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所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审查要点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所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审查要点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所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审查要点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1.抵押登记的办理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2.抵押登记的解除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www.daowen.com)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3.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4.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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