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确定了“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新时期的总任务,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过程中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起步,并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1982年1月1日,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批转全党,确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政策,“到1983年,我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进入高潮,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5%;1984年更达到98%,其中绝大多数实行了包干到户”[2]。家庭联产承包制,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1979—1984年的6年间,全国农业产值平均增长8.4%,其中种植业年平均增长6.7%,畜牧业年平均增长10.7%;粮食播种面积减少6%,总产量增加1/3,到1984年,农业总产值达到了3612亿元,粮食总产量为40712万吨,棉花产量达到了607.7万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农产品商品率达到53.3%。”[3]同时,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到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发展到1750个,总收入达到了4600亿元,纯利润达到40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220亿元,就业人数已达到8800多万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对内搞活经济的同时,举办经济特区,在沿海城市和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和公布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立经济特区的方案,在1984和1985两年内,国务院先后批准在大连、秦皇岛、广州等沿海11个城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6、1988年批准将上海的闵行、虹桥和漕河泾列入经济技术开发区;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同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宣布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并给予浦东新区享有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优惠政策、一系列特区优惠政策和一系列比特区还要新的政策。(www.daowen.com)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讲话,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同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以邓小平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改革,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宏观调控经济“软着陆”的成功,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的正确处理,经济领域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顺利经受,使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不断跨上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5]:国民生产总值由1979年的3624亿元猛增到1997年的747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343.5元提高到1997年的5160元;截至1998年,中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七位;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总额居世界第十位,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二位;国际旅游业居世界第八位,吸收外资居世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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