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面对生产下滑、物价低迷、失业骤增的通货紧缩势头,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了扩张性货币政策措施,以刺激国内需求,加大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其政策意图很明显。这一时期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如表4-2所示。
表4-2 1998—2002年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取消信贷限额控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起取消信贷规模管理[1],对商业银行实行“计划指导、比例管理、自求平衡、间接调控” 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信贷市场的供求变化自行决定贷款供应量,中国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每年只是制定信贷指导性计划。信贷规模的取消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方法的历史性重大改革,货币政策的作用范围和影响力度得到空前提高,表明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控由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转变。
(1)大幅度减低利率,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
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数次降低利率,1998年先后三次、2002年2月两次下调利率,到第5次降息的时候,存款利率已平均下调了5.37%,贷款利率则平均下调了6.42%。并且我国于1999年开始征收利息税,这在实质上也是一次特殊的降息。2002年在利率期限结构上采用短期存贷款利率降幅大于长期存贷款利率的方法,其目的在于稳定居民的利率预期,短期内增加消费和投资。其他措施还包括:下调再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改革再贴现率和贴现率的生成机制,放开贴现和转贴现利率,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www.daowen.com)
(2)灵活运用信贷政策,引导贷款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1998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一系列信贷政策包括:调整基础设施贷款政策,鼓励和督促商业银行发放国债资金项目配套贷款;推行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制度;调整出口信贷政策,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调整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政策,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调整对非生产部门的信贷政策,开办助学贷款、学生公寓、医院等贷款新项目。其中,1999年是信贷政策措施调整最多的一年,我国在消费信贷、农村信贷、对外贸易融资、中小企业贷款、住房贷款、助学贷款等方面发布了诸多举措;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改善金融机构资产结构,特别是小额政策的执行条件降低;2001年先后发布了《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等,及时对我国消费贷款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开展信贷创新等十条指导建议,鼓励商业银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
(3)恢复并扩大公开市场业务,灵活调控基础货币。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但操作对象只是我国1996年发行的短期国债,交易规模很小,交易几笔后就停止了,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几乎没什么影响。1998年5月,我国扩大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工具,把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和政策性金融纳入交易范围。其交易方式除了低价利率招标外,又增加了固定利率数量招标和底价价格招标的方式,从而使公开市场交易数量大幅度增加,日益成为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工具。1998年公开市场业务共计操作36次,向商业银行融资1761亿元,净投放基础货币701亿元;1999年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成交7076亿元,净投放基础货币1920亿元;2000年为控制商业银行流动性,稳定货币增长率,中国人民银行于该年8月启动了正回收业务,净回收基础货币822亿元;2001年加大了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全年共进行54次交易,年末净回笼基础货币为276亿元;为保证基础货币的稳定增长,2002年6月25日至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共操作正回购24次,累计回笼基础货币2467.5亿元,全年净回笼基础货币1021.4亿元。作为市场化的货币政策手段,公开市场业务逐渐显示出其主动性、灵活性和时效性的特点,通过微调,在调整基础货币供应量、引导市场利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
自1998年3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每月都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通报全国金融形势,同时根据发展预测货币政策趋势、综合各部门的经济运行情况。窗口指导发挥了沟通信息、统一认识的作用,对研究、制定货币政策、观测货币政策意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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