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也就是说,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于地质灾害防治,首先,要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和政策体系。其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运转协调高效的生态环保综合地质灾害管理体制。再次,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税等经济杠杆,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灾害反馈机制。最后,将灾害防治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
具体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领域全方位审视和应对地质灾害防治时面临的资源、环境方面的严峻挑战。同时,站在更高层次上,决定从法律、法规及顶层的制度设计上着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加强以人为本的地质灾害治理战略部署
地质灾害治理主要针对威胁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采取削坡、锚固、挡墙、护坡、排水、加固、绿化等一系列工程措施,消除危害,人与地质环境系统建立新的平衡和协调,一定程度恢复人与地质环境系统的调节功能。地质灾害治理必须文明治灾,友好治灾,避免凭借强大的人工系统去“改造”自然,“改善”地质环境,使人与地质环境的关系由对立型、破坏型转向恢复型、协调型。(www.daowen.com)
地质灾害治理应遵循顺应自然、利用环境、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必须对地质环境灾害隐患点及周边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后,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必须综合考虑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之间关系、地质灾害成因及工程治理费用、施工条件等因素,并且对各种治理方案进行比选,选择最优方案。
3.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战略部署
(1)科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要求,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查评价和监测预报水平,提升信息采集处理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及时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将实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应用于防灾减灾实践。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
(2)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重点加强地质安全隐患识别探测技术、地质灾害成因机制与破坏模式分析和灾害风险判别等方面的研究,整合集成地质灾害信息平台、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集成和防治工程组合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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