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19年宁波法治建设总体情况概览

2019年宁波法治建设总体情况概览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9年1月5日,新组建的16个部门全部挂牌运行。截至10月底,《宁波市梅山湾海域保护与管理办法》《宁波市养犬管理规定》等19部拟制定或修改的法规草案送审稿均已完成并向市政府上报,基本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工作。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市共有行政处罚案件545474件,其中市本级69758件。宁波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强化法治监督。截至2019年12月10日,经过清理,宣告13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了26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019年宁波法治建设总体情况概览

(一)良法善治,突出重点立法与监督

1.以良法促进发展,科学立法

优化立法选项。立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科学安排年度立法项目。2019年,《宁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甬江奉化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7件法规提请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外,地名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将于12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2.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12月底,接收、登记、分送、报送备案审查的市政府规章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35件,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4件,较好完成了审查任务。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参考标准,供相关部门日常审查工作参考使用。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上下联动开展学前教育“两条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2019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

(二)深化机构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机构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2019年1月,宁波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国家和省机构改革要求,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4个,其中市委机构17个,市政府机构37个。2019年1月5日,新组建的16个部门全部挂牌运行。1月22日,市级各涉改部门人员全部完成转隶交接。与改革前相比,市级党政机构共减少4个。

2.提升规章立法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19年,市政府计划制定、修订、修改规章立法5项,预备项目6项,此外还有8项调研论证项目。各起草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完成相关立法调研起草工作,提出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截至10月底,《宁波市梅山湾海域保护与管理办法》《宁波市养犬管理规定》等19部拟制定或修改的法规草案送审稿均已完成并向市政府上报,基本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工作。

3.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市共有行政处罚案件545474件,其中市本级69758件。[2]行政复议纠偏结果看,2019年1—11月,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5件,不予受理或告知方式处理的134件,受理前撤回13件,受理298件。受理的案件中已办结223件,其中维持99件,驳回23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1件。经协调,以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终止处理96件,综合纠错率55.16%。[3]

4.加强内部监控,强化法治监督

2019年4月3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宁波市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强化政务监督。宁波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强化法治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市司法局全力推进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督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审查、信息报送监督。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市各区县(市)和政府部门向司法局提交报备规范性文件213件,已通过审查并备案的168件,45件在审文件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19年12月10日,经过清理,宣告13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了26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维护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稳定

1.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www.daowen.com)

两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健全新型审判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主审法官会议合议庭的作用,确保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宁波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9月,宁波两级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74772件(排全省第三位,在杭州温州之后),同比下降1.27%;办结171095件(排全省第二位),同比下降2.05%;未结37821件,同比下降3.68%。中院新收11098件,同比上升3.00%;办结10418件,同比上升10.45%;未结3098件,同比上升1.97%。从两级法院来看,收结存均呈向好态势;月均存案工作量1.97%,略下降0.12%;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62.54件,同比上升29.50%。

2.检察院积极作为,打击犯罪,强化监督

2019年,检察院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1—9月,两级院检察长(共11人),直接办结案件57件;其他入额院领导(共66人)直接办结1064件。两级检察院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宁波”建设,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始终坚持把司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加快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2019年1—11月,全市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253人,起诉13432人。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件;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140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2962人、不起诉24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的,法院已采纳22人。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案件27件。[5]

(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法律服务满意度

1.提升服务层次,提高“好评”率

依托全市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特殊群众优先办”“急事特事专人办”“网络案件限时办”等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在解答咨询、引导服务、接受援助等方面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准。一方面,修订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以值班律师“六条”有针对性的规范值班制度,让服务更加规范有效。另一方面,制定《宁波市法律援助业务积分办法(试行)》,以积分管理办法调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援助律师群体的活力。2019年1—11月,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涉法涉诉89596人次,接听“12348”法律咨询电话5.29万个,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16万件,受理矛盾纠纷调解8.4万件,发放宣传资料110万余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或取得经济利益1.72亿元。[6]很明显,随着社会治理的深化,深层矛盾凸显,与2018年同期相比,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数量增幅较大。

2.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9年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通知》《加强宁波市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全市已建立100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相继在交通、医疗、劳动、知识产权金融商会、旅游等15个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0余家,涌现了“老潘”“何阿姨”等个人调解工作室80余家,打响了人民调解的“宁波品牌”。

(五)普治并举,构建大普法格局

1.确立目标、明确责任,构建大普法格局

2019年,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2019年度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市党委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53家机关、单位做出普法任务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责任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促进全民普法教育,宁波市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普法主体,拓展社会普法资源,强化社会普法举措,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在宁波构建出大普法格局,推进了宁波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2.强化宪法宣传,培养公民意识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举办宪法报告会、开展宪法学习培训、组织宪法法律考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完善考试制度和组织工作。5月31日组织了2019年第一次新任市管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二是强化青少年宪法教育。以“法在心中”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制宣传校园行”“法治故事大赛”等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推动“宪法进万家”宣传活动。全面组织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的方案》《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等文件,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普治并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是开展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2019年8月至12月,全市精心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二是以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已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省级204个、市级378个。三是探索开展法治镇乡(街道)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基层依法治理载体。到2019年10月底,我市拥有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4个、市级18个,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个、市级36个,诚信守法企业180家,依法治校示范校11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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