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减少人员伤亡和受灾人口,减轻人们精神负担或心理创伤,保证社会正常的生产与生活活动,保护重要基础设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本书主要运用两个量化指标去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即避免人员伤亡数量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的比重、预报地质灾害数量占地质灾害发生的比重;当然地质灾害防治的某些社会效益无法用数据来衡量,本书统称为地质灾害防治定性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对社会政治、安全、人口等方面的效益和影响。
1.预报地质灾害成功数量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的比重
地质灾害预报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的比重这项指标能够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告水平,地质灾害预报成功数量与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益成正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益成反比。因此,预报地质灾害成功数量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的比重与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益成正比,这一指标变量能够反映地质灾害防治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趋势。如图9-3所示,预报地质灾害成功数量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的比重在2013年达到顶峰,为0.241,其余大部分时间均值稳定在0.04左右波动。从地质灾害预告数量相对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来看,预告的数量相比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所占比重较小,较为理想的数据是稳定在10%的水平,这会使地质灾害对社会的不利影响程度大幅度降低。
图9-3 2000—2015年预报地质灾害成功数量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的比重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
2.避免人员伤亡数量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数量之比
通过地质灾害的防治、预警预告,能提前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判断,提前疏散人群,避免人员伤亡。避免人员伤亡的数量越大,说明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果越好;反之,地质灾害人员伤亡越大,说明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越差。这样,避免人员伤亡数量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之比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成正比。如图9-4所示,2000—2015年之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所避免人员伤亡的数量由2000年的2600人,增加到2013年的186 166人,说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显著,整体呈现递增趋势;同理,地质灾害所导致的人员伤亡,由2000年的27 692人下降到2015年的413人,地质灾害致死率下降较为明显。如图9-5所示,地质灾害防治避免人员伤亡数量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的比值,平均趋势是处于上升阶段,于2013年达到顶峰,后又下降,到2015年稳定在44左右:表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益显著提升。随着地质灾害防治时间的迁移,针对前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综合治理,会促使地质灾害致死率下降,地质灾害预警技术的提升会使地质灾害防治避免人员伤亡数量在一定时间内加强效果较明显。这对维持社会结构稳定、减少矛盾产生有重大的意义。(www.daowen.com)
图9-4 地质灾害防治避免人员伤亡数量与地质灾害致人员伤亡数量对比图
(数据来源:《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
图9-5 地质灾害防治避免人员伤亡数量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数量的比值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
3.地质灾害防治定性社会效益分析
大规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而这种可能出现的损失经大规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控制与减少,舒缓了灾区群众的紧张情绪,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可能出现的概率,对于维护灾区群体心理层面的平稳和稳定做出了贡献。尤其是当下社会转型期间,社会矛盾加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都有可能引发不可预料的事态。因此,这种存在于社会心理层面上的保健因素有着极其重要的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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