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现代企业制度的整体规划

现代企业制度的整体规划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开始的。进行改革和创新,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唯一出路。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素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现代企业制度的整体规划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开始的。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农村改革的成功驱动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一个新阶段。国有企业面对日益崛起的多种经济成分和外资企业的竞争,深陷困境。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就是制度创新,即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组织政府部门有关领导、企业家、专家学者对西方国家企业进行考察,结合中国经济体制与企业改革的实际,制定了《企业管理现代化纲要》,提出推进企业联合重组、组建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建议。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有权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依照规定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有权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伴随对外开放的扩大,大量国外产品和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这种变化一方面为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处于日益严峻的竞争环境之中。面临这种挑战,国有企业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国有企业历史沉淀下来的企业冗员、企业债务社会保障等问题,使企业在日益加剧的竞争局面中深陷困境。进行改革和创新,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唯一出路。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素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提高经营管理平和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决定》强调,“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www.daowen.com)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从党中央30多年来有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看,始终是沿着一条主线发展,从宏观层面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激发国有集团公司的活力,使集团公司成为技术创新和市场的主体;从微观层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制衡调控能力的集团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是中国集团公司30年多年来能够创造出举世瞩目成就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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