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保全业务的操作流程
首先由客户提出保全申请。在客户基本资料等一切与保单相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保险客户均向公司提出保全申请。此时,保全员将保全的信息录入,有些信息的变更需要审核,有些不需要。完成审核后,有些变更可能影响到其他交易,如投连险的交易,此时将相关联信息地做出修改。当然,有些变更还涉及一定的费用,那么保险公司财务将进行收付款的相关操作。保全业务的标准流程如图6-1所示。
图6-1 保全业务操作流程图
(二)保险保全作业的时效规定
保险公司的保单服务人员应当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保全申请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保全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保全申请人,并协助其补正。保全不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应当自同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投保人缴纳足额保险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涉及体检及补发挂失的,体检和挂失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固定的期限内。[2]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及时向保全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告知处理进度。
(三)保险保全生效时间的规定
1.个人业务
针对犹豫期撤单、解除合同、减少被保险人、减少险种、减少保险金额等保全项目的生效时间为保险公司受理客户申请的时间。如果客户是以信函方式申请的,则生效时间为信函寄出邮局的邮戳载明日期。
其他保全业务的批单、批注生效时间为:第一,合同保全不涉及收费处理,也不需要客户确认保全处理结果,则以保全复核、核保通过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的生效时间;第二,合同保全涉及收费处理,且保全处理结果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本公司收到客户足额交费及客户确认回执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第三,合同保全涉及收费处理,但保全处理结果不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本公司收到客户足额交费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第四,合同保全虽不涉及收费处理,但保全处理结果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收到客户确认回执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第五,所有涉及账户结算的付费保全作业,结算的止息时点均为业务处理完毕的审核通过日。
2.团体业务(www.daowen.com)
分红权益比例变更的生效时间为申请次年的1月1日。管理费比例变更的生效时间为业务复核通过的次日零时。合同保全涉及收费处理的,生效日为保费到账的次日零时。如果保险公司与投保单位有约定的,增加被保险人、减少被保险人、增加险种、减少险种、组间转移、解除保险合同、增加保额、减少保额等部分保全项目允许往前追溯生效日,生效日往前追溯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保全期间计算规则
1.续期交费宽限期间
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续期交费宽限期间一般为六十日。若条款规定交费日为生效对应日的,宽限期间从生效对应日的次日开始算起。
2.复效利息计算期间
复效补交保险费的利息计算时点从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开始算起,至公司受理投保人复效申请之日止。欠交的第二期及以后保险费(含月交方式),利息计算时间从应交费日开始。
3.借款利息计算期间
借款利息计算时点为从借款实付日起至保险公司受理还款申请或退保金、保险金清算之日止。
4.垫交利息计算期间
垫交保险费的利息计算时点从垫交日期(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至保险公司受理垫交还款申请或退保金、保险金清算之日止,垫交的第二期及以后保险费的利息计算时间从应交保险费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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