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时期中国石油化工的体制改革

新时期中国石油化工的体制改革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有些石油化工企业还进行了干部的任期和招聘制度的试点工作。第二个层次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与直属企业的经济责任制。同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还初步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同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客观需要,按照经济合理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横向联合,与外部组成联合体或关联企业等。

新时期中国石油化工的体制改革

(一)调整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改革领导体制

在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的支持下[7]:1983—1984年,石油化工企业先后进行了两次领导班子的调整,1985年又对部分企业进行了充实和调整。领导班子调整前,石油化工总公司所属38家企业的70名经理(厂长)、书记中,低于大学文化程度的占57.2%,超过55岁的占15.7%。通过调整,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有了改善,过去存在的人数偏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人数偏少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调整后公司(厂)的领导班子,平均人数由原来的10.7人减少到7.5人,平均年龄由52岁下降到45岁,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7%,有81%的领导干部具有技术职称。党、政主要领导基本实现高文化结构调整,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基本实现了二、三梯队相衔接的年龄结构、合理的智力结构和配套的专业结构。绝大多数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好,工作积极努力,有开拓进取精神,群众反映都比较好。

在调整领导班子的同时,1984年,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在企业整顿验收合格、生产秩序正常的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大连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上海石油化工总厂、长岭炼油厂等9家企业,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进行了领导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试点经验证明,企业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有利于改变生产指挥决策慢、效率低、无人负责的状况;有利于明确党政分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加强民主管理,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到1985年,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的企业扩大到19家。与此同时,有些石油化工企业还进行了干部的任期和招聘制度的试点工作。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为各企业经济改革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推行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共同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责任,保证中国石化总公司改革方案和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调整国家、企业、职工的分配关系,石油化工系统实行了三个层次的经济责任制[8]

第一个层次是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之间的经济责任制。从1985年开始,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基础上,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对国家实行税后留利盈亏责任制,在1985—1990年六年内实行投入产出承包,把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统一起来。国家赋予总公司相应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税后留利盈亏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四定”“四包”“四保”。“四定”就是定产出、定投入、定税种税率、定留利办法,一“定”六年不变。在此基础上,总公司对国家实行“四包”,就是包财政上缴,包主要产品产量,包新增加的技术开发、智力开发、新产品试制等开发基金,包产品质量。与此相对应,国家对总公司实行“四保”,就是保原料、燃料电力和运输,保生产建设必需的资金,保统配材料和设备,保生产发展所需的人力。

第二个层次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与直属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总公司把对国家的税后留利盈亏责任制,按承包的各项指标分解到企业,并建立石化总公司与直属企业的“包、保”责任制。企业对总公司实行“四包”,即包分解到企业的实现利税总额,包主要产品的品种、产量和质量,包主要装置的建设投资和投产时间,包应当上缴总公司的各项资金。总公司对企业实行“四保”,即保分解到企业的投入资金的贷款指标和专项拨款,保计划内的原料、燃料、动力,保计划内的统配材料(三大材料)和设备,保新投产项目所需人员指标。

第三个层次是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企业与基层单位内部实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从过去包产值、利润指标,发展到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包;从过去指标落实到生产第一线,发展到包括领导、管理干部在内的全体成员、全部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主要形式有:①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按全年利润(税)承包数的超额部分,确定一个分成比例,完成利润包干指标得基本奖,超基数分成,基金按规定比例用于生产发展、福利和奖励,超额利润越多,分成越多。②保证生产,联利分成,节约提奖,这是对辅助生产的基层单位采取的经济承包形式。保证生产是要求安全平稳供应,满足生产单位的需要;联利分成是不直接创造利润的辅助生产单位,由于保证生产单位增产生产需要而增加了利润,按生产单位利润平均完成率上下浮动;节约提奖是指生产费用节约后,按一定比例提奖。③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是对基建、工程施工单位采取的承包形式。承包单位在保证完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核定每百元产值中所含的工资系数,并以此系数按实际产值完成的多少而浮动。④保证任务,利润(费用)承包,超收节支分成(留用),是对服务性和事业单位采取的承包形式。有的承包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有的实行定额补贴或单项承包,有的对设计单位承包设计收入等。⑤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税后利润分成,用于食堂、招待所、车队、理发、商店、印刷等单位。⑥对集体所有制单位,实行独立经营,照章纳税,税前利润承包,税后利润分成。

三个层次的承包,调动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总公司和企业的承包指标落到实处,做到了工业产值、实现利润、上缴税利同步上升,国家、集体、职工分别得益。

同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还初步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通过在安庆石油化工总厂进行试点工作,总公司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分期分批统一了工资标准,实行了职务工资、岗位(技术)工资和工龄津贴,对责任较大、劳动复杂和生产倒班工人,车间主任(施工队长)、班组长实行专业津贴,对中年知识分子适当照顾,初步理顺了工资关系,对稳定生产第一线、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生产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扬长避短,发展横向经济联系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成立,就是横向联系的产物[9]:它把过去分属几个部、几个省市的企业联结在一起;把过去分属几个系统的供、产、销,人、财、物和内外贸联合起来,统一管理,统一对外,克服了行业和地区之间条块分割的现象。同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客观需要,按照经济合理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横向联合,与外部组成联合体或关联企业等。

一是与地方联合。按照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批示同意的与地方联合按集资比例受益,分产品、分利润、分计税额、分算产值的“四分”政策,吸引地方部分投资,共同开发建设石油化工项目。总公司先后与江苏省合资建设扬子石化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工程,与黑龙江省合资开发大庆年产30万吨乙烯的下游装置,与安徽省合资建设年产3万吨丙烯腈腈纶厂,与上海市共同利用外资建设年产30万吨乙烯工程,与辽宁省联合建设抚顺年产11.5万吨乙烯工程,与甘肃省合资建设年产1万吨ABS树脂工程。这些项目的建设,不仅部分解决了总公司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还调动了地方发展石油化工工业的积极性。此外,总公司销售公司中南、华东、沈阳等分公司还分别与深圳、汕头、大连等地联合组建了六家石油联营公司;华东分公司还先后与山东、浙江、福建等省联合组建了中转油库、油轮联运公司以及中转站等。

二是与外部企业联合。到1985年,这种联合企业已发展到599家,联合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原料和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开发产品等。许多石化企业同附近油田建立了横向联系,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油田带料加工或合营生产产品。上海石化总厂从原料和产品两个方面向外延伸辐射,建立起联营企业23家,合作单位24家,共向外投资929万元,还帮助联营厂培养厂长,建立制度,审计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大庆石化总厂与江苏常熟市轻纺公司合资兴办了常庆毛纺厂。长岭炼油厂与深圳市物资总公司合办深长联合石油公司和煤气公司。金陵石化公司与深圳发展公司联营洗涤剂厂。齐鲁石化公司与厦门市塑料公司兴办厦门齐鲁塑料联合开发公司。这些联营企业大都取得了明显的效益。总公司直属制造公司分别同国家建材局、机械工业部等四个部门和北京、黑龙江等11个省市的22家企业建立了关联企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能保证较长时期相对稳定的物资供求关系,做到双方有利可图。

三是与外部科研单位联合。总公司及直属企业与系统外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各种科研开发联合体,联合开发的科技项目已达443个。与浙江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成立的联合化学反应工程研究所,与清华大学、华东石油学院(现华东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部成立的联合应用化学与化学工程研究所等,以70%~90%的力量从事石化总公司的研究课题,有的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各企业还积极与系统外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建立起比较广泛的横向联合,如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签订了长期科技合作协议,上海石化总厂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等36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由于广泛开展横向联系,到1985年,总公司系统的研究单位与联合单位已转让193项技术,成交额达2200万元。

四是与外部高等院校联合。总公司及直属企业先后与浙江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西北大学、江苏化工学院等13所院校签订了20年长期联合办学协议,与5所院校建立了短期委托代培关系。在建立中长期联合办学关系的院校中,重点院校占82%,1985年在校学生已达2119人;到1990年,总的办学规模达到了1万人。各企业还就地就近与有关院校安排了联合办学和委托代培任务。

五是与外贸部门联合。总公司及其直属企业与外贸部门实行工贸、技贸联合后,一方面总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开辟了新的进出口渠道,加快了对外开放;另一方面外贸部门获得了出口资源和比较稳定的后方。上海石化总厂与上海市外贸总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等联合,成立了上海金山联合贸易公司;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外贸总公司等联合,创办了北京燕山联合贸易公司,都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益。(www.daowen.com)

(四)扩大基层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过硬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以及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1984年5月16日对石化总公司改革方案关于“在改革中一定要注意扩大基层企业的自主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要把权集中在总公司,否则将会得不偿失,此点务须注意”的指示精神,结合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40条实施办法,把包括计划、财务、人事劳资、产品销售、物资供应、技术和智力开发、对外合作等十个方面的大量职权下放给企业。在管理体制上,总公司系统实行三级管理、两级独立核算,各级经营管理都采取经济办法,实行盈亏责任制。在计划管理上,石油化工企业在总公司批准的年度投资指标内,各企业按固定资产原值大小,提供利税;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有权使用自筹资金,并授权审批规定限额以内的中、小型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财务管理上,企业留利所得资金,60%用于新产品试制、科技开发和生产发展,4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基本折旧基金企业留用70%,总公司集中30%。在人事劳资方面,总公司管理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企业有权选拔干部,在编制定员内择优录用工人,按规定确定自费工资改革的形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在产品销售方面,统配、部管产品中超过总公司年度计划的增产部分,除5种化工化纤产品按国务院规定办理外,企业可自销70%,总公司销售30%。在物资供应方面,企业有权用自销产品和超计划留成自销的统配、部管产品,与外单位进行协作,以调剂物资余缺;有权用自由资金向原材料生产厂投资,取得自己所需的原材料。在技术和智力开发方面,各企业有权安排为本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科研、设计任务,自行支配科研经费,有权委托总公司内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本企业的科研任务,有权自费开办各种培养人才的学校和训练班,或直接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挂钩,委托他们代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

(五)推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石油化工企业在推行管理现代化过程中[10],坚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方针,逐步探索建立适合石油化工行业特点的企业管理现代化体系。1984年,总公司采取请师上门的办法,分地区成建制地举办了现代管理学习班,开展现代管理科学的普及工作,并选择长岭炼油厂、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岳阳石油化工总厂等12家企业,作为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的试点企业。这些企业在继续实行过去行之有效的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人事劳动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系统工程、价值工程、方针目标管理信息处理、网络技术、市场预测等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并把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微处理机技术应用在企业管理上。

截至1985年底,在全国大中型炼油厂中,上海、南京、天津、抚顺、锦西、长岭等炼油企业的7套常减压装置,哈尔滨、抚顺、镇海、大庆、胜利、大连、上海、兰州等炼油企业的8套催化裂化装置,抚顺石化公司的延迟焦化装置,茂名石油工业公司的加氢裂化装置,以及各炼油厂的58座加热炉,都先后建立了微型电子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和优化操作。上海炼油厂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在1号蒸馏装置上应用整体分散型过程控制计算机和程序控制软件,实现了全装置218个信号的集中监视和24个回路的闭环自动控制,使加热炉的热效率提高到87%,每年可节约燃料油2500多吨,增产轻质油750吨,价值136万元。南京炼油厂在2号蒸馏装置上配备了微机优化控制系统,使轻质油收率提高了0.5%~0.8%,燃料油消耗一年节约900吨,经济效益达200多万元。在油品储运方面也广泛应用了计算机控制系统,如东方红炼油厂和上海、南京、兰州等炼油厂分别建立了6套油品管道自动调和系统,大庆、长岭等炼油厂建立油品储存自动化系统,抚顺石油二厂等单位建立了油品计量监测系统,独山子炼油厂建立了轻质油品装车自动计量系统。由于计算机的应用,已使液体石油产品的调和、存储、输转、计量等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如大庆炼油厂与电子工业部六所合作开发的储运自动化系统,能自动进行油罐、机泵、阀门的巡回检测和监测,汽油的管道调和及阀门、机泵的控制,有效地减少了油品损耗,提高了油品调和的合格率。燕山石化公司东方红炼油厂与航天工业部二院合作,成功开发了润滑油管道调和自动控制系统,不仅节省了添加剂的用量,而且使一次调和合格率达到99.8%~100%。此外,总公司还及时推广了北京燕山石化公司胜利化工厂开发的财务管理软件、兰州炼油厂开发的全面质量管理软件、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开发的能源管理软件和大连石化公司开发的线性规划软件等。1984年,石油化工企业利用电子计算机建立的生产计划优化模型达到20个,在现有的工艺、设备条件下,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了1%~2%。

(六)加强节能、环保、安全管理

各石油化工企业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狠抓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建立和健全节能管理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节能活动。二是普遍加强了能源计量和能源普查工作,建立经常性的分析制度。三是在生产中严格按工艺要求控制水、电、汽用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四是积极进行以节能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包括制订节能方案和长远规划,积极开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现有装置等。由于各石油化工企业做到加强管理与技术改造并重,使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从1979—1985年,创造了七年增产不增能耗的骄人业绩,经济效益显著。前进化工厂自1982年以来,在乙烯生产装置先后新建2号乙烷炉、回收曙光化工厂蜡裂解尾气、脱甲烷塔采用高效填料、原有的乙烷炉增加第二废热锅炉、脱乙烷塔顶增加高效换热器等十多项节能改造项目,使乙烯的综合能耗降到988.64万大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齐鲁石化公司靠加强能源管理所取得的节能效果占节能总量的40%。通过节能改造,1984年全国乙烯综合能耗平均为1267.4万大卡,比1983年下降了16.32万大卡;全国炼油企业加工1吨原油的综合能耗,由1978年的105.45万大卡下降到了1984年的71.2万大卡。

在1984年全国企业节能工作评比中,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前进化工厂、胜利化工厂、齐鲁石化公司化肥厂、武汉石油化工厂、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纤维厂、化工一厂、化工二厂、岳阳石油化工总厂锦纶厂和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合成橡胶厂等17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

石油化工企业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十分重视,普遍建立和健全了环保机构,设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特别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以后,各企业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在化废为宝、综合治理、清洁环境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据1984年统计,总公司所属企业工业污水排放量比1983年减少2.81亿吨,排污费减少250万元,比上年下降13%;由于开展“三废”综合利用工作,生产各种产品48.8万吨,产值达9340万元,创造经济效益4570万元。

实行“三废”治理,首先要查清污染源,控制污染源,实行清污分流,压缩排污量。岳阳石化总厂对21套生产装置进行污染状况调查,查清了117个污染源,对50多种污染物进行了测定,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到1984年,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污水排放平均合格率达到了71.6%,其中燕山、高桥、齐鲁、岳阳等化工联合企业污水排放平均合格率达到了80%以上,废渣处理率达到60.7%。

国内多数化学纤维行业引进生产装置时,都严格贯彻防止污染和其他有害物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环保治理工程配套比较齐全,处理容量大,并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道道把关,加强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所以,环境污染状况有明显改善,二级污水处理率达82.75%,综合合格率达85.1%。上海石化总厂丙烯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氢氰酸,原设计是送焚烧炉处理,后经过技术改造,用以生产丙酮氰醇,每年可生产4000多吨化工产品,增收520万元。岳阳石化总厂锦纶厂采用超滤除油技术后,一年可回收短丝油剂污水中的己内酰胺40多吨,创造经济价值30万元。辽阳石油化纤公司从对苯二甲酸二甲酯生产装置排放的甲醇废水中回收甲醇,每年可回收1800多吨,创造经济价值152万元。

在环保科研和“三废”治理技术方面,也有新的进步和突破。例如,无底偃污水自动计量、油水自动分离、对甲酚污水闭路循环、沸腾炉焚烧、超滤除油以及软性填料接触生物氧化处理高COD污水等,对改善石油化工环境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1984年,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上海石化总厂、岳阳石化总厂、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等11家企业被评为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国各石油化工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去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辽阳石油化纤公司针对生产工艺流程长,技术设备、工艺条件复杂,生产过程连续性强和生产第一线操作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的特点,从生产准备阶段就着重抓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他们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编制了《辽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多种安全规章制度,并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条例化、系统化,做到了各项安全工作都有章可循。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从经理做起,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实行全员(人人)、全面(处处)、全过程(事事)、全天候(时时)的“四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除实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注重生产、检修、施工等各方面的安全工作外,还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职能部门的建设,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素质,把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984年,北京燕山石化公司胜利化工厂、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化工一厂、岳阳石化总厂锦纶厂、上海石化总厂化工二厂、齐鲁石化公司化肥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合成橡胶厂、武汉石油化工厂等10家单位被评为该年度中石化总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后,为了加强安全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成立了石油化工静电专业委员会,广泛开展静电技术研究。有关科研单位在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和消防急救等方面,特别是对石油化工最容易出事故的液化气及瓦斯的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试验、研究工作,制订了《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液化气和瓦斯安全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中石化总公司于1984年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并确定了安全生产保障基金额,制订了《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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