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的区别及发展前景

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的区别及发展前景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跨境电商B2C目前是国际贸易的补充,未来有望成为国际贸易中一种新型的贸易主流方式。总之,在跨境电商时代,中小企业和个人占据更大的比重,即使一些靠近消费端的大型零售商也存在将组织形式轻资产、小型化的趋势,这与一般贸易在贸易主体方面存在差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

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的区别及发展前景

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都属于跨境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是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在我国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跨境电商是在互联网时代伴随“碎片化、小额化、高频次”的跨境贸易而产生的新形式和新业态,是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跨境电商B2C目前是国际贸易的补充,未来有望成为国际贸易中一种新型的贸易主流方式。

(一)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二者本质的区别在于,一般贸易主要是生产端导向,通过进口初级产品、中间产品来支持国内相关产业的进一步生产和加工;而跨境电商是消费端导向,产品更强调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及时性的需求。除了这一本质区别外,两种贸易方式在贸易主体、客体和贸易流程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1.贸易主体不同

从大公司到中小企业。一般贸易的主要商品品类为矿产能源、粮食、医疗用品和机器零件等,这些商品批量大、整体价值偏大,这就决定了从事一般贸易的主体均是资金规模庞大的公司。以前,中小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时,长期面临着信息获取不足、海关程序烦琐、信用甄别困难、贸易融资不足等问题。现在,数字技术帮助中小企业打破时间、空间和文化的限制,并在线完成交易、支付、通关、物流等一系列环节,大大降低了其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提升了其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使之成为全球跨境电商的主力军。总之,在跨境电商时代,中小企业和个人占据更大的比重,即使一些靠近消费端的大型零售商也存在将组织形式轻资产、小型化的趋势,这与一般贸易在贸易主体方面存在差异。

2.贸易商品不同

从生产导向的生产型产品到市场导向生活消费品。一般贸易的商品是生产导向的,以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主要商品品类为矿产能源、粮食、医疗用品和机器零件等。而跨境电商的商品是市场导向的,多为生活消费品,商品品类以母婴用品类、食品保健类、化妆个护类、服装鞋帽类和家居百货类等为主,重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可以看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商品品类间的重合较少。从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看,跨境电商平台经营的80%以上的品类或品牌此前从未通过一般贸易进入过中国市场。

即使针对普通消费品,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商品也不尽相同。一般贸易企业大多选择市场上需求量大、普遍认同的大众商品,商品种类少,难以满足个性化、小规模的消费需求。而跨境电商非常重视消费者差异化、多样化需求,给了长尾产品更大的发展空间,产品品类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一般贸易,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3.贸易形态不同

集装箱到小包裹。2014年,比尔·盖茨曾盛赞过一本书《集装箱改变世界》。他认为,海运集装箱在塑造全球经济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集装箱打通了全世界,“集装箱革命只有在所有的箱子都建成兼容的形状和大小之后才开始腾飞,这意味着它们可以通过来自不同公司的船舶卡车火车来运输”。传统的一般贸易都是大宗商品,基本都选择海运集装箱运输,容量大,但速度慢。

随着贸易碎片化时代的到来,国际贸易因由传统的完整形态出现长尾现象而分化,贸易形态出现小型化、多样化、个人化的特征。在2018年2月9日召开的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未来贸易会彻底的变革,过去的贸易是集装箱,未来的贸易将会是小件快运,未来的贸易不是B2C,未来的贸易是C2B”。国内电商以及跨境电商的繁荣,推动着我国快递业的蓬勃发展,我国顺理成章地成为全球快递第一大国。2017年我国快递量达到400亿件,占全世界超过40%的份额,中国成为“快递小哥车轮上的国家”。2018年3月,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采访时说,中国快递从总量上比美国、日本欧盟加起来还多。

4.贸易链条不同

从链状到扁平。一般贸易的整个产业链条很长,包括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渠道商、批发商、零售商,最后才是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在这一模式下,中间环节的流通中介获得了对外贸易中的最大利润

跨境电商模式打破了过去的渠道垄断,贸易链条更加扁平化,贸易链条缩短,商品直接从生产商到消费者手中,中间流通环节越来越少,节省生产、贸易成本,扩大生产商的利润空间,也降低了商品价格,让利广大消费者。此外,这种较为扁平化的贸易方式由于中间环节的减少,生产商几乎直接面对消费者,可以及时收到来自消费端的反馈,从而促进生产商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有利于产品的优化创新以及企业的升级改造。

5.监管原则不同

一般贸易执行货物监管原则,因此一般贸易进口流程十分复杂,需要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和原产地证等众多单证,特定商品还需前置审批和注册备案。所以市场上众多婴幼儿奶粉、化妆品保健品等快速迭代升级产品通过一般贸易很难进口。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基于这一前提,2018年11月2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6.交易模式不同

一般贸易只有B2B一种模式,而跨境电商包括B2B和B2C(B2B2C、C2C)等。

7.征信模式不同

一般贸易以提单为交付信用凭证,是买家信用,即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为买家提供债权人担保,并得到债务人认同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是完全的第三方协同保障作为交付凭证,是全信用模式,即第三方物流及交易平台方为卖家信用保障,支付平台为买卖两家信用保障。

8.准入方式不同(www.daowen.com)

一般贸易模式下,一国商品进入他国需要遵守WTO贸易规则,涉及关税非关税壁垒(配额、外汇管制)、技术性壁垒等。自2008年以来,G20经济体采取了1583项新的贸易限制举措。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执政期间,针对别国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针对中国企业和产品进行的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层出不穷,动用限制别国企业和产品的“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等采取报复措施也时有发生。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主动挑起中美贸易争端,以美国与中国贸易逆差过多为借口,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不断扩大商品制裁清单目录,并加征10%、20%关税。目前,中美双方还在谈判交涉过程中。

在跨境电商模式下,跨境商品可以顺利进入境外消费市场,遵循的是万国邮政联盟(UPU)的邮政普遍服务和全球公民自由购物权,这是消费者基本权益,关系到亿万民众的福祉,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应成为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石。但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邮政渠道也开始进行精准打击,宣布启动退出万国邮政联盟体系,取消国际邮政折扣,阻止外国商品以较低的邮费进入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主要联盟国家也开始纷纷上涨邮费,对中国的跨境电商出口也造成了较大影响。

9.风险主体责任不同

一般贸易风险承担主体是境内进口商,进口商/代理商必须向海关报关和纳税,贸易商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跨境电商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境外跨境电商经营者(商品的货权所有人)和境内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2018年11月2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商各参与主体责任,比如跨境电商企业要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等责任。但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履行“先行赔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平台要先赔付,之后平台再向卖家追索。这就是为何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在各大平台缴纳质保金的原因。

(二)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的联系

跨境电商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一般贸易,但同时也将触角伸到了一般贸易所不能及的地方,与一般贸易进口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1.替代作用

对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的部分替代。一般贸易因交易过程的中间流通环节较多,交易成本高,导致一般贸易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高。而跨境电商大幅减少了交易的中间流通环节,甚至能够实现生产商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大大削减了交易成本,所以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价格比一般贸易商品更低。同样的商品,更低的价格,跨境电商商品自然对消费者具有更高的吸引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也顺理成章。

值得说明的是,跨境电商对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的部分替代,并不意味着对一般贸易进口形成大规模的冲击和打压。这种“替代”仅仅是淘汰了跨境贸易中的不符合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的部分,而非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冲击和完全替代。

对传统进口商和零售商的部分替代。跨境电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一般贸易进口中的部分零售商和进口商。如自营类跨境电商平台全面介入整个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前的商品选择、供应商谈判,交易中的网站运营,继而作为销售者直接面对消费者,甚至深入交易后的物流派送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的是一般贸易中的进口商及传统零售商角色。而平台类跨境电商的作用就是上游卖方和下游买方的桥梁,以促进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完成,它替代的是一般贸易中的中间商角色。

2.补充作用

跨境电商不仅没有对一般贸易造成较大冲击,而且是一般贸易的重要补充,大大丰富了一般贸易的商品品类、参与主体和贸易渠道。

商品品类上的补充。一般贸易以再生产和再加工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跨境电商以生活消费品为主,所以两种贸易方式进口的商品各有侧重,重合较少。跨境电商给传统一般贸易商品做了很好的补充,丰富了消费者的商品选择范围,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购物需求。

贸易主体上的补充。跨境电商的参与主体是依托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的中小企业,它们在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下很难参与到国际贸易中。而随着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服务生态的不断完善,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跨境电商中来,大大丰富了传统一般贸易下多为资产规模庞大和有特殊进出口渠道的企业主体。大企业、中小企业的同台竞技,将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局面,从而促进整个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贸易渠道上的补充。外国商品进入我国的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般贸易、境外消费、海淘、私人代购、跨境电商、走私渠道等。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深受大众喜爱。相较于一般贸易渠道,跨境电商在物流时效性、商品丰富度、税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更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相较于境外消费,跨境电商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更加方便和快捷;相较于海淘、代购等灰色渠道,以及走私渠道,跨境电商渠道是完全合法的,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同时更能保障商品的品质和安全。跨境电商提供了一种新的海外商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通道,是对一般贸易渠道的有益补充。

3.促进作用

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仅相互补充,更能相互促进。跨境电商通过消费习惯培养以及低成本、低风险测试商品等,能够形成更大的国内市场,为一般贸易挖掘更多机会,建立更为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一般贸易的发展。

跨境电商培养消费者习惯,为一般贸易打开更大的市场。跨境电商以消费端为导向,能够更好地根据消费者偏好引进国外商品,即使是一些小众长尾商品也能进入中国市场,并以较低成本培养消费者习惯。待消费习惯培养起来之后,对该商品的需求将稳定增加,从而为大批量的一般贸易打开了更大的市场,促进一般贸易进口的发展。

跨境电商低风险试水,为一般贸易探索更多的机会。在传统一般贸易模式下,一方面,小众商品进口数量少、品类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单品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从未进入他国市场的品牌,未必深受消费者欢迎,首次进入他国市场便采取大规模进口的方式,可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而跨境电商为这些品牌提供了低成本、低风险试水他国市场的方式。在通过跨境电商品牌和产品测试后,挑选表现优异的产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入他国市场,通过“一般贸易+跨境电商”的双通路满足消费者更广泛的需求。由此可见,跨境电商选拔了符合市场需求的国外品牌和商品,并促进了这些品牌和商品的一般贸易进口。

跨境电商提供更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首先,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一般贸易单一渠道,使得众多的中小企业也能和资金雄厚的大企业同台竞技,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并且形成了一种竞争态势,从而促进了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跨境电商大大挤压了海淘、代购等灰色渠道的生存空间,并逐步将灰色渠道引导到阳光合法的道路上,使得灰色渠道进来的商品大幅减少,从而减少了对一般贸易的干扰,整个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公开,从而促进消费市场更为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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