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春第一次开出租车是偷开的,同时又客串了下出租车保安。说他“偷开”,是他当时根本没有开出租车的服务证和治安证;说他“客串保安”,是他陪他开出租车的哥哥载客去绵阳,他坐在出租车上防打劫。
事情是这样,1991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已当了的哥的林国春的哥哥突然上门,说让他陪同去跑长途到绵阳,顺便路上也可练下车技,车已停在院外,立马就走。乘客有两人,说好收费280元,在当时是大款了。两位乘客在九眼桥上的车,本想走一环路就直奔绵阳,但他哥心有余悸,这两人出手大方,怕有不测。于是才绕道到了林国春家,喊上弟弟,既壮了自己的胆又让弟弟练下车,何乐而不为。林国春上了哥哥的出租车,便从梁家巷出去,一路飞奔于108国道上,车到广汉,便从他哥手中接过方向盘,练着车技,一路上感受颇好,车到绵阳又返回成都,一路都是林国春在驾驶着。
在那个时代,好些人都在考驾驶证,因为开车是一个非常吃香的行当。但拿了执照,在当时大都又无车可开。改革开放初期,小汽车是非常少的,公路上跑的大都是解放牌、东风牌大货车,进口小汽车就更少了。所以林国春开着他哥进口的菲亚特出租车,那感觉甭提有多好了,一路开上两百公里,一点累都没有。(www.daowen.com)
恰恰就是这次林国春的“偷开”出租车和“客串保安”的经历,才让林国春跟出租车搭上了不解之缘。几天后,哥哥问林国春:“帮我开出租车,工资每月五百元,如何?”他哥说,请他开出租车,是看他开车很稳,是开车的好料。林国春一听他哥请他,一口答应了。在厂里上班才两百多,每月能挣五百元,林国春当时就异常兴奋,而且没有首包金,挣钱全部上交他哥,加油、修车费全由他哥管完,一句话,一个月纯挣五百元,典型的打工仔,无风险,真是天上掉下了馅饼。接下来,林国春就在兴奋和好奇中,申请办理了出租汽车服务证和治安证,同时也获得了车辆防护安装的相关许可(见图6-10)。在今天,林国春依然记得办好服务证那天,就是1991年8月26日。从此,林国春便是合法上岗,正儿八经的当了的哥。林家这两兄弟当然也分了工,林国春每天开车凌晨至中午一点,他哥开下午和晚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