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20年宁波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2020年宁波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把握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等契机,提升宁波运输通道的通达性,强化枢纽地位,充分发挥集聚功能。四是做好战略规划,积极谋划储备交通重大项目。二是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引导货运企业平台化发展,建立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机制,规范“互联网+”货运平台经营活动,全面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物流资源共享水平。四是推进智慧交通产业发展。二是供给提振,加快水运企业新旧船舶更替。

2020年宁波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激发交通经济潜能

一是优化综合交通立体网络布局。把握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等契机,提升宁波运输通道的通达性,强化枢纽地位,充分发挥集聚功能。二是加快产业链做大做强。促进制造业、物流业双业联动发展,完善“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三是加强企业要素保障。统筹物流用地的集约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资金支持;切实指导企业做好增值税抵扣工作,确保减税政策真正惠及基层企业。四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强化常态化风险监测分析机制,鼓励企业开拓中东欧、东南亚等多元市场。

(二)全力做好交通项目前期规划,力促交通投资持续增长

一是拓展融资渠道,增强项目谋划积极性。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交通投资的支持力度,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更好地发挥资金筹集能力,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是推进“百日攻坚”活动,保障重大前期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项目督查工作,保障杭甬高速复线二期工程、六横公路大桥、十一塘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三是做好政策协调,解决阻碍项目进程的关键问题。针对杭甬高速复线慈溪(新浦)服务区及互通工程等滞后项目,重点协调用地预审等工作。四是做好战略规划,积极谋划储备交通重大项目。针对沪甬跨海通道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大通道全力做好战略规划研究工作。

(三)支持新业态发展,推动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积极引入和培育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二是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引导小微货运企业联盟合作,鼓励大车队模式创新,鼓励“互联网+”新业态发展。三是促进货运行业智慧化转型。引导货运企业平台化发展,建立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机制,规范“互联网+”货运平台经营活动,全面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物流资源共享水平。四是推进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抓住全省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契机,推进我市交通企业走智慧化发展道路,大力培育以新材料新工艺为依托的交通新型产业。(www.daowen.com)

(四)需求挖潜叠加供给提振,提振水路运输市场

一是需求挖潜,稳定中长距离货种运量。积极拓展东南亚外贸业务。结合“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中美贸易摩擦导致部分出口产业向东南亚转移的贸易格局变化,带领企业积极对接东南亚市场,开拓近洋航线。力促煤炭运量稳增长。加大外贸煤炭货源跟踪力度,加强与省电的沟通,确保各电厂电煤中转稳定,保障煤炭运量增长。二是供给提振,加快水运企业新旧船舶更替。积极推进新造船舶下水。提前排摸及谋划明年购船计划,鼓励LNG船的推广和配套设施的投产;开展运力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船舶新建、技改和拆解引导政策,把握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船舶大型化等发展趋势。对违反国际节能减排政策及某些高于国际海事组织(IMO)碳排放的船舶进行有序拆解退市,缩短船舶更新周期,加快结构调整,构建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的绿色运输船舶体系,着力打造强港强航。三是制度创新,优化水运业营商环境。加快对国内外知名航运融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险企业等金融机构的引入培育,加大政府性担保公司对港航物流业的担保力度,打破航运企业在企业规模、金融市场条件等方面的融资限制;争取自贸区便利性政策。争取自贸区政策覆盖,简化外贸船舶营运资质审批流程,对企业汇回境内利润所得税进行适当减免,鼓励和引导航运企业“走出去”;健全航运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基于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加大对民营优强航运企业的支持力度,主动淘汰落后失信违规企业,打造一流的航运品牌,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作者单位: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注释】

[1]因保留小数原因,可能出现实际得数和计算得数不一致的情况,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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