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汽车租赁分类及自驾职责承担

汽车租赁分类及自驾职责承担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

汽车租赁分类及自驾职责承担

1.汽车租赁

汽车租赁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

2.汽车租赁的分类

(1)按照租赁期长短分类

按照租赁期的长短可将汽车租赁划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

长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一般以年计算)租赁合同,按长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车辆价格、维修费、各种税费开支、保险费及利息等)扣除预计剩存价值后,按合同月数平均收取租赁费用,并提供汽车税费、保险、维修及配件等综合服务的租赁形式。(www.daowen.com)

短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根据用户要求签订合同,为用户提供短期(一般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用车服务,收取短期租赁费,解决用户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服务要求的租赁形式。在实际经营中,一般认为15天以下为短期租赁,15~90天为中期租赁,90天以上为长期租赁。

(2)按照经营目的分类

汽车租赁还可以按照经营目的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所有权为目的,经营者则是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其实质是一种带有销售性质的长期租赁业务,一定程度上带有金融服务的一些特点。经营性租赁则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使用权为目的,经营者则是通过提供车辆功能、税费、保险、维修、配件等服务来实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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