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领域的研究都对关系承诺进行了探讨,并把有关学科的内容加到关系承诺概念中,使关系承诺的概念具有多样化特征。在对营销渠道的研究中,格宾和安德森 (1992)认为,关系承诺是一种想要发展稳定关系的愿望,是一种甘愿为发展和维持合作关系而牺牲短期利益的意愿,也是一种保持关系稳定的信心。威尔森(1995)认为,关系承诺是企业想要维系关系的愿望和确保关系能够维系的努力。类似地,摩根和亨特(Morgan and Hunt,1994)认为,关系承诺是一种关于长期关系多么重要的信念,即坚信与交易伙伴建立持续关系非常重要,愿意付出最大努力来维系并增强这一关系。本研究认为,观察者分销商的关系承诺是观察者分销商为了维系和发展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而做出的努力,这是供应商实施奖励措施希望达到的治理目标。
关于关系承诺的分类,不同学者做了不同的划分。例如,霍(Huo,2007)将承诺分为人际承诺和组织承诺。霍恩比(Hornby,1995)又进一步把组织承诺分为组织内承诺和组织间承诺。组织间承诺就是本研究提到的关系承诺。对于组织间承诺的分类,最常见的是艾伦和迈耶(Allen and Meyer,1990)提出的三维度模型,他们把关系承诺分为情感性承诺、持续性承诺和规范性承诺三个维度: (1) 情感性承诺是指企业对关系的情感投入程度。具有强烈情感投入程度的分销商认同与供应商的渠道关系,并关心供应商的利益,因此愿意与交易伙伴即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Kumar et al.,1995)。有研究指出,过程公平会促进情感承诺(Folger and Konovsky,1989)。(2) 持续性承诺来源于离开一种关系所产生的成本,是指分销商继续维持与供应商的渠道关系的意愿(Kim and Frazier,1997)。如果一家分销商已经在为维持与供应商的关系中投入了较多专用性投资,就可能对关系保持较高的持续性承诺。(3) 规范性承诺是指分销商感到有责任与供应商继续保持关系,表现为分销商对供应商价值的认同和内化。一般而言,分销商对供应商的投资越多,就越容易对关系产生规范性承诺。(www.daowen.com)
本书研究的关系承诺更偏向于情感性承诺。马奇和西蒙(March and Simon,1958)指出,奖励带来的承诺往往是情感性承诺,即促使双方互相认同身份,使得双方的目标达到高度的一致。本研究认为,供应商奖励对观察者分销商的激励作用也表现为一种情感性承诺,即观察者分销商感受到其对供应商身份的认同以及其与供应商之间的目标一致性,并希望通过维持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而实现那些一致性目标。考虑到这一点,本研究只将关系承诺作为一种情感性的单维构念进行探讨(e.g.,Anderson and Weitz,1992)。由于情感性承诺不仅表现为分销商的信念和价值表达,还表现为合作性的行为,因此本研究对关系承诺的定义,除了表明观察者分销商在情感上的高度认同,还涵盖了观察者分销商为了维系合作关系而做出的合作性行为。具体而言,本书研究的关系承诺具有如下三个相互关联的特征: 观察者分销商相信并接受供应商的目标和价值,观察者分销商愿意为了达到双方共同的利益而做出巨大努力,观察者分销商具有与供应商维持合作关系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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