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中高速发展时期,大规模、泛地域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冲击、破坏、扰动的程度、深度和范围不断增大,各类地质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地质环境资源破坏情况日益严重,地质环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鉴于我国地质灾害频发,人员和经济损失巨大,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关注不断提升,相应的投资也在不断增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投资规模从2000年的3.32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63.4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9.66%。如图4-7所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资金2000年到2003年逐年增加,2004—2007年投资金额基本持平,2007年之后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中央及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同时,新开工的项目数量均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2000年以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个数由2000年的429个增长到2014年的36 984个,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6%。2014年,全年中央投入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亿元,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17起,避免人员伤亡33 72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
图4-7 2000—2014年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恢复投入资金趋势图(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国土资源专题》,2016)
截至2014年底,我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累计90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287.3亿元,安排项目1954个,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614.5亿元。全国矿产开发累计损毁土地303万hm2,已完成治理恢复土地81万hm2,治理率为26.7%。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完成21.4万hm2,地方财政和企业资金完成59.6万hm2。中央财政资金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的实施。2014年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7.28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矿山环境,增加了耕地,预防了矿山地质环境灾害,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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