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析二元对立统一律的合理应用

探析二元对立统一律的合理应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思想基础和实际形成过程来看,“二元对立统一律”在中国传统聚居结构形成与中国传统家宅结构方面的可比性非常强:因为中国传统聚居模式,自诞生之初便像小农经济家庭,体现出在一定地域内自我生存能力的相对独立自在性。中国对于“园”“圃”“苑”“囿”园林的最早记载,目前最早史料佐证于三千年前殷、周期间的“囿”和《诗经》所咏的“园”。我们以三国时期的曹魏邺城为例,分析“二元对立统一律”的具体表现。

探析二元对立统一律的合理应用

从思想基础和实际形成过程来看,“二元对立统一律”在中国传统聚居结构形成与中国传统家宅结构方面的可比性非常强:因为中国传统聚居模式,自诞生之初便像小农经济家庭,体现出在一定地域内自我生存能力的相对独立自在性。所以城乡一元生命体系统,是天、地、人自然天成的有机系统。另外,由于中国古代社会将食物、兵员、城池视为战守的并列要件,因此,中国古代城镇传统聚居作为政治军事工具的特性更加强化了这种自立的动因与动力,它们皆为维系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生命的关键,正如《墨子·七患》所言:“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也正如《管子·权修》说:“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

中国对于“园”“圃”“苑”“囿”园林的最早记载,目前最早史料佐证于三千年前殷、周期间的“囿”和《诗经》所咏的“园”。虽然当时“园”“圃”“苑”“囿”等多是有关栽种果蔬、捕猎禽兽的特区,但是,不能简单把园囿之功能理解得如此简单,因为北方恢宏、南方雅致的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形成正是源于“园”“圃”“苑”“囿”,其作为中国古典园林之起始早已被广大园林史学家认可和一般民众所熟知,因此,城乡一元生命体聚居的独立自在性必然承继于这些“园”“圃”“苑”“囿”之传统文化。我们以三国时期的曹魏邺城为例,分析“二元对立统一律”的具体表现。

邺城面积为6.53平方公里,城市形态是东西走向长方形制,《水经注》卷十《浊漳水注》记载:“其城东西七里,南北五里,饰表以砖,百步一楼。凡诸宫殿、门台、隅雉,皆加观榭。层甍反宇,飞檐拂云,图以丹青,色以轻素。”当年邺城全盛时期,距离邺城六七十里之外,远远眺望,巍巍乎宛若仙居。邺城设有七个城门,其规划布局极大影响着以后的中国城市规划营造。深入分析发现曹操的雄才大略以及明法变法的政治素质和胆略等深刻反映于邺城规划和建筑营造上,因此曹魏邺城能够打破秦汉以来都城建设束缚,独创新布局成为典范以引领后世,正如王沈《魏书》所赞道:“及造作宫室,缮治器械,无不为之法则,皆尽其意。”[5]。(www.daowen.com)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城乡一元生命体聚居模式构建是文明演进和制度进化的有机构成。城乡一元生命体并不是意味着机械僵化的城乡叠加一体化,城市和乡村各自所具有的特色与互补性并没有消失,一元应该是城乡生命机理上有机交融的辩证统一,城乡扬优弃缺,互补融合,彻底打破城乡分割体制和公共产品二元供给等制度,实现城乡之间尤其居民地位上的公平与公正、经济布局上的相互补充与促进、生活资源上的公用与互惠。城乡一元生命体构建与发展的重要特征是有机、公平与美好,人与生态环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之间的融合,必须按照自然规律和法制规范将有机联系的系统元素有效整合,在区域内协调成为一个有机的、绿色的、生命的、文化的整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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