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趋势分析

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趋势分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6年第1季度,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累计签发CAFTA原产地证书592万份,涉及货值2 622亿美元,为中国出口东盟货物减免209亿美元关税。图6-12002—2015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货物贸易发展·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整理绘制而成。货物贸易依存度稳步上升。虽然2015年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同比有所下降,但其占中国、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均不降反升。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商品结构相对稳定。

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趋势分析

CAFTA的《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分别于2005年7月、2007年7月正式实施。就货物贸易而言,2015年,中国是东盟仅次于自身内部贸易的第1大贸易伙伴、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东盟是中国的第3大贸易伙伴、第4大出口目的地和第2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和东盟在各自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均较《框架协议》签署的2002年提升2个座次。截至2016年第1季度,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累计签发CAFTA原产地证书592万份,涉及货值2 622亿美元,为中国出口东盟货物减免209亿美元关税[2]就服务贸易而言,中国在CAFTA建成的2010年是东盟的第4大服务贸易伙伴,东盟在2012年超越日本成为中国的第4大服务贸易伙伴。

(一)推进方式渐进灵活:关税壁垒不断拆除,贸易规则逐步完善

根据东盟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差异,CAFTA以分阶段、多层次、渐进灵活的推进方式逐步拆除相互之间的关税壁垒:除货物贸易针对东盟更有比较优势的特定产品开启快速通道、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外,东盟新4国(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较之老6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享有5年的过渡期,分别与中国在2015年、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FTA);且履行完全部降税安排的时间也有差异,分别为2020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0年CAFTA全面建成,中国与东盟老6国的正常商品关税已降为0,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降至0.1%,东盟老6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降至0.6%。

《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具体规则协议同样采取渐进灵活的推进方式,在实施过程中根据FTA的具体进展加以适时的有针对性的修订和补充,逐步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完善FTA的制度框架。首先,分别于2006年、2012年对《框架协议》进行修订,签署“《框架协议》第二次修订议定书”和“《框架协议》第三议定书”;其中,“第三议定书”专门针对建立更为常设性的机构安排,明确CAFTA联合委员会取代CAFTA谈判委员会,成为协助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的常设机构,履行监督、管理、协调和审议协议及其他已达成协议实施的职责。其次,继2004年11月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后,又在2006年12月、2010年10月相继签署《货物贸易协议》“修订议定书”和“第二议定书”,并在2012年11月就“《货物贸易协议》中纳入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章节的议定书”达成一致;其中,“第二议定书”专门更新FTA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以提高CAFTA的利用率。最后,《服务贸易协议》于2007年1月签署,并在2011年11月达成“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

(二)货物贸易创造效应:规模扩大,依存度提升,结构相对稳定

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从2002年到2015年,中国—东盟的双边货物贸易额由547.7亿美元扩大为4 721.6亿美元,中国已连续7年成为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已连续5年成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由235.7亿美元增加到2 777亿美元,年均增长20.9%;中国从东盟进口由312亿美元增加到1 944.6亿美元,年均增长15.1%(图6-1)。

图6-1 2002—2015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整理绘制而成。

货物贸易依存度稳步上升。2015年,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1.9%、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15.2%,均高于2002年《框架协议》签署时8.8%、6%的水平。虽然2015年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同比有所下降,但其占中国、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均不降反升。

图6-2 2002—2015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货物贸易依存度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东盟网站数据整理绘制而成。(www.daowen.com)

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商品结构相对稳定。据东盟统计,就出口而言,HS两位编码的“85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27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84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均为2003年、2014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前3位商品,三者相加已占2014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近半壁江山(49.5%)。2003年位列第10的“72钢铁”未能出现在2014年前10榜单中,未出现在榜单中的“26矿石、矿渣和灰”则成为2014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第8大商品。前10位贸易商品——HS两位编码的“85”“27”“84”“39塑料及其制品”“40橡胶及其制品”“29有机化学品”“15动/植物油、脂、蜡,精制食用油脂”“90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26”“44木及木制品、木炭”,2014年占东盟向中国出口的78%。就进口而言,不在2003年前10之列的HS两位编码的“72”代替2003年的“27”,成为2014年仅次于“85”“84”的东盟从中国进口的第3大商品;同未进入2003年前10榜单的“87铁路电车轨道车辆以外的车辆及其零附件”,是2014年东盟从中国进口的第9大商品;2003年位列第5的“10谷物”和第8的“52棉包括纱线和其织物”均没有出现在2014年前10榜单中。前10位贸易商品——HS两位编码的“85”“84”“72”“27”“73钢铁制品”“39”“29”“60针织或钩编织物”“87”“90”,2014年占东盟从中国进口的72.8%。就整体而言,虽有位次上的波动,但“85”“84”“27”“39”“29”“90”是东盟与中国相对稳定的前10位货物贸易商品。

(三)服务贸易呈现上升态势:领域拓展,程度加深

《服务贸易协议》显示,中国在对WTO承诺的基础上,就建筑、运输、环保体育、商务5个部门的26个分部门作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包括允许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东盟分别就金融电信、医疗等12个部门的67个分部门作出市场开放承诺;且东盟老6国均在一定领域超越其向WTO的出价,甚至高于其在WTO新一轮谈判中的承诺,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还专门加大了对中国较为关注部门的市场开放力度。如菲律宾的采矿和制造业建筑服务,印度尼西亚的民用工程、煤的液化和气化服务,文莱的海洋客运货运服务及航空器的维护和修理服务。[3]根据《〈服务贸易〉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中国不仅调整和更新通信、建筑及相关工程、金融、运输、环境、教育、分销等部门的承诺,还进一步开放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和除视听以外的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等部门;东盟各国的具体承诺,同样不但部门明显增加,而且开放水平也高出其对WTO的承诺。

图6-3 2005—2015年中国、东盟各自服务贸易进出口趋势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东盟网站数据整理绘制而成。

中国和东盟各自及相互间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图6-3)。2010—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已从3 624亿美元提高到7 130亿美元,年均增长14.5%,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的2倍,全球排名前移两位,成为世界第2大服务贸易国。2016年1—10月,服务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的18%,较之2015年提升2.6个百分点,中国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第2大进口国、第3大出口国。东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也由2010年4 447.9亿美元增加为2015年的6 175.9亿美元,年均增长6.8%。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与东盟的双边服务贸易总额在《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并生效的2007年达到179.1亿美元,同比增长42.1%,东盟成为中国的第5大服务贸易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2010年进一步增长为268亿美元,中国成为东盟的第4大服务贸易伙伴;东盟则在第二批承诺生效的2012年跃升为中国的第4大服务贸易伙伴。2014年,双边服务贸易同比增长44.7%,达626.6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在东盟除文莱以外的9个成员国共建立孔子学院31所、课堂34家,双方的文化教育合作日渐扩大。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9月中国—东盟第19次领导人会议上建议,打造“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升级版”,学生流动总规模到2025年达30万人次。[4]据东盟统计,作为重点服务贸易商品,到访东盟国家的中国游客已从2010年的541.59万人增加为2014年的1 305.95万人,所占比重也由7.3%提高到12.4%,中国是东盟除内部旅游外的第1大游客来源国;中国的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公民首站赴东盟国家1 709.40万人次,中国接待东盟国家旅游人数655.17万人次,旅游交流规模创历史新高。[5]2017年已被确定为“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双方的旅游合作逐步深入,正力争实现2020年双方人员往来3 000万人次的目标。

(四)次区域合作:边贸活跃,机制加强

中国与东盟的次区域合作,除早在CAFTA构建前就已展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SM)之外,还包括CAFTA构建后才形成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和2015年11月正式建立机制的澜湄合作。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3月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动的首次领导人会议上明确提出,中方愿设立各50亿美元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产能合作专项贷款,支持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项目。根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将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建设边境地区经济合作区、产业区、科技园区;推进双边本币互换与结算。所通过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强调,优先推进电力、电网、建材冶金汽车、轻工纺织、医疗设备、信息通信、轨道交通、水路交通、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农业农产品和水产加工等领域的产能合作。[6]中方将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6国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项目。[7]

正是在不断加强的次区域合作机制的逐步推动下,中国与东盟相关成员国的边境贸易日渐活跃,并在CAFTA建设中发挥着愈加积极的作用。中国与大湄公河区域其他东盟5个成员国即柬埔寨、缅甸、泰国、越南、老挝的贸易额在2015年达到1 939亿美元,是除老挝外其他4国的第1大贸易伙伴和泰国、越南的第一大旅游客源国。而云南、广西因地缘优势成为中国与东盟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最重要的区域。昆明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5年,云南省的边境小额贸易总额已从17.3亿美元增加为24.9亿美元;作为边境地区最具特色的跨境贸易方式,边民互市贸易额亦从20.6亿元人民币增加为105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100亿元人民币,成为云南省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据广西商务厅统计,2015年广西边境贸易总额为226.7亿美元,继2014年首次超过一般贸易后继续保持优势,所占比重由36.3%进一步提高到44.2%,边境小额与互市贸易分别为170亿美元、56.7亿美元;广西崇左更是在2014年跃居为中国边境贸易第一大市。此外,自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云南省已累计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2 691.55亿元。[8]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从2010年的126亿元增加为2016年上半年的945亿元,人民币自2014年起成为广西第1大跨境支付货币;2016年上半年,广西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248亿元,全国排名第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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