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繁荣与危机并存时期的货币政策(2003-2010)

繁荣与危机并存时期的货币政策(2003-2010)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2003年2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日由一个调整为两个,加大了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针对投资需求过旺、货币信贷增长过快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将存款准备金上调至7%。2010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繁荣与危机并存时期的货币政策(2003-2010)

自2002年开始,国内经济出现复苏迹象,至2003年投资需求高涨,煤、电、钢铁和原油等原材料供求一改前几年供大于求的局面,出现价格一路攀升的现象;国内金融机构信贷年增加额超过1.8万亿元……经济运行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通货膨胀压力越来越大。2004年9月,我国消费物价指数已经连续4个月超过5%,在这一背景下货币政策的导向出现了逆转,开始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重点。中国人民银行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具体政策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彻底放开了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贴现市场,并开放了债券回购及现券市场利率,政策性金融债券国债实现了利率招标市场化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扩大了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将县以下金融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原来的20%扩大到30%,而5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可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商来确定。从2000年9月开始,金融机构可参照国际市场利率自行确定外币贷款利率,外币存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2004年1月1日起,我国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的浮动区间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则扩大到2倍,而浮动的下限保持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金融机构可在规定区间内依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贷款利率水平。2003年12月2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1.89%改变为1.62%,以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同时实行再贷款浮动利率制度。为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风险,国家在2007年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国人民银行将“稳健”的货币政策逐步调整为“从紧”的货币政策,先后6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的基准利率(1年期的基准利率分别提高到4.14%和7.47%),同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维护货币信贷总量平衡。2008年年初,为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了从紧的货币政策,上半年5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共计13个百分点,冻结的流动性大约占新增外汇占款所吐出流动性的70%。

(2)进一步完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体系,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工具,保持基础货币的平稳增长。

从2003年2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日由一个调整为两个,加大了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在2003年外汇供大于求,外汇储备量持续增加时,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中央银行票据发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并将中央财政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借款和透支转化为标准的、可用于公开市场操作的国债。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困境。2004年第一季度,采取适度从紧的操作,基本上实现了本、外币操作的全额对冲;当年后三个季度,该操作已初见成效,同时为了防止投资反弹,支持商业银行正常的支付清算和合理的贷款资金需求,我国采取了中性的操作取向。

(3)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www.daowen.com)

针对投资需求过旺、货币信贷增长过快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将存款准备金上调至7%。2004年4月25日开始实施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相联系,对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实行相对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要求,建立起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而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8%。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得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14.5%。在2010年更是频繁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2010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2010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其目的就是抑制经济过热的势头。

(4)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

2003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这是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信贷投资过快、风险加大的现状提出的。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严防建筑贷款垫资,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并在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所有可能获取资金的渠道都设置关卡以规范房地产信贷市场的发展。

(5)适时对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认真分析贷款增多的形势,7月份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多次进行风险提示,要求金融机构注意防止资本充足率下降,防范各类金融风险,适度控制贷款总量。窗口指导对传导货币政策的政策意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方针,加强信贷政策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对过热行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加大对农业和中小企业在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助学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到多方面严峻考验,在世界金融危机日趋严峻、我国经济遭受冲击日益显现的背景下,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克服了国内特大自然灾害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不利因素,使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这一时期,我国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并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引导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重建等重点领域和经济薄弱环节倾斜,同时继续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改进外汇管理,维护总量平衡。2009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号),取消了在银行之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须超过5亿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条件,为中小企业通过发债进行小额融资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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