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内涵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内涵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倡导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它首度出现在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该书指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来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此后,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其范围进一步接近中国所在的地区。成员利益成为共同体的主要联结机制。建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过程,就是加强彼此认同感的过程,这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内涵

(一)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背景

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了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郑重提出了愿同东盟国家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两项倡议。习近平在演讲中全面阐述了中国对东盟的睦邻友好政策,提出“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双方和本地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并强调要坚持讲信修睦、合作共赢、守望相助、心心相印、开放包容,使双方成为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同舟共济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2]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概念的正式提出,是我国政府对“命运共同体”[3]理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和实践,既包括“心心相印”“包容开放”“守望相助”的精神共同体,也包括在“讲信修睦”指导下的“合作共赢”的经济合作共同体,两者互为基础,相互促进。

“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倡导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它首度出现在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该书指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来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此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载入了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该理念提倡各国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人类同居在一个“地球村”中,面对越来越多的全球性问题和挑战,各国都难以独善其身。任何国家要想自己发展,必须让他国发展;要想本国安全,必须让他国安全。换言之,国家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这样一种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为目的的全球价值观和共生关系,这一概念正在逐步获得国际共识。可以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超越了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文化和文明的理念,更多强调的是共同利益而非差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也与中国一贯倡导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一脉相承

此后,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其范围进一步接近中国所在的地区。2013年4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所作的主旨演讲中提出“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同年9月,在20国集团领导人第八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指出:“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真正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4]同月,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表示要把上海合作组织打造成“成员国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使其成为成员国共谋稳定、共同发展的可靠保障和战略依托”[5]。同年10月7日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中,他又提出“牢固树立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此后不久,他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2014年4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论坛提出“亚洲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并将其与“亚洲利益共同体”“亚洲责任共同体”并列而论。这些论述反映出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对世界、对亚洲、对东盟和周边地区未来命运的深度关切和强烈的合作意愿。

(二)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基础

1.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演变

共同体原是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共同体(community)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Koinonia,原指城邦(polis)设立的市民共同体。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描述的城邦,是指居民出于“共同利益”“共同生活”的需要聚集在某个社区所组成的一个群体,其中各个体之间是平等的,通过群体的共同活动来谋求“共同利益”(comment good)。德国社会思想家滕尼斯在其著作《共同体与社会》(1887年)中所表述的“共同体”在德文中的原意是共同生活。滕尼斯用它来表示建立在自然情感一致基础上、紧密联系、排他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这种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产生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生活共同体,它们主要是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而自然生长起来的,其基本形式包括血缘(亲属)共同体、地缘(邻里)共同体和宗教(精神)共同体。它们是有机地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并且也与成员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的语言体系中,“共同体”往往强调一种情感纽带,在“共同体”之前加上“命运”则带有一种血缘色彩,体现了中国人重感情、讲情面的传统。通俗地讲,“命运共同体”就是有关国家结成风雨同舟和休戚与共的关系,它不仅仅包括经济层面,而且也包括社会、人文、价值观、安全等层面。因此,作为命运共同体,它应该具备这样几个特征:通过经济的共同发展享受富足丰裕的生活;通过合作共赢的安全享受共同的安全;通过和谐相处享受人民的友谊。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显然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不仅需要中国加大投入,也需要其他国家给予理解与合作。(www.daowen.com)

在当代,共同体已演变成为一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抑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共同体。但总体而言,当代共同体离不开共同的目标、认同与归属感这三个基本要素。共同目标是共同体生成的前提;身份认同是共同体生成的基础;归属感是共同体维系的纽带。成员利益成为共同体的主要联结机制。

2.建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基础

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亚太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命运共同体的本意并非指实体,中国无意也无可能去建立这样的实体,而是指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是普通伙伴关系的升华,体现出成员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不但包括空间认同(从本地区直到全球)和最基本的价值观(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看法)的认同,还包括对区域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未来挑战的认同。当然,认同感会随着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而提高,价值观也会逐渐趋同。随着认同感的增强,成员的归属感也会增强,在共同利益目标下,命运共同体的建立就有了基础。

就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而言,就是对双方基本价值观、发展观、未来挑战的认同,对区域面临的共同问题的认同。建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过程,就是加强彼此认同感的过程,这不是一蹴而就的。成员之间首先需要对此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理解,达成共识;要经过长期的合作,在经济上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分享到实在的利益;在政治上相互尊重,扩大共识,缩小分歧;在安全上相互依靠,各负其责;在社会文化上双方密切交流,这是增强认同感最直接的手段。通过这些途径,促使中国和东盟各国融合在一起,直到不能分离,这样才能建成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在周边国家中,中国首选东盟为命运共同体伙伴,倡议与东盟共同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这是有深刻原因和基础的。东盟10国都是中国的重要邻国,同为发展中国家,山水相连、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双方有着追求发展的共同目标和利益,肩负促进本地区和平与发展的共同责任,从而具备了建立共同体的基本条件。双方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在共同目标下,凭借彼此信任和相互包容,从陌生到熟悉,从彼此对立到相互依靠,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正式建立对话关系后,双方关系逐级而上:1992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1996年中国升格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1997年底,双方建立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作为首个区域外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随即正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此后,双方关系进入“黄金十年”。2013年中国倡议建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让未来10年成为双方关系的“钻石十年”。迄今,双方已建立了12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在20多个领域开展互利合作。中国与东盟国际关系变化的这种高速度在中国现代外交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建立命运共同体是迄今以来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也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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