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促进发展、规范秩序、保障权益的立法目标顺利实现,关系到电子商务法总体框架设计,应综合考虑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实践、中国的现实国情并与国际接轨、与国内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
2.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权利、责任和义务
本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区分了一般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据统计,通过平台经营者达成的交易占目前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九成。平台经营者对市场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特点。
3.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
围绕电子商务的交易与服务主要有电子合同、电子支付和快递物流。关于电子合同,本法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规定了电子商务当事人行为能力推定规则、电子合同的订立、自动交易信息系统,以及电子错误等内容。
4.强化电子商务交易保障(www.daowen.com)
一是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是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信用评价规则等。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包括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真实、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交易规则和格式条款制定,并规定了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电子商务平台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四是争议解决。电子商务纠纷除适用传统的方式外,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积极构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5.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国家支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国家推动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需要的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保障贸易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三是国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通关、税收、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化。四是推动建立国家之间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等。
6.加强监督管理,实现社会共治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市场治理体系。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网络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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