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处理续保保费?

如何处理续保保费?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续保时,保险公司可能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做出调整保险费的收费标准、增加特别约定或拒绝续保的处理。续保时保险公司的意见以通知书的形式向投保人发送。对于保险公司同意续保的保单,续保产生的应收保费是保险合同满期时点所有有效险种的应收保费之和。若在合同满期日后三十日内或者合同条款规定的宽限期内,保险公司未收到足额续保保险费,保险公司则默认授权人自动放弃连续投保的权利,保险合同自动续保终止。

如何处理续保保费?

续保也称连续投保,是指一年期的个人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承保时或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投保人于保险期满前或宽限期内足额交付续保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于保险期间满期的次日起延续有效的业务行为。续保时,保险公司可能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做出调整保险费的收费标准、增加特别约定或拒绝续保的处理。续保时保险公司的意见以通知书的形式向投保人发送。

对于保险公司同意续保的保单,续保产生的应收保费是保险合同满期时点所有有效险种的应收保费之和。若在合同满期日后三十日内或者合同条款规定的宽限期内,保险公司未收到足额续保保险费,保险公司则默认授权人自动放弃连续投保的权利,保险合同自动续保终止。

对存在投保人终止连续投保约定、理赔后核保确认为不允许续保、客户未在满期日前确认核保通知书、产品停办、公司谢绝连续投保情况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续保。而续保责任开始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无赔款优待、上年度保额等因素发生变化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按照新的费率计算因子重新计算续保保费。(www.daowen.com)

若被保险人的职业、健康状况等重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或在保险期间发生理赔事故的,保险客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终止续保并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