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参与汽车保险的主体需符合法律规定

参与汽车保险的主体需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与汽车保险的主体需符合法律规定

1.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人(又称汽车承保人)是经营汽车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赔偿损失的机构法人,通常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

2.汽车投保人

汽车投保人是指对于汽车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并且与汽车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汽车投保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保险人接受其投保时,投保人就变成了被保险人。

3.被保险人(www.daowen.com)

被保险人是指其车辆等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赔偿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有一定的范围。因为对保险汽车的使用可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以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所承保的被保险人,除了被保险人本人,即保险单中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外,还包括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

4.汽车保险中介人

汽车保险中介人是指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汽车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赔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获取手续费或佣金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中介是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并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的产物,它是保险市场细分化带来的结果。汽车保险中介人的产生使汽车保险供需双方能够更加迅速、合理地沟通,方便投保人的投保,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使保险公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险中介人的出现,扩大了保险供给和需求的途径。保险中介的规范运作,越来越受到保险交易双方的认可,保险中介本身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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