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重大突破。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经历了放开、停止、规范的历程,初步形成了针对上市公司全员持股的一些政策体制,非上市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尚在试点阶段。
实施员工持股,形成了国有股、非国有股、员工持股的多元产权结构。在企业和员工之间结成一种产权纽带关系,让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和主人,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其自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能够激发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升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增加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员工持股作为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补充,对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是更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能够增强企业管理和技术研发不断创新的能力。(www.daowen.com)
2016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首批选定中央企业10家三级子公司进行员工持股试点,这10家公司是宁夏神耀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中国茶叶有限公司、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试点,以现金形式入股,持股比例在10%—25%之间,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截至2018年底,中央企业宝武集团所属欧冶云商、中粮集团所属中国茶叶等10家首批试点企业全部完成首期员工出资入股、企业工商变更或注册登记。全国21个省市选取126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涵盖环保、新能源、互联网、电子信息、农业、旅游服务、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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