计算时间从合同失效日期(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开始算起,至保险公司受理投保人复效申请之日止;投保人申请复效的同时申请减保的,应先办理减保手续,再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保险公司拒审核后绝接受复效的,应出具《拒绝复效通知书》,通知投保人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做解除合同处理。

(三)挂失及补发

保险合同挂失包括保险合同或保险合同构件的挂失,其中保险合同构件是指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投保单影印件、批单、收据、现价表等。当保险客户因保险合同或其构件丢失而提出申请时,保险公司在收取一定工本费基础上向客户补发保险合同或构件。当保险合同或其构件污损时,保险客户申请重新更换完好的保险合同或构件,并将原件交回,保险公司将换发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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