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跨境电商的高速发展,跨境支付行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监管层逐渐放开了行业的市场准入;另一方面,主导跨境支付城市试点方案落地实施。在政策的扶持下,跨境支付市场成为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争夺的下一片蓝海市场。
2010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市场参与者多元化,但针对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细则未出台。
2012年12月,人民银行表示将在支付系统中增加跨境支付清算功能。
2013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地区开展试点,允许参加试点的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2013年3月,《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跨境支付管理的相关条款。
2013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提案,指出跨境网购在跨境支付、进出通关、退(征)税、结汇以及跨境寄递等方面的阶段性障碍亟待突破。
2013年9月,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汇付天下等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试点资格。(www.daowen.com)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成功上线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2018年5月2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全面投产,系统运行时间将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满足广大用户的人民币业务需求。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内外直接参与者,695家境内外间接参与者,实际业务范围已延伸到148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支付行业喜迎“小浪潮”,支付机构开始纷纷布局跨境支付。当年1月,连连支付发布LianLian Link。这是一个跨境电商服务在线交易平台。当年2月,蚂蚁金服收购英国跨境支付公司WorldFirst。当年12月底,微信支付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已增至60个。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该通知明确支付机构根据《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外汇局依法对免于办理名录登记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按照以下原则把握:一是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身电子化业务系统监测跨境电商企业在本机构年度内办理的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情况,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要求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二是外汇局将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通知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核对,并提示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商的企业客户在公布名单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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