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评价是指在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功能系统图,在同一级的各功能之间,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计算并比较各功能价值的大小。
功能评价的方法有:“01”评分法、直接评分法、“04”评分法、环比评分法等。
1.“01”评分法(也称强制确定法,又称FD 法)
这种方法的做法是请5~15 个对产品熟悉的人员各自参加功能的评价。“01”评分法是将各功能一一对比,重要的记1 分,不重要的记0 分,为了防止功能系数中出现零的情况,用各加1 分的方法进行修正,最后修正得分除以总得分即为功能系数。例如,某个产品有5个零件,总分为10 分,某一评价人员采用“01”评分法确定功能评价系数的计算见表7-6。
表7-6 “01”评分法功能评价系数计算表
2.直接评分法
直接评分法是请5~15 个对产品熟悉的人员对对象各零件的功能直接打分,评分时规定总分标准,每个参评人员对对象各零件功能的评分之和必须等于总分。例如,某一评价人员规定对某产品各零件总分标准为10 分,则采用直接评分法确定功能评价系数的计算见表7-7。
表7-7 直接评分法功能评价系数计算表
3.“04”评分法
“04”评分法是对“01”评分法的改进,它更能反映功能之间的真实差别。采用“04”评分法进行一一比较时,分为4 种情况:
(1)非常重要的功能得4 分,很不重要的功能得0 分;
(2)比较重要的功能得3 分,不太重要的功能得1 分;(www.daowen.com)
(3)两个功能重要程度相同时各得2 分;
(4)自身对比不得分。
例如,某个产品有5 个零件,某一评价人员采用“04”评分法确定功能评价系数的计算见表7-8。
表7-8 “04”评分法功能评价系数计算表
4.环比评分法
环比评分法是利用评价对象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比较来定出功能评价系数,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各评价对象的功能重要性程度,按上高下低原则排序;
(2)从上至下按倍数比较相邻两个评价对象,如表7-9 中,F1是 F2的2 倍;
(3)令最后一个评价对象得分为1,按上述各对象之间的相对比值计算其他对象的得分;
(4)计算各评价对象的功能评价系数。
表7-9 环比评分法功能评价系数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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