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源于自然,长于自然,因此,人类选择聚居这一生存发展方式,体现了人与大自然母亲有机依偎与和谐相处的天然原生状态,并且人类在大自然背景下寻求不断升级、更加科学健康的可持续生存发展方式。
《庄子·盗跖》记载:“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皆巢居而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树上”。[2]讲述的是人类先祖最初在野外“上古穴居而野处”之情形,以采集和渔猎等为谋生手段。北京周口店、山顶洞穴居遗址研究表明在旧石器时代早期至山顶洞人生活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国原始社会穴居习俗盛行。在新石器时期,人类逐渐从山地转移到河谷地区开始定居的农耕生活。随着新的居住形式诞生,生活质量逐渐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家庭结构和生活状态的变革,生活习俗、交往方式、交通工具的变化,特别是为了生存资源开发的需要,使传统聚居空间形态也发生相应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通过以人工居屋取代天然洞穴的方式实现了由山地丘陵到河湖阶地平原地带的居住地转移,最大限度地保持了食、住、行的统一,从而快速提高了对河谷、平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这进一步影响了人类知识结构和技术使用的历史性转变,尤以人工建筑知识和技术的应用最为显著。
原始农业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促进了“聚”的诞生,形成相对稳定的定居模式。原始社会以氏族部落为基础,房舍、聚会场地等最初都发源于村落环境之中,各种器具进化、民俗文化和社会分化都从这里开始,进一步成就城市的复杂功能结构。世界上最早的广场文化遗址有两处,位于中国西安市临潼区姜寨的早期仰韶文化遗址便是其中之一。临潼姜寨是距今六七千年的原始村落,当时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但已具有明显的向心集团式的聚居模式特征。(www.daowen.com)
甲骨文中的“邑”指人居于设有一定保护结构的场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这就是《尔雅》中所清晰表述的“邑”的外层结构。原始部落遗址半坡、姜寨等体现母系氏族社会中“邑”之风貌。考古资料显示,“邑”在空间结构布局方面的特征非常明显:各氏族的“聚”落环绕中心公共活动的广场布列,具有明显向中心聚拢的特征。长久性居住基地是由“聚”发展到“邑”而形成的,由此可见中国较早城市的雏形与萌芽。
人类以开发生存资源为目的,以建筑资源及技术开发为途径的聚居模式的不断变革,不仅导致了居住地与居住方式发生本质性的转变,而且引发了人类对知识、经验与技术积累的追求和方向性变化,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了人类行为特征的改变,推动了文明的进程。北京大学学者俞孔坚认为,原始人类形成生存聚落往往是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或为了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逐渐以血缘关系作为聚集条件,共同构造自己氏族的聚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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