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主要从资源基础及利用水平、环境基础及管理水平2个维度构建资源环境因素的评价指标。资源基础及利用水平分别从资源基础、资源产出水平2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资源基础方面包括建成区面积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水资源量、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能源经济价值3项指标;资源产出水平方面包括单位面积农业产值、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人均GDP、单位水资源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GDP产出5项指标。环境基础及管理水平分别从生态保育水平、环境健康水平、环保治理水平分别选取指标,生态保育水平方面包括森林覆盖率、湿地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自然保护区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4项指标;环境健康状况中大气环境以及酸雨天气等受到普遍关注,该方面选取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标率、城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含量、城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含量3项指标;环境治理方面选取工业粉尘去除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4项指标,具体指标选取如表3-1所示。
表3-1 资源环境因素的评价指标
在资源环境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熵权法以及综合评价法测算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源环境因素各维度得分以及综合得分,并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3类。各类省域资源基础及利用水平、环境基础及管理水平差异明显。
1.第一类省域
该类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评价指标得分最高,总体来说,资源环境处于相对更好的状态。该类省域资源产出效率较高:2013年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人均GDP均在9万元以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人均GDP也均在5万元以上;上海市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高达21 741.90元/km2,北京市、天津市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 136.08元/km2、6 176.64元/km2,这3个直辖市的建设用地产出效率远远高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紧随其后的江苏省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也仅为2 650.82元/km2,其他沿海省域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也多在1400元/km2以上,福建省单位面积非农产业增加值为713.73元/km2,也远高于其他中西部地区建设用地产出效率;能源产出效率水平也较高,北京市单位能耗GDP产出高达2.17万元/吨标准煤,位居全国首位,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天津市的单位能耗GDP产出水平也均处于全国前9位。然而,这些地区资源禀赋水平并不高,据测算,2013年,我国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水资源量约为40m3/km2,其中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水资源量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2013年,我国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能源经济价值平均值为24 156.97万元/km2,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同样地,这些地区也多属于我国矿产资源匮乏地区。
该类省域生态保育水平多处于较差状态,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的森林覆盖率均在20%以下,北京市由于其首都的功能,环境状况极其关注,2013年北京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5.8%;由于地理区位等原因,这些地区的湿地覆盖率水平相对较高,上海市的湿地覆盖率高达73.27%,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的湿地覆盖率处于全国中上等水平,但北京市的湿地覆盖率仅为2.86%;就自然保护区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而言,2013年全国平均水平约14.8%,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浙江省等东南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区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普遍偏低,且多低于5%。就环境健康水平而言,这类省域不容乐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标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4.53%,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城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均在100μg/m3以上,尤其山东省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含量达到199μg/m3。从资源环境综合得分来看,该类省域均排名靠前。
2.第二类省域(www.daowen.com)
无论从资源禀赋、资源产出、生态保育、环境健康、环境治理分维度来看,还是从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来看,第二类省域的排名多居全国中等水平。从资源禀赋来看,该类省域排名多居11~22名,相对较好的是陕西省、辽宁省,而云南省却排名第24位;建成区面积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多处于中后水平,排名10~27位,陕西省建成区面积占比仅0.49%,而辽宁省建成区面积占比高达1.65%;单位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水资源量多排名中前水平,排名5~21位,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水资源禀赋较好,均在51m3/km2以上,排名前5~10位。从资源产出水平来看,农业产出处于中后水平,其中湖北省、安徽省、辽宁省、湖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吉林省、陕西省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第10~20名;人均GDP分布相对比较分散,吉林省、陕西省、重庆市、湖北省排名中等水平,处于第11~14名,而四川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则排名靠后,在24名以后;单位面积非农业增加值多处于第13~21名;单位水资源工业增加值多处于中等偏后水平,多在200元/m3以下,重庆市、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单位水资源工业增加值排名均在23名及以后;单位能耗GDP产出水平十分集中,且多处于中等水平,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吉林省、重庆市、四川省、黑龙江省、辽宁省、云南省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产出水平排名处于第10~22名,安徽省最高也仅为1.33万元/吨标准煤。
从生态保育水平来看,该类省域的森林覆盖率水平处于中等靠前,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覆盖率甚至达到第2、4名,而云南省、湖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吉林省、重庆市、湖北省、辽宁省森林覆盖率排名处于第7~14名;建成区绿化率处于中等偏后水平,其中陕西省、辽宁省、云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排名处于第10~21名,吉林省建成区绿化率仅为33.6%;该类省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多处于中等靠前的排名,其中四川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重庆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排名处于前10名,其他省份多处于前22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该类省域土地绿化、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产品不足。就环境健康状况来说,该类省域城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含量、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均处于中等水平,而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达标天数相对比较分散。就环境治理状况而言,不同指标的排名状态不同,总体而言仍然是中等水平偏多;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多处于中等靠前的排名,最好的湖南省甚至跻身第2名,黑龙江省、云南省也排名第4、5名,吉林省、重庆市、辽宁省、江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排名处于第7~13名;而该类省域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3项指标上的排名相对比较分散;作为粮食主产的第二类省域水土污染较为严重。就综合得分而言,该类省域居中水平特别明显,综合得分排名介于第10~21名。
3.第三类省域
该类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评价指标综合得分较低,多排名靠后,且多个维度指标处于靠后水平。该类省域由于能源资源比较丰富,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单位面积能源经济价值多处于中等靠前的水平,排名均处于前15名。该类省域资源产出效率不高,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农业用地产出效率均排名最后,处于第27~31名,单位面积农业增加值均在20万元/km2以内,排名靠前的为河南省、河北省,分别处于第3、6名;人均GDP排名多处于第15名以后,低于4万元/人;除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以外,其他省域单位面积非农业增加值排名均处于第22名之后,尤其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单位面积非农业增加值排名第27~31名;单位能耗GDP产出多低于0.8万元/吨标准煤,排名多在23名及以后;但就工业用水产出效率而言,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位水资源工业增加值较高,排名多处于第6~12名。
就生态保育水平来看,该类省域整体处于较差状态,森林覆盖率多低于20%,排名多处于第15名以后;湿地覆盖率基本低于6%,排名处于中等靠后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多低于40%,排名多在第22名以后;而就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而言,该类省域排名总体靠前,多在第11名以前,且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比重分别达到33.91%、30.13%。就环境健康状况而言,该类省域环境空气二级以上天气达标率排名十分分散,最好的西藏自治区排名第3名,最差的河南省、河北省分别排名第29名、第31名;西藏自治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含量极低,从低至高排名在全国居第2名,而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含量极高,从低至高排名均在第23名以后;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呈现的趋势与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含量的趋势基本一致,前者含量多在100μg/m3以上,后者含量多在30μg/m3以上,含量较高。就环境治理水平而言,该类省域排名多处于中等偏后;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多低于50%,排名多在第17名以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多低于90%,排名多在第17名以后;而该类省域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2项指标上的排名则比较分散。环境质量状况表明该类省域环保技术水平亟待提高。从资源环境综合得分来看,该类省域的排名均在第22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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