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颇,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效率和效能具有不同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应首先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有一则小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个人看见一只幼蝶在茧中拼命挣扎了很久,觉得它太辛苦了,出于怜悯,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将茧剪掉了一些,让它轻易地爬了出来,然而不久这只幼蝶竟死掉了。
幼蝶在茧中挣扎是它生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为了让身体更结实、翅膀更有力,而这种避重就轻的方法只会让其丧失生存和飞翔的能力。同样,在工作中只注重效率也许能让你获得一时的便利,但会在执行中埋下不可挽回的隐患,所以从执行任务的整体来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正确地做事会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可以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则会提高我们工作的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实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效率重视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则重视时间的最佳利用,这包括做或不做某一项工作。而那些高效率人士的最大秘诀就是,在开始工作前,他必须先确保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
要做好执行工作,第一重要的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地做事。所以,高效执行的本质就是:“正确地做事”应该建立在“做正确的事”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以“做正确的事”为基础,“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只有“做正确的事”,然后才会做到“正确地做事”。
在任务执行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些执行者每天就像上了发条的时钟,只知道机械地转,却不知为何而转。他的忙碌只是为了等待监督和检查,当上级领导指出错误时才知道错了,于是把任务重复做了一遍。其实,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有的执行者反反复复把任务做了几遍,而错误仍然在那里。
正确地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这是一个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方法,更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思想。无论何时何地,“做正确的事”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只要做的是正确的事,即使执行中有一些偏差,其结果也不会致命;一旦做的是错误的事,即使执行得完美无缺,其结果也会造成损失。
比如,有两个饥饿的人,他们分别得到了一位长者恩赐的一根鱼竿和一篓鲜活硕大的鱼。得到鱼的人马上就把鱼煮了,吃个精光,不久便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另一个人则提着鱼竿满怀憧憬地向海边走去,当他看到不远处那片蔚蓝色的海洋时,浑身最后一点力气也已经使完了,只能带着无尽的遗憾撒手人间。
同样是两个饥饿的人,同样得到了长者恩赐的一根鱼竿和一篓鱼,但是他们并没有各奔东西,而是商定共同去找寻大海,他俩每次只煮一条鱼,经过遥远的跋涉,来到了海边。从此,两人开始了捕鱼为生的日子,几年后,他们盖起了房子,有了各自的家庭,有了自己建造的渔船,最终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www.daowen.com)
得到恩赐是一种幸福。不过,单单得到一根鱼竿或者一篓鱼还不够,还必须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才可能最终得到幸福。
做事要讲求效率,不单单是指做事的速度,譬如小明1小时能打10瓶酱油,而你能打20瓶,你的效率的确比小明高,但是酱油打回来一看,瓶子里装的全是醋。没有正确性而徒有效率只是在浪费体力罢了。
效率意味着“正确地做事”,而效能则意味着“做正确的事”。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所言:“即使是最为健康的企业,即效能最佳的企业,也会由于效率低下而衰败。然而,如果一家企业拥有最高的效率,但却运用在完全错误的方向,那它也注定无法生存,更遑论成功。”
做正确的事,追求效益;正确地做事,追求效率。二者都有益于提升我们的执行力,但必须二者结合,才能相得益彰。就像在拉力赛中,车手不仅要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还得比其他车手开得更快,这样才能最终获胜。
效率与效能不可偏颇,其传达给我们的思想就是:在执行过程中,效率和效能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谈不上成功与高效率了。
思考
在执行中,你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还是做“正确的事”?你如何看待效率与效能的关系?
如何才能做到既保证效率又做到有效能?你觉得自己应该怎么扭转颓势?是否想过先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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